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老實本分的人,突然被人舉報,而且是在異國他鄉的澳洲,簡直叫我一時間反應不過來了!
事情是這樣的。
年前,在同城住的一北京老哥給我女兒打電話,說老伴兒回國體檢發現長了腫瘤,需要他回國簽字做手術,他養了很多家禽,雞鴨鵝什麼的都有,他回國后沒有人照顧,只能忍痛處理掉,讓我們去拿幾隻。我們都不敢宰雞,本來說好請他幫忙宰好,結果忙於收拾行李沒來得及宰,只好現抓了四隻活雞帶回家。北京老哥還特意囑咐:雞會飛,當心跑掉。我狠狠心,想:回到家我就動手宰了它們,讓它們沒有機會跑。
到家把雞放出來,發現那雞個頭雖然不是很大,但都溫順得像是寵物,外孫女一見就抱起一隻,愛不釋手。殺?根本就過不了外孫女這一關。這時老伴兒也愛惜地撫摸著這些雞,跟我商量:留下下蛋吧!我平生從未殺過雞,心有怯意,正好借坡下驢,收起了刀。
既然不宰了,那就想辦法把它們養起來。暫時沒有雞籠,老伴兒想了個辦法:用繩拴住一條雞腿,這樣既飛不了又不影響它在院子里活動。於是,這四隻雞就在後院住下了。
沒想到第二天下午小動物保護協會的人就找上門來,說是有人舉報我們虐待小動物,先詢問女兒有關情況,我們把實際情況告訴了她。那工作人員很嚴肅地說:殺雞是可以的,但你們不能虐待它!
我們解釋:我們想保住它們的性命,沒有虐待它啊!那人說:你們鄰居說了,你們拴了雞腿,限制了它們的自由,這就是虐待!
原來殺雞不是虐待,拴住它們腿讓它們活下來就是虐待小動物!作為一個年逾花甲的老人,一時間轉不過這個彎兒來!
無奈何,我抖抖慫膽,拿起屠刀,在小動物保護協會人員的監督下,宰了這幾隻原本可以活下去的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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