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平凹之女「抄襲風波」論文發表於12年前,目前仍能下載,文學院官網保留其個人簡歷;西北大學曾出台辦法,列明學術不端的11種處理措施
近日,著名作家賈平凹之女賈淺淺的一篇12年前發表的論文,被指涉嫌抄襲,截至目前,賈淺淺尚未作出公開回應。9日,其供職單位西北大學發布通報稱,學校高度重視,已成立工作專班,啟動調查程序。
記者發現,目前,文學院官網保留其個人簡歷。
近期,博主「抒情的森林」發帖稱,西北大學副教授賈淺淺2014年發表的學術論文《文學視閾下賈平凹繪畫藝術研究》與四位不同作者的文章存在相似之處,卻未規範標註出處;另一篇論文中關於賈平凹書法藝術的描述,更是直接複製了父親賈平凹1994年評價他人書法作品的文字,僅做了個別詞語的修改。
4月7日,博主「抒情的森林」再次發帖,稱這兩篇涉嫌抄襲的論文系賈淺淺將自己的碩士學位論文分拆發表,再次引發關注。
9日上午,極目新聞通過知網等渠道查詢獲悉,《文學視閾下賈平凹繪畫藝術研究》一文,系賈淺淺2014年任西安建築科技大學教師時所發表,目前可正常下載。
資料圖
西北大學去年出台的《學術不端行為調查處理辦法》列明11種處理措施
大河報《看見》記者查詢發現,西北大學於2025年出台《學術不端行為調查處理辦法(試行)》,該辦法涉及範圍為西北大學教學科研人員、管理人員和學生。
《辦法》中規定,若在科學研究及相關活動中,有抄襲剽竊、侵佔他人研究成果或項目申請書、重複發表或引用與論文內容無關的文獻等行為均會被認定為構成學術不端行為。若學術不端行為屬實,學校將結合行為性質和情節輕重,作出不同處理決定,包括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範圍內公開通報,撤銷利用學術不端行為獲得的相關校內獎勵,撤銷獲得的職務職稱,一定期限取消晉陞資格等11種處理措施。
此外,學校針對學術不端行為責任人的不同行為,分別設定從輕處理和從重處理標準。比如,若有證據顯示屬於過失行為且未造成重大影響;過錯程度較輕且能積極配合調查;論文作者在被舉報前主動撤稿且未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等,可從輕處理。若偽造、篡改、隱匿、銷毀證據;存在利益輸送或利益交換;多次實施學術不端行為或同時存在多種學術不端行為;證據確鑿、事實清楚而拒不承認錯誤等,將從重處理。
另外,學校強調,經調查認定當事人不構成學術不端且已經對當事人造成不良影響的,學校可及時以適當方式澄清。對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舉報人,屬於本校人員的,學校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不屬於本校人員的,學校通報其所在單位處理,並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據西北大學文學院官網,賈淺淺自2018年9月任職于西北大學文學院,現為西北大學文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現當代文學、詩歌。教師簡歷顯示,其近年來主要科研成果包含11篇論文、2篇著作、1項課題,並於2017年12月獲第二屆陝西青年文學獎,詩歌獎。而上述科研成果中,大多與其父親賈平凹相關作品的研究有關。
賈淺淺父親賈平凹,生於1952年2月21日,原名賈平娃,當代著名作家,中國作家協會理事、中國作家協會陝西分會副主席。1975年畢業於西北大學中文系,同年開始發表作品。1997年憑藉《滿月兒》,獲得首屆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2003年,先後擔任西安建築科技大學人文學院院長、文學院院長。2008年憑藉《秦腔》獲得第七屆茅盾文學獎。
據了解,賈淺淺還曾因修改簡歷事件,引發輿論關注。據媒體報道,在西北大學文學院的官方網站上,賈淺淺在西北大學學習經歷由「1998年9月至2003年7月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本科」修改為「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西北大學本科」。
公眾質疑,消失的兩年,究竟發生了什麼?是專科轉本科的特殊通道,還是彈性學制下的「靈活處理」?據潮新聞彼時報道,西北大學教務處教務科工作人員對此的回應是:西北大學的學分制於2018年開始執行,本科生的正常畢業範圍是三年至六年,存在提前畢業的情況。官網上老師的個人信息均由本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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