當高樓漸漸老去:城市消防的日常之戰

2025年12月05日 10:56

「不在相似的問題上,犯下重複的錯。」

文|馮蕊‍‍‍ 朱雅文 黃佳瑜 徐朗益

編輯|王瀟

今年12月以來,建築安全員劉煜的清晨格外忙碌。

工程項目部的會議一下子變多,包工頭、生產組長紛紛到場,每人攥著一張安全生產的宣傳單,被要求天天去工地巡邏。「動火作業,一定要嚴查嚴抓。」領導反覆叮囑,「不能發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一旁的幻燈片上,播放著香港大埔火災的照片——11月26日,香港宏福苑一棟31層高的居民樓在維修工程中著火,火勢蔓延至同小區7座高樓,最終造成至少159人遇難。

劉煜嘆息,這場高層建築的大火,正在行業內引發震動。事發一周后,各類檢查、整治也在內地的城市悄然展開。

一方面,普通人感到憂慮:截至2023年底,全國已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築總量居世界第一,其中的高層住宅有102.3萬棟。隨著這些高樓逐漸老化、進入改造期,它們是否同樣面臨火災的威脅?

另一方面,建築、消防領域的從業者目睹了一次次相似的事故。「城市越大、建設越快,總會有新的風險冒出來。」一位應急管理專家感慨,要打破悲劇的重演,一時的整改、補救並不足夠。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思索——

在長遠的城市治理中,如何為生活在老舊高層住宅里的人,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更常態的安全管理,「不在相似的問題上,犯下重複的錯」。

11月27日香港火災救援現場。 圖源新華社

潛伏的隱患

劉煜早已感受到城市建設的變化。

2021年,他從土木工程專業畢業,在建築公司里當安全管理員。老師傅時常聊起,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隨著商品房市場興盛,大量的高層項目開始湧現。那時工期要快,「混凝土的凝固都得追求速度」;成本控制嚴,在守住安全的紅線上,「牆壁、地板能薄幾公分就薄幾公分」。

誰知他入行后,許多高樓的新建項目被陸續叫停,取而代之的,是老舊小區的改造工程。這些工程多由政府或城投單位牽頭,以招投標的形式,承包給中標的建設公司施工。

修補老去的高樓,常常令劉煜更為頭疼。

「它們的消防安全比新建項目難管。」劉煜見到,雨棚、鋼柱等老舊部件的拆除需要電焊切割,不時產生火花,外牆的翻新則會涉及到焊接、塗料、烘烤等高空動火作業。一旦火星觸碰可燃材料,便為火災事故埋下隱患。

施工材料的阻燃性能必須層層把關,但檢查以抽測的形式進行。公司會把防護網供應商寄來的每批樣品送到專業機構,出具一份檢測報告。拉進施工現場時,工程公司還得和項目牽頭的代表一起挑出部分防護網現場引燃,再出一份驗收報告。

這樣一來,「如果不存在偷工減料、監管不力的情況,防護網的阻燃性基本能夠得到保證。」劉煜補充說,住建部已明令禁用竹質腳手架,現在普遍採用的鋼質腳手架不易燃燒。

更多時候,危險潛藏於牆面的保溫材料。

防災救災研究所副所長韓新曾在消防系統工作。他指出,國內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應用建築外牆保溫材料,直至2009年才有了防火性能的分級標準:按燃燒性能分為B3(易燃)、B2(可燃)、B1(難燃)、A(不燃)四個等級。

2010年後,隨著《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文件的出台,高層民用建築外牆被明確禁止使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

然而規定落地前,大量的高層住宅早已建成。韓新指出,這些建築所採用的部分易燃、可燃保溫材料,雖然表面覆蓋抹灰保護層、混凝土,但經年累月,保護層容易開裂、脫落,導致原本隱蔽的材料外露。

全面更換並不現實。

「往往(材料)保溫性能越好、耐火性能越差。兩者兼備,價格會大幅上漲,對施工的工藝要求也更高。」韓新苦笑。

他回憶,2010年年底,業內算過一筆賬,如果在全國房屋舊改的過程中,將房屋的保溫材料從B1級(難燃)提升到A級(不燃),每平方米要額外增加50元的成本,全國舊改僅保溫材料一項,就要增加超過500億元的預算,「其他地方就沒錢了。」

