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上萬! 2名BC華人違規挖蛤蜊 被抓后撒腿就跑 連人帶桶滾下山

兩名華人,在溫哥華島一片因毒素污染而被關閉的海灘上瘋狂挖蛤蜊,一口氣挖了500多隻,是法定限額的10倍以上。
被漁業執法官員當場攔下后,男子一臉驚恐,轉身就跑,還把兩大桶蛤蜊往山坡上一倒,結果不僅摔傷了自己,最終還沒跑掉。
這對情侶為此付出了沉重代價——合計被罰$10,500,兩人均被禁止捕魚兩年。

1月22日,余兆建(Chao Jan Yu,音譯)和陳麗華(Li Hua Chen,音譯)在納奈莫省級法院認罪,被定罪多項違反聯邦《漁業法》的罪名。
事件發生在2024年6月7日,地點是溫哥華島納努斯灣貝類保育區(Nanoose Bay Recreational Shellfish Reserve)。
這是一個佔地23公頃的熱門貝類捕撈區域,夏季低潮時甚至可以吸引數百人前來。

然而,當天該區域因檢測到高濃度的麻痹性貝類毒素(Paralytic Shellfish Poisoning),已被當局關閉,嚴禁任何人採挖貝類。
兩名漁業執法官員當時正在海灣上方的高地進行巡邏監視。首席漁業執法官肖恩·塔代伊(Shaun Tadei)就是其中之一。
從高處,他們清楚地看到兩個人在潮間帶彎腰採集貝類。
等這對男女采完蛤蜊,沿著一條陡峭的小路往19號公路路肩方向走時,兩名執法官員已經在鐵軌旁等著了。

塔代伊回憶說,余兆建當時拎著兩大桶滿滿的馬尼拉蛤,看到執法人員后「看起來非常震驚」,立刻轉身就想跑,半摔半滑地衝下山坡,一邊跑一邊把桶里的蛤蜊往外倒。
然而跑是跑不掉的。余兆建在逃跑過程中還受了輕傷,最終和同行的陳麗華一起被抓獲。
執法人員在現場查獲了超過500隻馬尼拉蛤和小頸蛤,以及20多隻馬蹄蛤和其他多種禁捕貝類。
塔代伊指出,馬尼拉蛤的每日法定採挖限額是60隻(幾年前已從75隻下調)。也就是說,僅余兆建一個人持有的蛤蜊數量,就超過了合法限額的10倍以上。

「通常如果只是稍微超量,我們會開一張罰單就完事了,」塔代伊說,「但考慮到他們只有一個人有捕撈執照,而他手上有500多隻蛤蜊,這完全不是一個級別的事。」
更嚴重的是,他們採挖的馬蹄蛤等貝類,正處於紅潮禁令期間,食用后可能導致麻痹性貝類中毒。
塔代伊解釋說,紅潮中毒的癥狀從輕微的嘴唇和手指發麻,到呼吸困難甚至心臟驟停,後果可以非常嚴重。而且即使把貝類煮熟,毒素依然無法被消除。
最終,余兆建因三項罪名被處以總計$6,500的罰款:妨礙漁業執法官員執行公務罰$2,500,採挖禁捕物種罰$2,000,超過每日限額罰$2,000。
沒有捕撈執照的陳麗華則因採挖禁捕物種和持有非法捕撈的魚類,被罰$4,000。

兩人均被禁止捕撈任何種類的魚類兩年,有五年時間繳清罰款。
據了解,這對男女原本打算走審判程序,但在1月22日庭審當天選擇了認罪。
塔代伊表示,絕大多數貝類採挖者都是遵守規則的。偶爾有人因為挖得太起勁,不知不覺超了量。
但這次的情況完全不同——採挖數量之大、加上逃跑行為,說明當事人很清楚自己在違法。
他指出,除了納努斯灣,Gabriola島西側的Brickyard Beach以及Qualicum Beach以北的Baynes Sound地區也是非法採挖的「熱點地帶」。
由於大溫地區海域因污染而全面禁止採挖貝類,許多人不得不北上前往納奈莫及更北的地區。從維多利亞到Cowichan Bay的南溫哥華島海域也全部關閉,只有納奈莫以北才允許合法採挖。

與此同時,加拿大食品檢驗局和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近日再次發布消費者警示,溫哥華島的生蠔可能受到諾羅病毒污染。
DFO提醒公眾,在採挖貝類前務必查閱官方的貝類採挖地圖(SHELLI),確認採挖區域是否開放。任何人發現疑似違法捕撈活動,可撥打DFO太平洋地區舉報熱線1-800-465-4336。
合法參与BC省休閑貝類捕撈,必須持有有效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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