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安全部:法拉盛縱火案嫌犯為犯罪非法移民!執法部門稱依法處理,嫌犯不會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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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盛殺人縱火嫌犯 ICE 移交請求遭拒?國土安全部與紐約市府展開激烈交鋒

國土安全部(DHS)宣布,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已向紐約市懲教局(NYCDOC)提出請求,要求其不要釋放馬斯佩斯(Maspeth)居民羅曼·阿馬蒂特拉(Roman Amatitla)。

DHS 將其定性為「來自墨西哥的犯罪分子」。該男子因涉嫌于 3 月 16 日在法拉盛的一棟住宅樓縱火,造成包括一名 3 歲女孩在內的 4 名死亡,目前面臨謀殺和縱火指控。

DHS 在 4 月 16 日的聲明中進一步指出,紐約市懲教局已明確表示不會與 ICE 合作,並計劃在不通知 ICE 的情況下將其釋放回街頭。

國土安全部代理助理勞倫·比斯(Lauren Bis)在聲明中憤怒表示:「這個怪物縱火焚燒了一棟大樓,眼睜睜看著包括一名 3 歲在內的無辜平民被活活燒死。紐約市的庇護政客卻拒絕與 ICE 合作,執意要將這名殺人犯放回紐約街頭。他們必須停止將置於公共安全之上。」她同時點名要求州長霍楚和市長馬姆達尼(Mamdani)承諾履行移交義務。

然而,熟悉此案的紐約執法人士對 DHS 的說辭嗤之以鼻。 一名知情人士表示:「他哪兒也去不了。」他解釋稱,阿馬蒂特拉目前被關押在雷克島(Rikers Island)監獄,直到 5 月 12 日下次出庭。

在 4 月 9 日皇後區刑事法院的提審中,阿馬蒂特拉被指控 8 項二級謀殺罪、1 項一級縱火罪以及多項襲擊罪,已裁定其不得保釋。 執法人士稱 DHS 的聲明純屬「宣傳噱頭」。由於面臨重罪指控且不得保釋,嫌犯在案件審結前根本不可能被「釋放回街頭」。

根據刑事控告書,這名居住在 Calamus 大道的 38 歲嫌犯告訴 109 分局的探員,他縱火的原因竟然是當天早上在工作中吵了一架。他被解僱后感到怒不可遏,需要「宣洩憤怒」,而該建築物及其居民與他的工作沒有任何關係。

根據《紐約市行政法典》第 9-131 條,除非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否則懲教局(DOC)基本不會通知 ICE 有關囚犯釋放的信息:1.ICE 提供了由正當理由支持的 I-200 或 I-205 逮捕令。

2.被羈押人員在過去五年內曾有過《紐約市行政法典》規定的「暴力或嚴重罪行」定罪記錄。 懲教局在聲明中稱,其處理 ICE 的請求完全符合地方法律,這些法律界定了紐約與聯邦移民當局合作的限度。

阿馬蒂特拉在皇後區刑事法院法官托馬斯·賴特-費爾南德斯(Thomas Wright-Fernandez)面前辯稱無罪。目前他被繼續還押,不得保釋。如果罪名成立,他將面臨最高 25 年至終身監禁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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