何況,「阻燃材料不能完全保證火勢不會蔓延。」劉煜見過,焊接作業時火花密集,「如果大量的火星噴濺,哪怕有材料的隔絕,也會引起火災。」

「動火必須在嚴格的管控下進行。」韓新強調,高空作業加上老舊建築的先天隱患,對改造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管理的防線

在劉煜的經驗里,高空動火是一件要求極其嚴格的事。

建築工地需要開具動火作業的票據,明確規定動火範圍、具體防火措施:作業和建築牆面要保持五米以上距離、動火在兩米以上的高度要有接火盆兜住火星、動火位置肉眼可見的範圍內不能有易燃物、放好滅火器……

劉煜的項目里一共有五到六名安全管理員,碰到動火作業,就得有人在票據上簽字,去現場監督。

然而眼下,實際的管理卻存在難題。

從業十年的安全員杜超目睹,行業內把建設單位叫做總包,總包往往會把工程的各個環節分包給不同的勞務公司,也就是班組。一個七八億元的大工程,勞務班組可多達20個,同一時間有三到五個班組出現在施工現場,巡檢的安全管理員卻只有三四個。

杜超嘆了口氣,自己剛剛對工人進行完安全培訓,要去工地旁的吸煙點抽煙。沒過多久,項目經理就給工人發了煙,一些人直接蹲在腳手架下面抽了起來。

「不要吸了。」杜宇上前勸阻。

對方辯駁,「你看,管理頭兒也在抽呀。」杜宇只得去找項目管理人員,反覆請求他們支持工作。

劉煜很無奈,一些年紀大的工人改不了習慣。他的工地規定,發現一隻煙頭要罰50元,現場被抓住違規吸煙就是500元的罰款。然而這筆錢通常由包工頭承擔。他聽見過工人們議論,「不會被發現的」,「被看到也是口頭教育」,輪到自己頭上,最多也就罰幾十元錢。

有時,矛盾也在安全與效率間顯現。

杜超在巡檢時發現,有電焊工人沒有持證上崗。這本是一條安全生產的強制規定。一旦安全員發現有動火的工人沒有證件,作業必須立刻停止。

但勞務班組拒絕了杜超的要求,「再去找一個持證的工人,最快也要一兩天。」

杜超只得去找項目經理商量,對方卻為難地說,工期是一天也不能推遲的,還有一兩周就得交付,完不成便面臨罰款。「一些公共建築的大工程,哪怕工期的推遲不到一周,罰款也要百萬(元)。」杜超說道。

他覺得委屈,自己明明有叫停的權利,按照規定,如果有項目經理不支持工作,安全員可以向企業的管理部門、政府的監管單位報告。

「用了權力,工作基本也就毀了。」杜超指出,安全員的績效目前都由項目經理考核,他只能盡到上報隱患的責任。

他補充,一些大的改造工程,會有牽頭單位聘請的監理駐場,還會有住建部門的監管人員定期巡檢,發現沒有持證上崗的動火人員,屬於重大事故隱患,需要立刻停工罰款。不過,「(巡檢)一般都在安全生產月和重大的節假日期間。」

「局部改造的項目,就很少有這些監督。」工程從業者江喬表示,百萬元以下的改造項目往往由街道屬地管理,個別小的建設單位甚至不會配備足夠的安全管理人員。

他早已有過教訓。有一回在他負責的工地,工人在進行動火作業時,易燃材料和動火點離得很近,不小心被點著。工人立即拿來滅火器拯救,但幾乎沒有任何效果。「燒起來的黑煙很快驚動了全區。」江喬感慨,幸好損失的是四百元材料,相關部門只是進行了批評教育。

事後他查看回放,原來監督稍有鬆懈,起初只是一點火星,不到30秒,一場火災就此引發。

香港宏福苑起火房屋結構暫無危險。 圖源央視新聞

高度的難題

香港大火后不久,曾有政府相關部門的人向韓新提出困惑,在國內,高層建築的滅火是否存在「卡脖子」的技術問題?

