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不是他開的,人不是他殺的,他在死牢里等了33年,死刑前48小時,傳來了好消息…

2026年03月12日 17:34

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晚間,阿拉巴馬州霍爾曼懲教中心(Holman Correctional Facility)原本打算執行一場死刑。

即將被處死的人名叫Charles Lee Burton,如今已是75歲高齡,連走路都費力,日常要靠輪椅出行。按理說早已對社會毫無威脅。

(坐輪椅的Burton)

迄今為止,Burton已經在死囚牢房裡度過了三十余年。

再48小時后,他即將被氮氣處決。

他已經提交了最後一餐的申請,正在寫遺囑,準備把自己所剩不多的物品分給親人。

然而在距離行刑僅剩兩天的3月10日,阿拉巴馬州州長Kay Ivey突然簽署了一份特赦令,將他的死刑改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那麼,Burton究竟犯了什麼錯呢?

簡單地說,Burton當年和人合夥搶劫了一間商店,他的同夥殺死了一位無辜路人,而在同夥開槍時,Burton甚至已經離開了商店。

但最終,開槍的同夥早早被減刑,Burton卻始終被判死刑,直到今年3月10號。

故事要從35年前講起。

1991年8月的一天,Burton和另外五人分乘兩輛車,從伯明翰出發,駛向阿拉巴馬州的塔拉迪加市(Talladega),目標是一家汽車配件店。

他們把車停在附近的洗車場,然後走進了那家配件店。

進店之後,Burton先買了一些東西,還去了一趟洗手間,假裝一切正常。

緊接著,同夥Derrick DeBruce突然發難,掏出槍,命令店裡所有人趴在地上。

隨後,Burton用槍挾持了一名店員,逼其打開保險柜取出現金,其他四人則在前台區域搶劫顧客。

(示意圖)

好巧不巧,這時一位不明真相的顧客Doug Battle走進了店內。Doug是個退伍老兵,他非但沒有被嚇到,反而正義感爆棚地與DeBruce發生了爭執。

DeBruce這會可還舉著槍,精神本就緊張至極。他將Battle的舉動視為「挑釁」,先是毆打了Battle,隨後朝他的背部開了一槍。

Doug Battle當場死亡,僅留下了一個9歲的女兒。

時鐘往前倒一點點,就在二人爭吵的過程中,Burton和另一位同夥見錢已經收集得差不多了,不想多生事端,就先行一步逃離了商店。結果剛跑出去沒幾步,就聽到後面爆發出一聲槍響。

Burton後來回憶說,這場搶劫他們沒打算傷害任何人,只是想搶點錢。

直到逃跑的過程中,他才知道那聲槍響不是同夥在放空槍恐嚇,而是真的打死了一個人。

1992年4月,Burton被順利定罪,一致建議判處死刑。

(剛被捕時的Burton)

為什麼量刑這麼重?

首先,前文也提到了,本案的死者Doug是一位退伍老兵,還是在見義勇為的過程中犧牲,故而陪審團天然會比較偏向重罰。

其次,我們需要先解釋一個法律中的概念——「重罪謀殺」法則(felony murder rule)。簡單解釋就是,在搶劫、綁架等幾樁重罪中如果有受害者死亡,那麼案件的所有實施者都可以被控謀殺,就算他們並沒有親手殺人也一樣,算是一種「連坐」制度。

而在這次搶劫中,檢方認為Burton是主謀,是他組織了這場武裝搶劫。

雖然人不是他殺的,但如若沒有他,這場搶劫或許根本不會發生。因此,他應該與謀殺犯同罪。

陪審團一致同意這個說法,Burton就這樣走進了死囚牢房。

那一年,他41歲。

至於其餘5名同夥,他們的下場大多數要比Burton好得多。

其中四名同夥與檢方達成了認罪協議,刑期有長有短,但沒有人被判死刑。唯一例外的就是真正開槍的DeBruce,他也被判了死刑。

從判決結果來看,Burton和DeBruce接受了「相同」的懲罰。

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才是真正魔幻的地方。

2014年,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推翻了DeBruce的死刑判決。

現在被判死刑的,只剩Burton了。

案件本身並無轉折,這幕後真正的原因是,法院認為DeBruce被剝奪了所謂的「有效辯護權」。

(示意圖)

