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女生大學畢業做團播,入職后三觀震碎:維護「大哥」比跳舞重要,想離職發現違約金高達50萬元

近日,22歲的小雨(化名)在騰訊熱問發帖,敘述了自己大學畢業後進入一家公司做「團播」的經歷。記者聯繫到小雨,她說,公司在招聘時拋出非常優厚的條件,然而入職后很難兌現,連承諾的底薪也很難完全拿到。公司對主播考核極嚴,「團播」壓力非常大,主播要想獲得比較高的收入,就得私下用各種手段「維護」出手大方的「大哥」。她做了三個月的團播,震碎三觀,最後決定離開這個行業。

在校園招聘會簽訂三方協議

誤以為團播工作光鮮亮麗

小雨告訴記者,她是在學校的招聘會上遇到湖南長沙這家「文化傳媒」公司的,當時她經過該公司的招聘攤位前,「工作人員主動叫住了我,說我『條件好』,可以來做團播。我本來沒想法,但經不住她熱情介紹。」

團播是一種網路直播形式,通常指多位主播在同一直播間進行才藝表演和跳舞,與單人的「個播」相比,更具互動性和綜藝感,在短視頻平台非常流行。

這家公司開出的條件很誘人:月薪8000元,表現好加上提成,月入過萬不是夢。工作內容輕鬆,每天上班6個小時,還能練舞、塑形,把愛好變成工作。工作人員拿出一本精美的小冊子,上面介紹的都是該公司培養的主播,粉絲多少、賺了多少錢、多久實現的……寫得清清楚楚。

小雨是個應屆大學生,什麼都不懂,「我真的信以為真了,感覺這是一份又光鮮、又能賺錢,還能保持身材的完美工作。」於是,她和這家公司簽了三方協議,正式入職。但是,小雨不知道,入職的時候就有第一個坑在等著她。公司和她簽訂的不是勞動合同,而是一個「合作協議」,而且有著天價違約金,這使她在後來維權遇到困難。

小雨簽的是「合作協議」,不是勞動合同

公司培訓比較簡單,零基礎只需培訓一個星期,學習大約30支小舞蹈,然後就可以開播,同時學時長一分半左右的較長舞蹈,因為主播在舞台上打PK贏了,會向粉絲展示一個長舞,不過長舞蹈也比較簡單。

才藝舞蹈雖然不難學,但主播們的工作強度很大。公司的KPI考核非常嚴格,「業績點」是一座搬不走的大山。招聘時說的6小時工作制很難實現,每天直播結束,公司都會對「業績點」進行復盤,每天設定收取禮物的目標,拿不到就得加班,甚至會通宵直播。「我有同事連續播過24小時,為了補時長,團播下線了還要自己回家開個播。」小雨說,直播鏡頭主要對準C位,C位主播就要一直跳,有時要跳兩三個小時,經常滿身是汗,有幾次甚至跳暈過去,但休息十分鐘還要繼續播。

維護「大哥」比跳舞重要

多起判決披露團播套路

小雨原以為團播的核心是跳舞,跳得好就能賺錢。但她沒想到,跳舞是這個環節里最簡單、最輕鬆的部分。「我見過太多跳舞差勁、四肢不協調的主播,照樣賺大錢,比賽的時候就是有『大哥』給她刷。周賽次次第一。後面知道這是因為她會去線下找『大哥』。而有些跳得好的,反而不賺錢,因為他們『不會維護』。

她進入公司之後才知道什麼是「維護」,那就是和出手大方刷禮物的「大哥」們保持聯繫。「公司要求的『寫作業』(每天給刷禮物的粉絲髮感謝消息)只是最基礎的,要想脫穎而出,就得『寫點別的』,讓你的消息和別人不一樣。我們的日常就是化妝時回消息、練舞時回消息,甚至在台上直播時,手還在台下拿著找『大哥』,給他們發消息『維護』。

小雨說,團播很卷,她加入的這家公司比較小,也有五六個團播團隊,有些公司團隊更多。為了爭搶「大哥」,大家各顯「神通」。然而搶「大哥」不是舞跳得好就行了,而是要看誰私下「維護」得好。「我們團的C位,能同時和三個大哥『談戀愛』還不被他們戳穿,她賺得最多。」

