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要補稅70億?

近期網傳的潘石屹要補稅70億其實並不是稅務機關正式下達的補稅罰款,是財稅機構結合2026年離岸信託新政,對潘石屹家族開曼信託歷史收益測算出的理論最高補繳上限,保守測算僅20億起,最終金額需要稅務機關核定。

整件事的核心根源是:搭建離岸信託架構,長期規避境內個稅,2026年新規穿透監管,不再認可「形式上資產不在本人名下就不用交稅」。

一、早年架構怎麼搭建的2005年SOHO港股上市前後,潘石屹夫婦設計架構:

1. 將家族持有的SOHO中國約94.78%股權轉入美籍妻子張欣名下;

. 張欣再把這部分股權整體裝入開曼群島離岸家族信託,信託受益人是其家族;

3. 表面上,潘石屹個人不再持有公司股權,對外稱自己是「無產階級」,試圖以此規避國內個稅義務。

這套架構原本的設計邏輯:資產名義上歸海外信託、由外籍身份持有,國內難以徵稅;

後續SOHO歷年分紅、2014–2019年批量出售核心寫字樓套現數百億,相關分紅、資產增值收益留在境外信託,多年未在國內申報繳納

二、為什麼現在要面臨補稅?

2026年7月24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2026年第21號公告),核心原則是實質重於形式、穿透徵稅,打破過去依靠離岸信託、外籍身份避稅的路徑:

1. 境內稅收居民將財產裝入離岸信託,視同財產轉讓,按公允價值計征個稅;

2. 信託存續期間產生的分紅、資產增值,即便收益不分配到個人手裡,也要申報計稅;

3. 不能依靠換國籍、多層海外殼公司、離岸信託隔離納稅義務,只要是實際控制、實際受益,收益來源於中國境內,就要在中國履行納稅義務;

4. 設置90天主動申報窗口期(2026.7.24–10.22),窗口期主動申報可免滯納金,逾期追繳會產生高額滯納金與處罰風險。

潘石屹屬於典型的存量大型離岸信託,存續時間長、資產體量巨大,成為市場重點測算案例。

機構測算:信託持有股權歷年分紅、物業處置收益、股權增值,按20%財產轉讓/股息紅利個稅測算,完整清算情況下上限接近70億

網友們,你們聊聊這種新規對以前年度稅款的追溯追繳,實際執行尺度與力度如何?

#潘石屹#soho#離岸信託#個人信託個稅#

*以上內容系網友會火自行轉載自餘生找樂的碎碎念,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yeeyi號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
贊助商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