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聯邦國會議員馬榮錚(Michael Ma)12月11日突然宣布轉投執政的聯邦自由黨,這在其選區萬錦—於人村(Markham—Unionville)引發震蕩。已經有居民迅速在請願平台Change.org發起請願,要求馬榮錚辭職同時舉行補選。
截止發稿,已經有37500個簽名,留言超過1100條。
昨天我們的報道(加拿大政壇大地震:華人議員突然倒戈,自由黨距多數政府僅差一席)也有大量的讀者留言,對這種倒戈質疑,並想知道從法律層面,選民可否罷免議員。現在是小編從法律層面 + 實際操作層面了解到的信息。
加拿大選民幾乎不可能「依法罷免」國會議員
在加拿大,馬榮錚即使轉投自由黨,選民幾乎不可能「依法罷免」他。在現實操作層面,基本不可行。
一、關鍵前提:馬榮錚是「聯邦國會議員」(MP),不是省議員(MPP)
馬榮錚是聯邦國會議員(MP),而不是省議會的議員。
這一點非常關鍵,因為:👉 加拿大聯邦層面目前不存在任何「罷免國會議員」的法律機制。
二、加拿大哪些地方允許「罷免民選官員」?
截至目前:
➡️ 聯邦議員轉黨,在法律上是完全允許的,也無法被選民罷免。
三、馬榮錚「轉投自由黨」在法律上是否違規?
不違規。完全合法。
在加拿大的議會制度下:議員是代表選區的個人,不是「黨派的財產」。當選后 有權自由轉黨、獨立、再加入其他黨。這被稱為:crossing the floor(倒戈 / 轉黨)
加拿大歷史上有大量先例,包括:自由黨 ↔ 保守黨
執政黨 ↔ 反對黨
黨內分裂后另起爐灶
四、那選民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從法律角度:幾乎沒有
從政治角度:有,但是「軟約束」
選民唯一能做的三件事
公開施壓
抗議
媒體曝光
社交媒體輿論
要求他自願辭職(但是否辭職,完全取決於本人意願)
等下一次聯邦大選用選票「清算」
👉 沒有任何強制性法律手段可以提前把他拉下台。
五、為什麼加拿大聯邦不允許罷免議員?
這是一個「制度選擇」,主要有三點原因:保護議員的獨立性
防止被黨派或短期民意「綁架」
防止頻繁政治動蕩
否則每一次爭議都可能觸發罷免
議會制傳統:加拿大繼承英國制度。英國同樣極少、且高度限制 recall
選民可能表示不服
「我投票選的是保守黨,你怎麼變成自由黨了?」
但在加拿大的制度下,你選的是「馬榮錚這個人」,不是一張「永久綁定黨派的票」。
所以結果就是:政治上可能很難看,倒戈法律上卻完全站得住腳。
儘管萬錦的選民提出請願,而西人主流媒體並沒有指責馬榮錚倒戈的相關報道。因為這就是加拿大政治下的合規行為。並且馬榮錚並不是第一個這麼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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