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撕,撕到了內娛的痛處

李榮浩與單依純的版權糾紛,仍然不知道會以何種方式收場。
前者下場開撕,後者幾度道歉。

事情還沒完。
更多人紛紛下場,加入這場內娛的版權風暴。
為什麼這幾年,原唱與翻唱的糾紛越來越明顯了?
為什麼連像單依純這樣的00后中的Vocal頂流,都逃不脫「翻唱咖」的標籤?
在Sir看來。
這其實就是華語樂壇漫長困境的一種縮影——
稀缺的原創,貧瘠的市場,急切的歌手,等待的聽眾,互相成全了一個緊縮的樂壇。
說句難聽的:華語樂壇的
廢墟上,開始了最後的存量逃殺。
最明顯的。
會唱的好嗓子,還有那麼幾個。
但能聽的歌
……
咋就剩這麼幾首了?
01
2025年5月,《歌手2025》第四期。
單依純翻唱了《李白》。
當所有人都在期待一首流行布魯斯會被如何改編時,卻愕然發現,伴隨著「區區三萬天,試試又能怎?」的念白,《李白》已經完全成為了另一種,呃,表現形式。

美妙,見仁見智,抽象,眾口一詞。
單依純親口點名:這是藝術。

無論你喜不喜歡,無論李榮浩喜不喜歡,無論二手玫瑰的梁龍喜不喜歡。
憑著兩句刷屏的「如何呢,又能怎」。
《李白》和單依純,在傳播上綁定了。

作為原作者的李榮浩一直很安靜。
直到今年3月29號。
李榮浩在控訴中明確,這是一次明知故犯:單依純團隊在3月28日登台演出前,向他發送過授權申請。
而他「明確,客氣的婉拒了這個版權邀約案件」。

被拒了。
可單依純在當日的演出中,「風雨無阻」地唱了《李白》。
於是,李榮浩立即行動,在證明了第三方中國著作權協會並未發放相關版權后。
李榮浩的鍵盤火力全開——
他從來就不喜歡單依純版本的《李白》,只是礙於已經授權,且當時熱度正高,才一言不發。
態度明確:臉,已經給過你了,你怎麼還侵權呢?

30號凌晨,單依純發布長文道歉。
承認侵權事實,但同時強調,版權工作全權由巡演的主辦方負責。
自己錯在「疏於審核」。

而對於補救措施,單依純則宣布了後續的賠償由自己一力承擔。

此後的兩場演唱會,也相應地展開退票。
而李榮浩的回應很直接——
無需金錢賠償,但保留網路追責的權利。

至此,這個侵權事件本身告一段落。
但,輿論的發酵才剛剛開始。
填詞人吳向飛對李榮浩公開喊話。
說他曾公開演唱自己創作的《路一直都在》,而從未支付版權費用。

被李榮浩直接噎了回去。

而後,4月1日,李榮浩又被指出,他自己也有一首《小眼睛》有抄襲嫌疑。

他親自下場澄清辯論,但,起到的效果寥寥。

同時,越來越多的音樂人開始走到台前,談起自己經歷的版權糾紛。
《跳樓機》的原唱LBI利比,出面點名——
環球音樂與他有版權糾紛。


水木年華的盧庚戌,發文表示自己的創作被長期侵權。

更多獨立音樂人,也開始清算自己在與唱片公司簽訂合約的過程中,到底收到了多少分成。
一時間,華語樂壇盛況空前。
開演唱會的,在大屏幕上直接展示歌曲版權由來。
在微博征戰沙場的,開始搬出各種法律條文,科普著作權知識。
而更多的,則是各家藝人談論版權意識的熱搜。
彷彿一夜之間,所有內娛人士都在自證——
看,我推是非常尊重版權的,從未越雷池半步。
由此,網友冊封——
2026,版權元年。

樹立版權意識,保護個體的創作勞動所得,任何時候都不晚。
但「助力行業發展」這種話,Sir已經說不出口了。
當人們爭著搶著分權益所得,一般就兩種情況:要麼蛋糕太大,吃不到,饞死。
要麼剩飯太少,拿不到,餓死。
華語流行音樂?
不可能是前者吧……
02
對於華語樂壇來說,翻唱是老傳統,更不是啥丟人的事。
處理方式大致分為三大類。
第一種,買斷。
唱片公司是直接買下金曲翻唱版權,無論如何重新填詞、編曲,都只需要標註原作者即可。
典型的例子,便是八九十年代的港台流行樂。
當時的港台樂壇,有著高頻的發片需求,原創動力卻難以支撐。
人家有火了的歌?
買啊。
不缺錢,不缺市場,缺的就是先進產品。
產業成熟的日本,幾乎成了覆蓋整片東亞的流行歌批發市場——
像張國榮的《拒絕再玩》,翻唱自安全地帶的《じれったい》(焦躁);鍾鎮濤的《讓一切隨風》,則改編自澤田研二的《
時の過ぎゆくままに》(任時光流逝)。

