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墨爾本一起租賃糾紛引發熱議。租客John Myers因拒絕搬離位於東南區Berwick的住所,將房東Sarah Grimison及其兄弟Adam告上法庭,指控對方為了將其驅逐而編造「虛假」借口。
租客引用美劇質疑收房動機
在維州民事及行政仲裁庭(VCAT)的聽證會上,Myers極力質疑驅逐令的真實性。據悉,房東Sarah稱自己想搬出父母家獨立居住,但其父母家距離該房產僅60米。
Myers認為這一理由「荒謬可笑」,甚至搬出90年代美劇《人人愛雷蒙德》(Everybody Loves Raymond)作為論據。
他表示,劇中主角對與父母住得太近感到非常不安,這種居住安排在現實中也並不可取。他堅稱,房東肯定是為了擺脫他才編造了想要「獨立空間」的故事。
證據被指「如同尼斯湖水怪」
除了質疑居住距離,Myers還暗示這份驅逐通知具有「報復性」,因為他在協助另一名租客挑戰房東的次日便收到了通知。
他嘲諷房東提供的證據如同聲稱見過「尼斯湖水怪」一樣缺乏支撐,認為這隻是租賃提供者在無法使用「無理由」驅逐條款后,為了奪回房產而採用的卑鄙手段。
Myers進一步指出,由於該房產在2022年是以投資物業名義購買的,Sarah所謂「一直打算搬進來」的說法根本不符合邏輯。
他認為,對方如果真的財務狀況發生變化,應該提供大量的證明文件。
弱勢租客自述悲慘境遇
面對驅逐,身為殘障支持養老金領取者的Myers向仲裁庭訴說了自己的艱難處境。他透露,自己曾因租房申請被拒200多次而被迫在車裡住了一年。如果此次敗訴,他將再次面臨流離失所的境地。
「我不能再忍受在車裡生活幾個月了,尤其是冬天快到了,」Myers懇求道。他表示,由於領取養老金,他在租房市場上屢屢碰壁,獲得現在的租約已是萬幸。
仲裁庭最終裁決
針對租客的指控,Grimison兄妹反駁稱,全家人關係非常親密,住在附近正是當初購房的主要驅動力。他們認為Myers對其購房理由的質疑純屬投機,完全不了解其家庭的真實情況。
維州民事及行政仲裁庭(VCAT)高級成員Susan Burdon-Smith最終駁回了Myers關於美劇的邏輯分析,認為子女願意住在父母附近並非不合理,且Myers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其申請替代住所屢遭失敗。
仲裁庭裁定,該搬離通知真實有效。Burdon-Smith表示,即便雙方關係惡化是收房的一個因素,也不代表驅逐具有報復性。
至於是否簽發正式的佔有令,將由另一位仲裁庭成員在後續聽證中根據合理性原則作出最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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