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收緊了!他說,「中國遊客濫用免簽,將從嚴打擊」
【1】
6月8日,馬來西亞總理安華在每月例行會議上要求各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外國人濫用簽證身份,在當地非法從事商業活動的問題。

他特別點名,“部分來自中國的人士,持學簽或依靠免簽入境后實際上在經營餐館、酒店、導遊、交通運輸、電商等各種生意,擾亂了當地市場秩序”。
政府已宣布,將營業執照出租、轉讓給外國人使用的話,一經發現將直接吊銷執照;對於外國商家通過電商平台銷售廉價進口商品的,也將加強稅務和市場監管。

中馬的關係是算很不錯的。
馬來西亞2023年12月起對中國公民實施免簽(單次最長30天,每180天累計最長90天),是那一波中最早和中國互免簽證的國家。
但後來一些中國公民來到馬來西亞非法工作,甚至涉及犯罪案件。近期,大馬警方多次破獲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成員的跨國詐騙集團。

政府稱,沙巴東部旅遊勝地出現了外國人在經營的酒店、餐館、導遊及交通服務。

不少中國人入境后,實際卻在經營汽修廠、冷氣維修、小型公司,咖啡店等基層生意,違反移民與商業法規,也衝擊本地人的就業機會和中小企業生存空間。
(一些中國老闆通過通過「借殼」方式,給當地人「人頭費」,租用大馬公民的營業執照,俗稱「阿里爸爸」的模式來掩護經營,貨源和員工幾乎全部來自原籍國,形成封閉式經營,讓經濟利益難以迴流當地社會)

以及有一些”出海找出路”的中國裝修公司把一整個團隊打包來馬來西亞。
他們通過互聯網攬客,找到客戶簽了協議后,裝修工人們以遊客簽證入境來幹活。
不單是裝修行業,中國的的製造業和跨境供應鏈成熟及完整,使得這些公司的報價可以很低,擠佔了當地市場,還逃了稅,悶聲發著財。
合規成本高,效率低,節奏慢,本地商家被他們「降維打擊」,不滿情緒不斷累積。
推出0門檻入境,原本是想賺到更多來自遊客的錢,可卻變成了被賺錢…….
馬來西亞政府不得不介入了。
【2】
開始行動的不止馬來西亞。
泰國方面在上個月下旬了廢止了包括對中國(含港澳台)在內的93個國家和地區實施的60天免簽政策,同時取消此前針對部分國家的多次簽證優待措施,全面恢復執行泰國原有簽證管理制度與標準,先再改回30天(對於一些國家是15天)。
根據《中泰互免簽證協定》,2024年3月1日起,中泰兩國國民可持普通護照免簽進入對方國家,單次停留不超過30天,每180天累計停留不超過90天。
至於30天後是否還可以申請一次延期,不詳。

泰國方面也提及,之前的60天免簽政策似乎加劇了非法打工,”灰產”以及「跑簽」的事情。
一些外籍人士以免簽方式入境后,在當地非法經商或從事僅限泰國人操作的行業,且存在以人頭名義取得房產的事情,影響了市場正常運作。
執法單位還發現部分嫌犯以觀光名義入境,利用較長的停留期穿梭鄰國或在泰國境內活動,使追查難度加大。

泰國簽證政策委員會表示,此後將針對各國進行單獨審查,並考慮安全和經濟因素來制定新的免簽政策。
這些國家的入境審查,稅務稽查預計都將大面積收緊。

https://th.china-embassy.gov.cn/sgxw/202606/t20260609_11940504.html
6月9日,中國駐泰國大使館發布提醒,免簽不等於「無條件入境」。
“近期,我館接到多位中國公民反映,稱入境泰國時因未能提供返程或前往第三國(地區)機票、酒店或住宿證明、足額資金證明等材料,被泰國移民部門拒絕入境,造成經濟損失和行程延誤。
根據泰國有關法律法規,泰國移民官員有權對外國公民入境目的、停留安排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依法決定是否准予入境。即使符合免籤條件,如無法說明真實入境目的、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存在異常入出境記錄、涉嫌非法務工等情況,仍可能被拒絕入境」。
為避免入境受阻,減少不必要損失,請來泰中國公民務必提前了解並遵守泰方有關規定,並做好以下準備:一、確保護照有效期充足。護照有效期通常應不少於6個月,並預留足夠空白簽證頁。
二、提前準備返程或前往第三國(地區)機票。建議提前列印或保存電子版行程單,以備移民官員查驗。
三、提前預訂並備妥酒店或住宿證明。包括酒店訂單、租房信息、邀請函及在泰聯繫人信息等,並確保相關信息真實完整。
四、準備足額資金證明。根據泰方有關規定,入境旅客可能被抽查現金或資金情況。通常個人應準備不少於10,000泰銖或等值外幣、家庭不少於20,000泰銖現金或等值外幣,建議同時備妥銀行卡、電子支付記錄等輔助證明材料。
五、謹防假冒電子入境卡騙局。根據泰方最新規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所有外國旅客入境泰國前均需提前填寫泰國電子入境卡(TDAC)。請謹防假冒網站或收費代辦騙局,務必通過泰國移民局官方網站免費填寫:https://tdac.immigration.go.th。建議旅客于入境前72小時內完成填報,並提前保存確認頁面或確認郵件,以備入境查驗。
六、如實說明來泰目的。免簽入境主要適用於旅遊、短期商務、探親等短期活動。如赴泰工作、學習、從事媒體採訪等,須事先辦妥相應簽證。未依法辦理相應簽證即從事相關活動,可能被認定違反泰國法律法規,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避免頻繁「短期往返」,以免被視為異常入出境。相關情況可能引起移民部門重點審查,影響正常入境。
*以上內容系網友指點山河自行轉載自CityDiscount都市折扣,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yeeyi號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