如果你聽80-90年代港樂。
現在點開中島美雪、桑田佳佑、玉置浩二的音樂軟體頁面,就會發現你的童年回憶,有許多都是「合資進口」的。


第二種方式,「一次性」。
廣泛見於如今的各類演唱會表演、音綜節目。由節目出品方出面,向原作者、版權方或第三方(比如上文提到的中國著作權協會)申請翻唱授權。
在節目舞台上,歌手可以自由發揮。
而許可權也止步於此。

想要在其他場合賣票掙錢?
那是另外的價錢,需要再次申請授權。
以上兩種,都還是屬於名門正派的法子。
但在草莽時代,很多情況下是,不打招呼,用了再說。
沒紅,版權方沒有精力管你。
紅了,到那時已經有錢付版權費了。
即是俗稱的「先上車,後補票」。
像《老男孩》,《起風了》都是如此。

前者翻唱自日本歌手大橋卓彌,後者則翻唱自高橋優。
最有名的案例,是汪峰與旭日陽剛組合的禁唱風波。
這對組合在《星光大道》上出道,以翻唱《春天裡》完成爆紅。
甚至,走上了春晚。

原唱汪峰呢,一開始對此也並無異議。
直到旭日陽剛組合的商演越來越多,名氣越來越大。
他才下場協商,至少把版權費交一交。
當對方拒絕後,汪峰隨即宣布,禁止旭日陽剛以任何形式再唱《春天裡》。

這個要求相當正當。
可當時大眾的版權意識和今天不同,很多人覺得汪峰怎麼這麼小心眼,一個大明星和農民工斤斤計較。
況且人家把這首歌重新唱火了,給你熱度不好嗎?

或許也就是因為這樣,版權問題一直不被重視。
翻唱?
侵權?
好聽就行了唄。

明晃晃的抄襲、知識產權的官司,也從不是只在今天才發生,也不止音樂界。
流行文化生態初期,總會有這麼一段的野蠻生長。
創作的第一步就是模仿。
而相對的,維權成本和信息差,也縱容了一些沒皮沒臉。



而當互聯網拉平了信息差、相關法規完善、消費者的知識產權意識上升……
今天,
他們還敢嗎?
所以問題來了——
怎麼單依純的團隊如此大胆,
頂著「明確拒絕」執意侵權呢?
整場事件最大的濫觴就在這裏。
與明知故犯相比,Sir更願意用另一個詞來形容:她不得不唱。
沒歌了。
那段「野蠻生長」,其實留下了伏筆。
03
翻看單依純28號的巡演歌單——
27首曲目中,7首是翻唱。
其中,像《一個人跳舞》《舞娘》《君》《李白》,都是在《歌手2025》的舞台上首發的翻唱作品。

論聲勢,單依純無愧於是新生代的頂流藝人;論圈內認可度,那英親口認證,《歌手2025》最看好的就是她。
有平台,
有扶持,有人氣。
你還彆氣。
因為人家真的有本事。
能唱。
但壞就壞在無米可炊,沒有代表作。
出道近六年,滿打滿算才兩張全長專輯,你喜歡哪首?叫什麼?歡迎在評論區分享。

關於華語音樂是怎麼爛到今天的?
沒有好作品,是蛋生雞。
沒有好聽眾,是雞生蛋。
可在這場惡性循環中,最先潰縮的毫無疑問是他們——
創作者。
是在繁榮時期也分不到太多名和利的幕後力量。
最近最火的編曲人,是黃雨勛,他負責了周杰倫新專輯《太陽之子》的主要編曲工作。
於是被爆罵。
編得太土太爛。
于情,「捨不得罵傑倫,我還捨不得罵你?」
于理,作品水準與周杰倫老搭檔林邁可操刀的《那天下雨了》高下立判。