具體來說,當年DeBruce的辯護律師在開庭前不到一個月才接手案件,整個過程中表現得相當不專業。

在量刑階段,這名律師只叫了一個證人,也就是DeBruce的母親。

後者並不懂法,在法庭上聲稱DeBruce完成了高中學業,還曾就讀於阿拉巴馬大學。

但這些話沒有一句是真的。

大概DeBruce的母親認為,把兒子的學歷誇張化,就能給陪審團留下更好的印象。

但真相是什麼呢?後來的律師發現:DeBruce實際上在16歲時就輟學了,當時的學業水平只到七年級。

更重要的是,他患有腦損傷和癲癇,發作時會導致癱瘓、暈厥和失憶。

也就是說,DeBruce的智力水平、精神健康確實不佳。如果陪審團了解到這一部分證據,還真不一定會同意死刑;

然而經過他母親的一番美化,DeBruce登時變成了一個「應該懂法」的「高知分子」。這反而對判決不利……

這些道理,原本應該由DeBruce的辯護律師向他母親解釋,可是他沒有——他可能連背景調查都沒做,否則不至於連DeBruce的學歷都不知道。

後來上訴法院認定,如果陪審團當年聽到了那些證據,很可能不會判處死刑。

法院因此裁定:DeBruce的辯護律師構成了「不充分辯護」。

隨後,州政府同意將DeBruce改判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DeBruce於是真的逃脫了死刑,2020年在監獄自然死亡。

另一邊,Burton就慘多了。他這些年一直在上訴,但沒有任何一次成功。

(示意圖)

Burton方面也曾採用與DeBruce類似的辯護方法,即指出當年的律師存在問題。

他的律師團隊提出,根據阿拉巴馬州法律,重罪謀殺只有在被告具有「殺人意圖」的前提下才能被判處死刑。

但檢方從來沒有真正證明出Burton有任何殺人意圖,僅僅以那條「重罪謀殺法則」,便宣稱Burton應當與DeBruce同罪。

Burton的辯護律師認為,這是一種對法律的誤讀,但Burton當年的律師並沒能指出這一點。

然而,上訴論點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33年來,Burton的定罪和判決至少被審查了9次,但沒有任何一家法院決定推翻當年的審判。

州政府為什麼拒絕給Burton減刑?

檢方的說法大概可以總結為:DeBruce的改判是基於辯護律師失職,導致他的憲法權利遭到侵犯,這和Burton的案件無關,不構成Burton減刑的法律依據。某案件的一個被告被減刑,並不意味著其他被告也應該減刑。

換言之,州政府的法律邏輯是自洽的:DeBruce獲得改判是因為他的律師太差,這是DeBruce自己的憲法權利問題,跟Burton沒關係;

Burton的定罪和量刑經過了無數次審查,程序上沒有問題,所以死刑維持不變。

但正是這套自洽的法律邏輯,造就了整個案件中最荒誕的結果——參与搶劫的六個人:四人達成認罪協議,免於死刑;一個開槍殺人的,被改判終身監禁后自然死亡;

唯獨那個沒有開槍、槍響時甚至已經不在店內的人,成了唯一要被處死的人。

(示意圖)

這33年間,互聯網從無到有,智能改變了世界,Burton的女兒長成了中年人。而Burton自己,從41歲的壯年等成了75歲的,最終不得不依靠輪椅行動。

在最近的一次採訪中,Burton沒有談論法律,也沒有抱怨命運。他聊起了在阿拉巴馬州長大的童年回憶,說自己喜歡寫信。

在即將被處決的日子里,他對媒體說了這樣一段話。他承認自己犯了錯,但他沒有殺人。他說希望朋友們能記住他是一個真誠的人、一個好朋友。

最終,Burton的故事之所以迎來轉折,不是法律上出現了什麼新轉折,而是因為一位最意想不到的人站了出來——受害者的女兒Tori Battle。

父親遇害時,她才9歲,而現在,她也已經年過4旬。

對於這位沒有殺她父親的「殺父仇人」,Tori其實早已沒有什麼恨意。

2025年12月,她在阿拉巴馬州報紙上發表了一篇公開文章,呼籲州長給予Burton特赦。她寫道,從來沒有任何州政府的人坐下來跟她解釋過,為什麼阿拉巴馬州必須處決一個並沒有殺死她父親的人。