韓新坦言,「高層建築滅火是世界性的難題。無論國內外都面臨挑戰。」

他描述,火勢在高樓中的蔓延本身就很迅猛。

修繕時的高層建築,外圍被腳手架和防護網緊緊密封,整棟高樓彷彿一條巨大的煙囪,高度越高,內部形成的壓力差也就越強,火災產生的濃煙會被從底部快速抽至頂部,短短几分鐘內,大火能蔓延至高樓各個區域。

韓新提及,尤其是部分高樓建築裝修有中庭,其中設置了電梯,根據他自己的觀察分析,「像香港大火的建築中庭就有三部電梯,中空的電梯井形成了一個從下而上的通道,從而引發了二次煙囪效應,火燒得更旺了。」

韓新很無奈,一旦火勢全面擴散,傳統救援方案往往難以奏效。「我們常規制定的消防預案,多是針對高層建築內部引發的火災。」韓新說道,只有將火勢控制在既定的「防火分區」內,才能精準部署消防力量,實現高效救援。

隨著火災的規模加劇,內部的自救通常難以奏效。

上海新時代城市安全與應急管理研究院首席專家孫建平長期關注老舊高樓的風險。他指出,高層建築又分為大廈(辦公樓、等)和住宅。按照建築設計與消防規定,高層大廈里的房間與公共區域必須安裝自動噴淋系統,在火情發生后噴洒水霧,但多數高層住宅並沒有安裝自動噴淋,僅僅有消防栓。

同樣根據規範,只有百米以上的建築,才必須在每50米的高度設置一個避難層。「也就是高層居民的諾亞方舟。」韓新說,每個高層居民在這裡能有至少一平方米的面積避險,暫時不會受到火勢的直接衝擊,等待消防人員的抵達。

他和孫建平觀察到,在一些過去的火災事故中,很多居民缺少自救的意識。部分火災事故的調查顯示,一些低層居民就在原地等著消防隊的到來,還有居民聽到火警警報之後,仍然聚在一起打麻將。

韓新嘆了口氣,即便居民配合,消防救援仍存在客觀局限。

高層建築在驗收時,雖然配備有消防車的登高操作場地,且建築之間至少相隔13米,保障消防車輛作業,但「現在的消防雲梯車輛普遍只能達到55米到60米的高度」。韓新說,其中不止是造價的問題,更多時候雲梯要爬得夠高,車輛也就越重,佔地面積隨之增加。建築區沒有辦法為它開闢一塊更大的地方。「消防車進得來、停不下」。

孫建平補充,目前在個別超大城市,會備有一到兩部一百多米的消防雲梯。「這些消防車是開不進一些小區通道的。」孫建平說,在很多狹窄的弄堂,還需要用助動車載著消防雲梯進去。一些高層建築雖然設置了足夠寬的消防區域,但私家車越來越多,擠佔了這些空間。

「我們在結構設計時,要確保建築的耐火極限,在至少2.5至3個小時的大火中不會坍塌,預留出足夠的逃生時間。」江喬說道,結構抗火,成了大火中最後一道防線。

脆弱與轉變

劉煜感受到,這些老去的建築面臨的,早已不止改造的風險。

在他和杜超的觀察里,在一些建於2000年以前、尤其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建成的高層大廈中,許多消防設施已經老化,消防栓打不出水,用於疏散逃生的樓道里堆滿雜物。個別建築甚至沒有現代化的消防設施,只有家庭自用的水管。施工隊只能臨時拉水管,甚至租賃一輛消防車備用。

「一般來說,消防設備的使用不會超過20年。」韓新感慨,老舊建築在消防的設計時,根本預估不到未來會出現各式各樣的家用電器、施工場景,而各類設備的老化進一步增加了危險源頭。

但公共設施的升級長期是一筆經濟賬。

韓新提到,100米是建築消防標準的「分水嶺」,超過250米的高層建築,消防設施方案更是「一樓一議」。現有許多高層住宅建設都控制在100米的紅線以下,如果要提升到百米以上的消防標準,樓板的耐火等級就要提升,每一層的樓板厚度隨之增加,很少有開發商願意付出這筆超過千萬元的成本。

劉煜發現,消防設施的提升常常沒有包含在改造的合同里,由社區物業進行維護管理。「高層建築改造之前都會事先對施工風險進行識別,由建設單位負責,如果風險很大,最好由牽頭單位給居民安排其他臨時住處。」杜超說,願意花這筆錢的項目也並不多見。

