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留學生深夜軋死人後逃逸!判決被指明顯不足,因案件拖延仍免入獄

一名在漆黑死胡同內倒車壓過三名熟睡者的送貨司機,儘管上訴法院認定其刑罰「明顯不足」,仍不會被送往監獄服刑。

2024年4月19日凌晨2點,Aryan Aryan 在 Brinkin 一條街道上送報時試圖調頭,突然聽到貨車底下傳來撞擊聲。

這名21歲的司機不知道那是什麼聲音,但當他再次倒車時,車燈照亮了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地方法院將其描述為「可怕、令人作嘔和悲慘」。

他的貨車兩次碾過一名63歲的女性和兩名分別為58歲、50歲的男性。然而 Aryan 沒有報警,而是在慌亂中駕車逃離,將三名重傷受害者遺棄在現場。

逃離現場后才折返

最高法院審理時獲悉,Aryan 在繼續送報途中打電話給父親,父親隨即要求他返回現場。

事發約40分鐘后,他才折返,發現三名受害者「痛苦不堪,尖叫求救」。

那名女性雙腿流血不止,一名頭部受傷的男子痛苦得難以坐起,第三名受害者渾身划傷,不停地喊著「看我的背,看我的背,疼」以及「我的身體好難受」。

此時 Aryan 才撥打了000,卻謊稱自己只是路過、偶然發現這三名傷者,並未承認自己就是肇事司機。

直到事發整整12個小時后,他才向全盤招供。

那名年長女性因傷勢過重,在一個月後不治身亡。58歲的男子則於7月15日離世,但由於存在重大基礎疾病,其死因無法確鑿地與車禍直接關聯。

刑罰「明顯不足」,卻仍獲維持

2025年7月,Aryan 就一項駕車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及兩項肇事逃逸致人重傷罪認罪,最終完全沒有被判處監禁。

今年6月,最高法院上訴庭裁定,原判的四個月居家拘留令及七個月緩刑判決雖屬「明顯不足」,原判仍予維持。

主審Meredith Day Huntingford指出,Aryan 的行為「極其冷酷無情」,拋棄三名傷者充分反映出他負有高度的道德責任。

她明言,判處18個月監禁本屬適當,但整個司法程序歷時長達兩年,在此情形下再將這名年輕送進牢房,已失公允。

「所判處的刑罰,無論單獨看還是總體看,都明顯不足,儘管如此,上訴仍被駁回。」

法官:他不知道會有人睡在路上

法官 Huntingford 指出,Aryan 持國際學生簽證,是一名在讀工程專業學生,此前沒有任何犯罪記錄,也無任何證據顯示他在肇事前曾超速、酒駕或毒駕。

「考慮到他剛到達爾文不久,Aryan 似乎完全沒有意識到有人會睡在馬路上的風險,」她說。

她還指出,Aryan 在社區矯正監管下繼續學業,期間沒有任何違規行為,本案屬於行使剩餘裁量權的適當案例。

法官 Huntingford 亦將本案與兩起臭名昭著的肇事逃逸案作了比較:其一是 Joshua Mason,這名23歲的年輕人將 Anmatyerre 的祖母 Kumanjayi Napurrurla Dixon 的遺體拖入淺林墓穴,斷腿被遺棄在斯圖爾特高速公路上,上訴后被判處三年監禁。

其二是 Jake Danby,其撞死了 Kunwinjku 男子 Elijah Whitehurst,被判處兩年在家拘留令——該案中受害者是聯邦律政部長的親屬。

她還援引了過去14年間最高法院審理的16起肇事逃逸案件數據,刑期從三周到四年六個月不等。

其中八起刑期不足兩年,而超過24個月的案件通常涉及加重情節,例如飲酒駕車、明知有人傷亡仍逃逸、受害者人數眾多、公然拒絕施救,以及試圖掩蓋自身涉案等。

事發時,Aryan 受雇於 Top End Distribution 擔任司機,該公司是《NT News》的送報分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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