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澳洲發生車禍的中國女留學生楊蘭蘭用「替身」警局報到一事引發了不少關注。
最近,楊蘭蘭又去警察局了,還與警方產生了一些衝突······
去年7月26日凌晨3點20分左右,在悉尼東區Rose Bay的New South Head Road上,楊蘭蘭涉嫌酒後駕駛一輛價值150萬澳元的蒂芙尼藍色勞斯萊斯Cullinan,猛烈撞上了電台名人Kyle Sandilands的專職司機George Plassaras所駕駛的車輛。
這起事故導致Plassaras先生身受重傷,傷勢包括脊柱斷裂、髖部粉碎、雙側股骨骨折、肋骨斷裂以及脾臟破裂。
根據保釋條件,楊蘭蘭必須每周三上午8點至晚上8點之間,前往距離事故現場不到2公里的Rose Bay警察局報到一次。
然而,她的報到過程卻屢次成為一場備受關注的「演出」。
有一次,她在截止時間前20分鐘,如同走秀般出現在Wunulla Road上,身著價值不菲的香奈兒外套、帽子等全套奢華行頭。
更令人困惑的是,在另一個周三,一名自稱是楊蘭蘭的亞裔女子在警局報到后,卻向記者表示「我是別人」,拒絕透露真實身份。
此舉引發了警方的高度警覺。近日的報到中,警察要求她摘下一貫佩戴的口罩和帽子,仔細核對身份,並且強硬表示,如果不摘下口罩就拒絕與她的交談,最終,楊蘭蘭在出示身份證件后離開。
今年1月15日,楊蘭蘭被正式加控危險駕駛致人重傷(酒後駕駛)以及中濃度酒駕。
次日,警方發現她已搬離保釋條件中規定的Watsons Bay頂層公寓,未通知警方或法庭,因此向她送達了違反保釋規定的法院出庭通知。
她的法律團隊一直在法庭上進行應對。律師Michael Korn曾申請更改保釋文件上的住址,並獲得了調查警官的同意。
在另一次庭審中,她的新任大律師Greg Stanton承認存在住址變更的違規,但解釋為「溝通上的誤解」,並未歸咎於她本人的重大過失。
除了與酒駕相關的新指控,她還面臨最高可判七年監禁的危險駕駛致人重傷罪、一項過失駕駛致人重傷的備用指控,以及拒絕呼氣測試和未向警方提供詳情的指控。
她的案件將於1月30日再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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