以前,人們愛說周杰倫不行,但往往忽略了他身邊的團隊。
曾經的才子,其實沒剩幾位了——
曾製作《鬥牛》《威廉古堡》《以父之名》等快歌的洪敬堯,在《十一月的蕭邦》的05年後,就基本不再與周杰倫合作。
號稱弦樂大師,寫出《龍捲風》《七里香》《青花瓷》的鍾興民,與周董的合作也止步於2011年的《跨時代》。
代表作《愛在西元前》《東風破》《彩虹》的林邁可,也不斷減少合作次數。
上一個的爆款,還是《告白氣球》。
而且別忘了。
這些名字之所以能被記住。
是因為他們服務並成就的,是周杰倫。
更普遍的,名利雙不收的幕後創作者呢?
華語音樂最被忽視的問題是——
即便在行情最好的時候,幕後創作才華,也沒得到應有的重視。
零星幾位的明星創作人,其聲譽都和歌手本人高度綁定:大眾印象里,永遠是周杰倫的方文山,王菲的張亞東,老狼的郁冬。
但在別處。
情況可能相反——
比如金曲《UPTOWN FUNK》。
這首歌,乃至這張專輯的所有者,並非演唱者布魯諾·馬爾斯。
而是屬於製作人
馬克·朗森。
嚴格意義上,最有名氣的天王火星哥只是「Feat.」。
有的演出他不光要讓出C位,還要伴舞配和聲。

這種畫面,你覺得在內娛看得到嗎?
當時不存在。
如今不可能。
格萊美年年都在挺著。
但內娛你上一次聽到「某某金曲獎」,是在什麼時候?
基於人口紅利的華語樂壇黃金年代,它的火爆發展讓注意力和資源始終聚焦在舞台前端和明星本人。
如今衰敗了,製作人們還有什麼理由,留在這片乾涸紅海?
夢想?
那就去弄獨立音樂。
掙錢?
不如去整抖音神曲。
在增量時代錯過未被重視的才華,不會等你到今天的存量時代。
有人在唱但沒人會寫。
所以。
只能靠搶了。
04
近幾年以來,我們看到的藝人版權糾紛,是越來越多了。
從華晨宇與黃霄雲的糾紛。

到張碧晨和汪蘇瀧因為歌曲《年輪》的原唱爭議。

再到如今李榮浩在回應中宣稱自己不要錢,但保留網路追究權利。
其實都在說明一件事。
華語音樂以往一團和氣的表面,正在慢慢被撕破。
事關演唱曲目的正當性,無論哪一方都不會輕易讓步。
因為這關係到最切實的商業利益。
在如今流媒體+短視頻包打天下的主流環境里。
音樂人得到報酬的方式很大一部分依賴於流媒體的收聽分成。
而這種模式天生地就會偏重各種爆紅的單曲。
就像李榮浩雖然有許多熱門單曲。
但,這並不妨礙《李白》成為他商業價值最大的原創單曲之一。

在這次風波中趁勢收回翻唱權,其實也是一種對自身的維護。
某種意義上來說,李榮浩是幸運的。
除了《李白》,他還有數首同樣大熱的曲目。
自身作為頂流唱作人的身份,也讓他在下場互撕時有足夠的聚光燈照。
但對於那些更小的音樂人來說呢?
一個略顯諷刺的對比。
一面,是《跳樓機》的原唱LBI利比,在微博升堂控訴環球音樂侵吞版權費用。
另一面,是何潔自曝,《跳樓機》的收入足以養活整個索尼娛樂。

本就貧瘠的市場,再加上不到位的創作者權益保護。
造就了如今這般藝人親自下場的局面。
可預見的是。
在未來的樂壇里,相似的案件與風波只會越來越多。
因為市場就那麼大,且會越來越小。
因為好歌就那麼多,
且會越來越少。
歌手們的生存競賽一直在提速。
但能曝光的途徑,也一早就無比清晰——
上音綜。
但音綜?
大家真是去聽歌的嗎?
比起原創音樂人出彩,我們似乎永遠在追求——
誰唱得更「好聽」,誰的高音更棒,誰的造型更眼前一亮,誰的戲更多。
到了盡頭就只剩下了。
誰更能造梗。


這何嘗不是一種華語樂壇的悲哀。
歸根結底。
創作者和輸出者的矛盾其實一直都在,音樂市場的消退也絕不止於華語,但,唯有內娛的歌壇,輿論反撲過於後知後覺為時已晚了。
現在強調版權。
現在重視幕後。
有必要。
但來得及嗎?
可是朋友,也不必過度悲傷。
華語流行樂也是「一鯨落萬物生」的。
代替某某天王一呼百應的,是一個個嶄新又獨立的小眾領域:搖滾、說唱、音樂劇、偶像、二次元……
流行或許消失了,但音樂並沒有。
但如果你也和Sir一樣。
在那個閃閃發光的黃金年代,被那些旋律感動過;在之後的成長歲月中,被那些句子陪伴過;在現在的日子里,還在跟著那些節奏嘆息著。
那麼Sir建議你。
戴上耳機,重新聽一遍羅大佑的《將進酒》——
青春不再, 往日情懷,我未曾珍惜的我不再擁有。
親愛的朋友,你的心事重重,何處是往日的笑容。
莫再提起那人世間的是非。
今宵有酒今宵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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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助理:摩卡夫卡布奇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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