在給州長Ivey的信中,她說,她的父親崇尚和平,不相信復讎,而她在這一點上非常像她的父親。她認為處決Burton並不能幫助她療愈傷痛。

「我對父親的愛,並不需要再殺一個人(來證明),更別說毫無道理地殺一個人。」

她還說,想到一個如今已經年邁的人即將被處決,而如果他當年有一個更好的律師,可能根本不會走上死囚之路,這讓她感到不安。

(Tori發表的文章)

Tori的信隨後引發了驚濤駭浪,有人找到了當年的陪審團,如今他們有8位尚在人世,有6位都表示自己不反對減刑,其中3位還主動寫信,要求將Burton的刑罰降低。

陪審員Priscilla Townsend寫道:當年她參加審判時還非常年輕。檢方將Burton描述為「主謀」,導致陪審團看待整件事的方式有了變化。她當時相信了這一點,但現在不信了。判一個沒有殺人的人死刑,她覺得良心不安。

另一位陪審員James Cottingim說:得知DeBruce被減刑為終身監禁之後,他覺得不給Burton減刑已經非常不公正了。

3月9日,行刑前三天,抗議者從州長官邸遊行至州議會大廈,向州長遞交了一份徵集到67000個簽名的請願書,請求赦免Burton。

(Burton的昵稱是「Sonny」)

目前阿拉巴馬的州長叫Kay Ivey,共和黨人,也是知名的死刑支持者之一。

在美國社會廢止死刑的聲浪中,她是少數幾個敢於直言支持死刑的州長,自2017年就任州長以來,她已經主持了25次死刑執行。

直到行刑前幾天,她的發言人還對媒體表示,州長「目前沒有計劃給予Burton特赦」。

然後,一切在3月10日突然改變——州長突然簽署了特赦。

(特赦令原文)

Ivey後來發了封聲明,表示自己仍然堅信,對社會上最惡劣的那些罪犯,死刑是合適的懲罰。但她也認為,死刑必須公正、適度。

「如果扣下扳機的人沒有被處決,沒有扣下扳機的那個卻被處決了,那將是不公正的,」她寫道。

經過特赦后,Burton將和DeBruce接受相同的懲罰: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Ivey迄今已經上任9年了,這是她任內第二次減免死刑犯的刑罰。

而在整個阿拉巴馬州歷史上,獲得州長減刑的死刑犯還不到所有死刑犯的0.5%。

不過對於這個結果,州總檢察長表示強烈反對。他說Burton的手上沾著受害者的血,認為不應該因為他變老了就給他特殊待遇。他還表示,如果不是Burton通過無盡的上訴拖延時間,他早就該被處死了。

消息傳到監獄,Burton正準備迎接自己生命的最後幾天。他的律師親自來到監獄,當面告知了他這個好消息。

(Burton和律師)

Burton通過律師發表了一份聲明。他說的話很簡短,說感謝州長,「謝謝」二字或許有些微不足道,但這是他唯一能給的東西了。

Burton的女兒在電話中泣不成聲,說感覺一塊壓在肩上的重石終於卸下了。

Burton還特別提到了受害者的女兒Tori,他十分感激對方的原諒,這讓他卸下了沉重的負罪感。

總之,Burton是不會面臨死刑了。35年的死囚歲月,終於在行刑前48小時按下了停止鍵。

Burton逃過了死刑,卻註定等不來真正的自由。75歲的他,餘生依然只能在鐵窗與輪椅中度過。

對他來說,物質條件上並沒有什麼改變,但在心理上,應該是巨大的如釋重負。

在這場跨越三十多年的律政劇中,法律最終都沒完成自我糾錯,反而是受害者家屬的寬恕,意外拼湊出了一絲遲來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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