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有趣的一個娛樂事件,金晨的公關稿可以被當作新的模版使用了!
首先對事件做一個簡單說明:1月29日上午,狗仔爆料金晨發生車禍事故,讓助理謊稱是司機,承擔車禍責任,實際上駕駛車輛的人是金晨本人。
金晨一直未回應。
1月30日下午,車禍當地的公安局發布通報,重要信息是:當天車內三人輕微受傷….徐長青(金晨助理)謊稱是司機,所以交警按照一般單方事故處理。
隨後,金晨就在微博發佈道歉聲明。
聲明中,金晨承認當時是自己在開車,並且強調自己傷勢嚴重,去醫院急診做了手術。
金晨說是助理情緒緊張,向交警謊稱自己是駕駛員,完成了事故認定。
金晨意識到這一切都是自己的責任,於是她決定主動承擔車禍責任,去交警隊自首,不是,她決定不讓保險公司理賠,申請撤銷保險理賠,所有費用由自己一個人承擔。
並且,金晨在評論區曬出了一張女子滿嘴血,打了馬賽克的圖片。
這張圖片是不是金晨本人?是不是車禍當天拍攝的圖片?是因為出了車禍受的傷嗎?
微博上的文字是不是金晨本人發布的?
這一切回應是金晨主導的?還是被迫的?我們不得而知,姑且認為是金晨的主觀意願吧!
其次,我們來談一下事實和金晨的公關套路!
事實就是:金晨駕駛車輛,發生了單方事故,結果是助理頂包,承擔責任。
金晨逃避了發生交通事故該承擔的責任。
助理是主動、自願稱自己是司機的嗎?
還是金晨和經紀人命令助理承擔責任的?
如果我是司機,對交通法一竅不通,我身為助理,是不會為公司藝人頂包的,因為我害怕會留案底,以後自己和家人都不能考公了。
現實是,我曾經在交警隊和公安局工作過幾年,一般發生這種單方事故,謊稱自己是司機,大多數的情況是對方酒駕,或者沒有駕照,害怕吊銷駕照或者承擔更多責任。
在娛樂圈里,金晨這種明星可能也害怕多生事端,所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爆料人曬出的這張認定書,一般情況下,是負責該起事故的交警和責任人徐長青才會有的。
所以,背後的爆料人也只可能是以上那些。
至於保險公司是否報警,為何又撤銷案件?官方通報和金晨道歉說明中,都沒有指出來。
金晨發生車禍,助理頂包,該事件不只是金晨的輿論問題,更是……我不敢說哈哈哈。
最後,金晨的公關稿是什麼套路呢?
第一、救貓咪。
提出金晨發生車禍的原因是為了躲避馬路上竄出來的小狗。
這是一個善良的行為,能夠給金晨的形象增加光輝(雖然我們不知道是否真的有這隻小狗,也沒有監控圖片呀)。
這種方法在寫作上,稱為「救貓咪」。
第二、多說經過,少說結果。
結果是金晨逃避了交通法律責任,可是金晨稱助理因情緒激動,不懂事才稱自己是司機,金晨咬文嚼字沒有準確說出助理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字面意義上好像自己本願意承擔責任,都是助理不懂事,才沒有承擔責任的。
自己是被動逃避了交通責任。
令我非常疑惑,助理是不是愛上金晨了?
這樣的助理實在是太偉大了!
那麼張雨綺的公關文可以參考一下(如果她真的是DY的話):我本是凍卵,以防萬一,可是誰知道助理竟然擅自把卵用了?我真的不知情啊!事後被我發現了,我堅定地要承擔自己對孩子的養育義務。
張雨綺真是太偉大了。
唉,什麼都不說了,一切都是打工人的錯,是打工人缺乏法律意識,是他們stupid,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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