然而這些老樓里,往往藏著更脆弱的人。

一位應急管理從業者看見,在一些老舊建築里,燃氣的橡皮管都在老化,許多居民卻是獨居的。他們的嗅覺相對微弱,難以聞到天然氣泄漏時產生的臭味。

2010年後,一些高層火災事故在國內外陸續發生,其中英國倫敦的格倫費爾公寓大火至少造成了80人死亡。國內的相關部門找到行業內的專家,希望了解這些事故對國內高層建築管理的警示。

在孫建平看來,比起材料、技術的升級,更重要的是觀念的轉變。

他曾主持過一些高層項目的建設。「那時在大家眼裡,建築越高越好,這是大城市的象徵。」孫建平坦承,建設時存在許多先天不足、難以預料的問題。

直到事故的教訓讓行業中的更多人意識到,「比起城市發展多快、多大,只有發展得越好,城市中的風險才會降低。」

許多公共服務逐漸出現。上海有關部門開始通過每年政府的實事工程,讓燃氣公司給老人們更換管道,每年為50萬戶解決問題,此後又給這些老人加裝了煤氣泄漏的報警器,以每年10萬戶的速度推進。

韓新曾參与城市發展規劃中消防板塊的編製工作。他發現,早年的消防規劃中,所有工程與願景的核心都離不開精確的成本核算,如今,規劃的重點已轉向明確工程的社會功能與安全底線,一些重大公共安全服務不再被簡單視為「需要精打細算的成本項」。

香港消防處:已完成滅火程序 後續將全力救援。 圖源央視新聞

日常的準則

然而在許多人眼中,一時的警醒遠遠不夠。

劉煜看到,大火之後,檢查變得更細緻了。木材沒有及時清理、現場堆放雜亂,他得反反覆復督促工人整改。整改完拍張照片還不夠,生怕是AI生成,得再回現場查看。

他和杜超也會沮喪,在更久的日常中,安全員是一份令人心累的職業。

「施工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追責會落到每個人頭上。」杜超感嘆。

他眼看著,隨著行業的高峰過去,身邊一些小的建築公司收入越來越少,不得不削減崗位。原先只負責安全管理的專職安全員,如今也兼顧物資、行政工作,很難完全專註于安全巡查的崗位,常常是一崗多責。

今年9月,杜超看到住建部印發了新文件,明確專職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將實行企業委派制。也就是說,安全員將直接對企業負責彙報,不再接受項目經理的考核。文件也規定了專職安全員的數量。他盼望著,等明年規定落地,責任與權力的平衡不再是一件難事。

孫建平仍在建議,能否將風險管理前置,變成一種更日常、更持久的方法。

他記得,數年前他遇到一位地級市領導。對方不解,我們平時其實工作做得好多,經常動不動就要檢查,「為什麼一到出事的時候,腦子還會一片空白?」

孫建平坦言,許多時候其他地區的教訓,很難照搬到自己的城市。更多時候行業應該反思,本地問題出在哪裡,怎麼去解決?「沒有摸排過本地的情況,心裏是沒有底的。」

他提出,應建立高層建築消防信息的實時數據檔案,包括建築原材料及說明、易發生火情的電器使用情況、消防設備管理情況等,監管部門之間實現信息互享,併為其中的老年人等特殊群體配備好防護面罩,培訓他們如何使用。

比如英國建立了「金線」信息管理系統,通過立法強制要求高層建築的負責人,記錄建築從設計施工到運營維護全生命周期的細節。一旦發生火災,消防員可以通過移動設備即時了解建築內部構造、潛在風險點和消防設施位置,制定更有效的救援、滅火策略。

孫建平補充,針對改造工程的特殊風險,需要更加精細化的管理方法:可在狹窄老舊小區中設置小型消防特勤站用於快速響應;如果成本有限,改造應該分片區進行,分批安置居民。

在日本與新加坡,部分城市引入了高樓保險機制,由保險公司事先篩選施工方安全資質,並在保險條例中明確規定建築相關單位的日常維護與消防演練責任,改變政府全面兜底的低效管理模式。

12月4日召開的上海市政府常務會議部署加強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防範工作,要求系統提升高層建築滅火救援和自防自救能力。其中提到,要聚焦「長久立」,常態長效強化本質安全,完善制度體系,推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範化、標準化。

「教訓是可貴的。」韓新感嘆,「

僅僅在事故發生后反覆提及沒有太多意義。,還是要融入到常態里,變成一種日常的準則。」

(文中劉煜、杜超、江喬為化名,題圖源自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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