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惡性案:2天在2地殺2人,抓捕現場視頻曝光。嫌疑人曾5次因盜竊罪、搶劫罪入獄。

吉林松原惡性案件嫌疑人已被抓獲。
12月4日下午,有記者撥打協查文書下的警官電話,接電話的民警稱,「人抓到了,在一個空房子里抓到的,案件目前在進一步偵辦中。」
抓捕現場。

抓捕現場。

此前,12月2日,吉林省松原市發生一起惡性案件。一份協查文書寫道:近日,松原市長嶺縣發生一起惡性案件。經偵查,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協查文書發布后,當地群眾在微信群互相傳達警惕。
(事發后在當地其實已經引起了恐慌)


嫌疑人姚某:


犯罪前科:姚某曾5次因盜竊罪、搶劫罪入獄。
知情人:他曾多次因盜竊入獄,今年6月剛出獄。(后經查證實際為5月出獄)
12月3日凌晨,極目新聞記者聯繫上知情人林剛(化名),他曾與姚某被關押在同一看守所。
林剛稱,2024年某月,他和姚某一同被關押在長嶺縣看守所。「他進來是因為盜竊,一來就感覺跟很多人很熟,後來了解到,他已經進進出出至少6次了,基本是因為盜竊。」在看守所,姚某「挺能嘮」,個頭瘦小,但很乾練。
2024年下半年,林剛先行出獄。2025年6月,姚某出獄后就加了林剛的微信,當時姚某稱,想去南方發展。「去年在裏面我就跟他說過,出去找個廠打工,幹啥都比偷偷摸摸好,沒想到這次出來他還是重操舊業,還弄出了人命。」
事發之後,林剛準備勸姚某自首,沒想到,他剛發出微信就發現自己已經被對方刪除好友了。多方信息顯示,姚某還沒有成家。

媒體報道截圖(實際為5月出獄)。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判決書顯示,姚某5次入獄罪名包括盜竊罪,搶劫罪,今年5月服刑完畢。
犯罪記錄如下:1、2009年11月,因盜竊罪被判拘役3個月,罰金500元。
2、2015年10月,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1個月,罰金2000元。
3、2017年8月,因搶劫罪,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罰金3000元。
4、2023年1月,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3個月,罰金7000元。
5、2024年3月,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2個月。(2024年3月14日至2025年5月12日)

中國裁判文書網判決書。
2天在2地殺2人。
12月1日:松原市長嶺縣長嶺鎮發生首起命案,致1人死亡。
12月2日:姚某流竄至白城市通榆縣再次作案,又致1人死亡。
網傳作案細節:姚某潛入長嶺縣第三中學家屬樓入室盜竊時,遇房東回家,衝突中他持刀傷人致對方死亡,此次盜竊僅得手400元。
之後他乘計程車潛逃至通榆縣,凌晨又潛入當地一家民宿殺害老闆並搶走8000元,隨後更換裝扮逃竄,逃亡途中他還和友人視頻,囂張宣稱警方一兩個月內找不到自己。

網傳姚某在逃亡途中與友人視頻。
注:網傳的作案細節、「與友人視頻挑釁警方」等細節尚未獲官方證實,以最終通報為準。
吉林松原惡性案件嫌疑人被抓獲。
12月4日,長嶺縣公安局發布情況通報:2025年12月1日,我縣長嶺鎮發生一起刑事案件,致1人死亡。接警后,公安機關立即組織開展偵查,確定犯罪嫌疑人為姚某(男,34歲)。經進一步工作,12月2日在通榆縣發生的致1人死亡刑事案件,同為犯罪嫌疑人姚某所為。目前,公安機關已將犯罪嫌疑人安全抓獲。

12月4日下午3時15分許,極目新聞記者聯繫到松原市乾安縣所字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嫌疑人已被抓獲,「已經抓到了,大概半個小時前」,至於具體情況他不太了解,因此不方便透露。
村民講述:姚某藏在麥秸垛旁,之後村民報警。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姚某在吉林省乾安縣所字鎮被抓獲,潛逃期間姚某還躲到別人家空房裡。

姚某所躲藏的空房。
抓捕時東北地區氣溫低至零下20℃,嫌疑人利用嚴寒環境與民居隱蔽性藏匿,警方通過技術排查與群眾線索鎖定其位置。

當地網友稱警方事發后檢查都很細緻。
據目擊者拍攝的畫面顯示,姚某被抓的地方在一處村莊,他被民警、群眾等按在地上,警方讓他說出自己的名字,被捕男子隨後答出了自己的姓名。






昨天才剛看到的通緝令,今天就抓到了,辦事效率👍🏻當地帽子叔叔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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