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呆!國外航班延誤24小時,男子全程自辯,拿下7.9萬賠償!航司上訴仍敗訴!震驚全球旅客…

近日,安大略省高等法院裁定,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需向渥太華居民雷讓·蘭德里(Rejean Landry)及其兩名成年子女支付 1.5 萬加元(約人民幣7.95萬)賠償,結束了長達三年半的航班延誤糾紛。

自我辯護的法庭經歷
早在一年多前,蘭德里在安省小額索賠法庭自我辯護並獲勝。
他在庭上表示,航班延誤原因是航空公司航班安排過多、員工不足,完全屬於公司責任。
蘭德里回憶道:「很明顯是他們的問題,他們幾乎沒有任何反駁理由,只是一味地說『我們不欠你錢』。」

隨後,加拿大航空對判決提出上訴,但高等法院維持了原判。
旅客權益專家指出,航空公司的上訴可能意在阻止其他乘客索賠,但實際法律費用可能遠超賠償金額。

法院判決細節
高等法院判決 賠償金1.5萬加元,涵蓋了原航班延誤造成的損失、前往葡萄牙的替代機票費用,以及子女返程機票因航班取消產生的費用。
法院指出,加拿大航空關於蘭德里在自行購買替代機票后不應賠償的理由缺乏證據,且公司未告知必須等待重新訂票。
航空旅客權益組織 Air Passenger Rights 主席加博爾·盧卡奇(Gabor Lukács)表示:「法院明確表明,不會縱容航空公司無視乘客權益。」

案例影響與旅客啟示
蘭德里在旅程結束后,通過郵件與航空公司溝通數月,最初僅要求賠償機票價值約 6,500 加元。
在諮詢旅客權益組織后,他才意識到子女的返程機票同樣屬於可索賠範圍。
蘭德里表示:「整個過程漫長又折磨人,但最終勝訴讓我相信,乘客依然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盧卡奇分析,加拿大航空雖然仍可進一步上訴,但連續判決顯示,繼續上訴風險高、公司形象可能受損。
此案例對加拿大及其他大型航空公司具有警示意義,也鼓勵旅客在航班延誤或取消時,積極了解自身權利並依法索賠。
航班延誤、行程取消不可避免,但 合法索賠是每位旅客的權利。
蘭德里的勝訴案例提醒我們,維護權益並非無望,耐心和信息透明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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