小雨告訴記者,只靠直播間里跳舞和虛擬禮物,收入其實不高,私下經濟往來更是大頭。「維護」關係的時候,擦邊是經常有的一個主播屏幕前月入幾千,私下收大哥的轉賬可能數萬甚至十萬。私下轉賬公司不抽成,因此有些主播在這方面更努力。

為了提高粘性,公司會請「大哥」來玩。公司雖然規定團播成員不能私下見大哥,但由公司邀請過來不算私下見面。她曾經見過一個到公司玩的大哥,對每個女主播都挺好,一起吃飯,素質看起來很高。「但後來我聽同事說,他會約女主播出去喝酒。至於喝酒之後發生了什麼,我不清楚。」

小雨的三觀在這三個月里受到反覆衝擊:「我22歲,在團里算年紀較大的。周圍有很多剛滿十八九歲的小姑娘,甚至還有未成年人。看著這些本該在學校的小姑娘和那些三四十歲、可能有老婆有的『大哥』『談戀愛』,我的三觀直接被震碎了!」短視頻平台有規定,禁止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出鏡直播,但是公司可能用別人的賬號讓他們開播,一化妝,再開美顏,很難看出真實年齡。

事實證明,小雨的經歷並非個例,記者查閱發現,團播成員引發糾紛不在少數,不少團播成員還被「大哥」告上法庭。

離開時發現「違約金」陷阱

律師稱工作內容與實際不符或構成欺詐

小雨幹了三個月,決定離開。公司表示可以辭職,但必須再播滿一個月才給解約。她向離職的同事詢問,同事告訴她,就算再給公司播一個月,之前扣壓著的工資很可能也拿不到,相當於白乾兩個月。她向公司提出,可以不要當月工資,要求立刻離職。但公司堅持要求她再播一個月。她提出先簽書面協議,保證播完一個月就解約,公司還是不同意。

小雨不同意,公司就威脅要起訴她。這時,她才第一次認真審視那份入職時簽的厚厚「直播合作協議」。當時她只看了分成和底薪方面的內容,根本沒注意其他條款,這時看到合同上寫著違約金50萬元。小雨鐵了心離開了這家公司,並且請了律師,做好了被起訴的準備,並且給想進入這個行業的人提出了一些忠告。

協議違約金高達50萬

她指出,高薪必有代價,團播行業潛規則非常多,所有的饋贈都標好了「價格」。現在網上很多「教師、護士轉行團播」的宣傳視頻,但進入這個圈子才知道,這一行是「金玉其外」,只靠跳舞好、長得漂亮是遠遠不夠的。

小雨說,現在團播成員來源複雜,還有在夜場、酒吧從業過的人,她們更懂得怎麼和「大哥」交流,收入往往很高。在KPI考核壓力下,這樣的人甚至成了很多新主播學習的「榜樣」。小雨稱,團播離職率很高,團隊不斷發生拆散和重組,不是一份穩定的職業。她提醒有意入行的人,找工作時要警惕那些過於美好的承諾,簽合同前務必看清每一個字。一旦踏進去,想抽身就很難了。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明確權利義務,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勞動報酬,公司以月薪8000元、工作核心為跳舞等信息誘騙入職,實際崗位內容與承諾不符或構成欺詐

此外,公司在主張50萬元違約金時,需要舉證其所遭受的實際損失。若公司無法證明損失,或損失遠低於50萬元,法院會大幅調低違約金,甚至可能判定無需支付。且該50萬元違約金屬於格式條款內容,應當以合理顯著的方式提示勞動者注意,未盡到該義務,該條款亦不生效。

付建表示,即使雙方簽訂的是合作協議,不受《勞動法》調整,那麼根據《民法典》及《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解釋》,約定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時,法院可應違約方請求調低,且法院調整違約金需以非違約方實際損失為基礎,不能僅憑合同約定判定。

*以上內容系網友風平浪靜自行轉載自揚子晚報,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本站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
贊助商鏈接
標籤: 孩子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