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蘭蘭的酒駕撞人案,今天(當地時間1月23日)在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第5次開庭審理。
終於不是視訊,這一次是她本人首次現身庭審,戴著香奈兒墨鏡和口罩,沒有搭理記者。
本人來了,所以今天庭上聊了啥?
居然是在扯「一場誤會」,蘭蘭方面稱此前誤解了律師傳遞的意思——覺得自己的保釋條件放鬆后,直接就安排了(從Watsons Bay的豪華頂層公寓)搬家(躲記者)。
現在,也不是要讓她搬回原住處,而是要補上保釋地址的變更程序就行(已於昨天完成修改)。
楊蘭蘭對於」違反保釋規定」這一說法表示承認。法官和檢控官也接受了他們的理由。
此事看上去對於後續的案件審理不存在影響。
今天的庭審結束后,她迅速乘坐一輛特斯拉離開了。
車禍可是7月26日發生的,這都已經半年了。
檢控這裏感覺完全只能疲於應付辯方,直接就被攪混水攪和了半年,百姓的冤屈具體咋伸張這事一點都還沒聊。
危險駕駛導致嚴重人身傷害、疏忽駕駛導致嚴重人身傷害、拒絕或未能接受路邊酒精測試,未向警方提供相關信息這4個指控,蘭蘭方面都表示不認罪。
下一次庭審是1月30日,案件的進程預計依舊不會有實質推進。
再沒有頭緒的話,這一事件就真的要徹底娛樂化了,將完全失焦。
上周出現了很搞笑的謠言。
為此警方再次表示,(當我們是白痴?)上周三去警局報到的就是楊蘭蘭本人(媒體不要再加戲了)。
結果人家英語太不好,只聽懂了「someone else」這兩個單詞,敷衍地重複了一遍,結果記者還真的硬編了篇」獨家報道」,稱「她承認說自己不是蘭蘭(是冒充的)」,還」舉報」給了警方。
截止目前,除了幾個幫腔的標題黨公眾號外,沒有任何一家主流媒體附和他們的說法。
有了這件事後,以後她更加不會再搭理記者了。
來源:今日悉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