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華人議員「倒戈」合法嗎?一次說清法律真相

加拿大聯邦國會議員馬榮錚(Michael Ma)12月11日突然宣布轉投執政的聯邦,這在其選區萬錦—於人村(Markham—Unionville)引發震蕩。已經有居民迅速在請願平台Change.org發起請願,要求馬榮錚辭職同時舉行補選。

截止發稿,已經有37500個簽名,留言超過1100條。

昨天我們的報道(加拿大政壇大地震:議員突然倒戈,自由黨距多數政府僅差一席)也有大量的讀者留言,對這種倒戈質疑,並想知道從法律層面,選民可否罷免議員。現在是小編從法律層面 + 實際操作層面了解到的信息。

加拿大選民幾乎不可能「依法罷免」國會議員

在加拿大,馬榮錚即使轉投自由黨,選民幾乎不可能「依法罷免」他。在現實操作層面,基本不可行。

一、關鍵前提:馬榮錚是「聯邦國會議員」(MP),不是省議員(MPP)

馬榮錚是聯邦國會議員(MP),而不是省議會的議員。

這一點非常關鍵,因為:👉 加拿大聯邦層面目前不存在任何「罷免國會議員」的法律機制。

二、加拿大哪些地方允許「罷免民選官員」?

截至目前:

➡️ 轉黨,在法律上是完全允許的,也無法被選民罷免。

三、馬榮錚「轉投自由黨」在法律上是否違規?

不違規。完全合法。

在加拿大的議會制度下:議員是代表選區的個人,不是「黨派的財產」。當選后 有權自由轉黨、獨立、再加入其他黨。這被稱為:crossing the floor(倒戈 / 轉黨)

加拿大歷史上有大量先例,包括:自由黨 ↔ 保守黨

執政黨 ↔

黨內分裂后另起爐灶

四、那選民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從法律角度:幾乎沒有

從政治角度:有,但是「軟約束」

選民唯一能做的三件事

公開施壓

抗議

媒體曝光

社交媒體輿論

要求他自願辭職(但是否辭職,完全取決於本人意願)

等下一次用選票「清算」

👉 沒有任何強制性法律手段可以提前把他拉下台。

五、為什麼加拿大聯邦不允許罷免議員?

這是一個「制度選擇」,主要有三點原因:保護議員的獨立性

防止被黨派或短期民意「綁架」

防止頻繁政治動蕩

否則每一次爭議都可能觸發罷免

議會制傳統:加拿大繼承英國制度。英國同樣極少、且高度限制 recall

選民可能表示不服

「我投票選的是保守黨,你怎麼變成自由黨了?」

但在加拿大的制度下,你選的是「馬榮錚這個人」,不是一張「永久綁定黨派的票」。

所以結果就是:政治上可能很難看,倒戈法律上卻完全站得住腳。

儘管萬錦的選民提出請願,而西人主流媒體並沒有指責馬榮錚倒戈的相關報道。因為這就是加拿大政治下的合規行為。並且馬榮錚並不是第一個這麼做的人。

*以上內容系網友走進自行轉載自加國,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本站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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