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判了:收64萬幫家長走後門,坐牢25個月

萬眾矚目的香港英基國際幼兒園家長花錢「走後門」事件再次引發關注。

4月20日,香港區域法院對該幼兒園前行政主任定罪宣判。

01

前主任被判25個月

涉案15人全部入獄

56歲被告林珍妮是烏溪沙英基幼兒園時任行政主任,她承認向部分學生家長收賄共64萬港元,安排他們的子女插隊,獲取學位。

她在求情信中表達悔意,形容自己是「不善理財的購物狂」,因陷入經濟困境而犯案,願意承擔責任。

指,被告嚴重破壞英基的信任和聲譽,利用父母對子女接受優質教育的渴求,操縱目標人選,是始作俑者,所得的刑罰應比同案家長更重,最後判處她入獄25個月。

另外下令她在三年內向英基繳付涉案的64萬元得益。

同案的家長等14人早前經審判后,被裁定13項控罪成立,分別判囚8至14個月。

Ai生成,非真實圖片

02

招生主任斂財心切

中產精英家長翻車

英基烏溪沙幼兒園前行政主任林珍妮為斂財,肆無忌憚鑽營制度空子,一手操控招生全流程。

她私自篡改學校招生電腦輪候名單,無視公開排序規則隨意調整學童順位,甚至擅自塗改面試評分檔案,將普通申請學童違規篡改標註為享有優先入學資格的舊生子女,靠造假舞弊為行賄家庭的一路開綠燈、走後門。

案情披露,涉案的12名學童都已經通過了面試,但排名靠後。

其中一名被告的孩子,因為行賄拿到優先錄取,「打尖」(插隊)了整整 212 人。

行賄的13名家長和中間人的背景相當亮眼:高學歷、高凈值、社會地位顯赫不凡。

有畢業於英國法律專業的精英律師,有來自清華的高材生,還有深耕教育領域的兒童心理學博士。

被告黃美雪(37歲),曾任職於世界頂尖投行高盛和美林;

被告朱霜葉(33歲),是一名岩土工程師,丈夫是基金公司合伙人;

被告麥偉琪(41歲)是前紅十字會副經理。

他們的家庭月收入都非常高,動輒數十萬。

根據媒體信息,被告中如李潔冰、朱霜葉、辛天妤等,從姓名拼音看具有明顯的內地背景。

在庭審的求情環節,辯方律師反覆提到:被告由於背景原因,對香港極其嚴格的廉潔文化缺乏認知。

商人蕭裕邦,判囚14個月,他不是家長,為了幫生意夥伴的孩子拿學位,鋌而走險。

家長江靜雯在自己孩子賄賂入學后,還主動煽惑好友入局。

03

全部坐牢,沒有緩刑

本案審理已持續4年,在庭審中,辯方律師提出了各種令人動容的求情理由:有人案發後患上了嚴重的抑鬱症和焦慮症;

有人在審訊期間懷孕,預產期在今年9月;

有人辯稱10萬元只是「面試培訓費」;

有人指責學校優先錄用買學債的家長,制度本身就不公平。

英基學校協會的優先錄取債券高達50萬元。

英基學校協會的優先錄取債券高達50萬元。

但法官對這些求情並不動容。她表示:即便制度有缺陷,守法仍是大前提。

並表示,審訊期間懷孕不能作為減刑理由,否則變相鼓勵被告以此圖避刑。

她重申:貪污案必須具阻嚇性,即時監禁無可避免。

04

香港廉政公署鐵律

遞出的紅包是舉報的證物

很多內地到港的新港人們不懂香港對於行賄受賄的零容忍,近年來,香港校園內已有多起行賄案被判刑。

2022年軒尼詩道官立小學案: 一名家長提供2萬港元賄款求學位,同樣被校長當場拒絕並舉報,判入獄4個月。

2025年3月,港科大理學碩士項目負責人劉紅斌教授為了幫朋友的一個「忙」,收了4萬港元賄款,想送一個學歷根本不達標的學生進港科大。

為了確保這名學生順利被取錄,他向向兩名負責招生的下屬分別提供5000元及1000元的「利是」。

不過這兩名職員守住了底線,拒絕接受,反手就舉報到了學校。

在這些案例中,香港當事人都採取了「拒絕並舉報」的態度。

你以為是在「打通關係」,但在對方眼裡,你是要讓他們丟掉高薪職位並身陷囹圄。

在內地,「找關係」經常被美化為一種資源整合能力。

但在香港社會,找關係、開後門是違法的。

本案法官陳慧敏在判詞中說:「這種行為抹殺了他人的公平機會,動搖了香港社會的廉潔基石。」

「家長應以身作則,為子女樹立誠信守法榜樣。」

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人人遵紀守法,最終對普通人更有利。

所以, 如果想到香港讀書,還得搞好學習,千萬不要心存僥倖,走歪門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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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孩子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