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重慶市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情況通報,全文如下:
近日,我區一公司與員工勞動糾紛引發關注。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聯動相關部門組建工作專班核查處置,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5年11月14日,「小古」(網名)因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加班工資、經濟補償、未休年休假報酬等爭議,向區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區勞動仲裁委開庭審理,依法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相關補償費用。用人單位對裁決結果存在異議,先後向區法院起訴、市一中法院上訴,2026年8月21日,市一中法院依法作出終審判決,用人單位須支付相關應付和補償費用。
經查實,8月27日,用人單位已向「小古」全額支付判決確定的費用。8月30日,我局關注到「小古」在網上發帖反映相關情況后,立即要求企業依法依規做好員工的權益保障工作,針對該員工新提出的社保相關訴求,我局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核處,督促涉事企業依法辦理相關事項,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當事人可向我局社保事務中心如實反映情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大足區人力社保局
2026年9月1日
此前報道:據揚子晚報,女孩小谷將自己曲折的維權經歷唱成歌,在網路爆火。她2019年入職重慶某公司,工作6年半,2025年9月起突然被搬走電腦、踢出845個工作群,坐了將近一個月冷板凳被迫離職,最後半個月僅領到55元工資,她進行勞動仲裁,一審二審均勝訴。
小谷說,最開始公司先讓她在家休息三天,為了不被記曠工,她沒待在家,還正常到公司打卡。在之後的近一個月中,她每天早晚都在群里溝通,問領導有沒有工作安排,領導從未回復,公司也未給她足額繳納社保。
另外,小谷說在她還沒離職的時候,公司就開始把她從一些微信工作群中踢出,總共踢了845個群:「為了不錯過重要信息,我的置頂群聊就有128個。把我的電腦搬走之後,領導開始踢我出群,他不僅自己踢,還發動五六個公司員工去他的辦公室,讓那些擔任群主的員工把我踢出去。」
對於被公司「冷對待」的原因,小谷表示她也不太清楚,她猜測是因為推脫過加班、對領導提過部分意見,導致領導對她不滿意。
2025年10月,小谷向公司郵寄《被迫解除勞動關係告知書》,正式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係。
離職后,公司也沒有向小谷一次性結清工資:「後來我提起勞動仲裁,前公司可能收到通知了,才把9月份的工資打了一部分給我。工資條我也沒看到,數額比平時少了很多。等到11月,我去要10月份的半個月工資,發現老闆把我拉黑了。我用另一個微信號問他,他也沒回復。仲裁開庭之前,前公司助理髮了55塊錢給我。我當時就問為什麼只有55元?但一直沒有得到答覆。」
小谷提出勞動仲裁后,仲裁委支持了小古的大部分主張,要求該公司向小古支付經濟補償金50976.9元、2024年未休年休假報酬1803元、2025年未休年休假報酬721元。
公司不服提出上訴,小谷也提起反訴。她說,因為前公司要求工作要拍工作照,再加上聊天記錄、外出審批等,她手中留存了好幾個G的加班證據,法院一審的判決書高達194頁。
一審法院駁回了前公司提出的多項請求,僅支持要求小古返還微信賬號,判決前公司向小古支付2025年9月工資4680.24元、2025年10月工資3687.34元,共計8367.58元,支付2021年至2025年的加班費共計3112.99元;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210.05元;支付經濟補償金53491.56元。
前公司繼續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基本上支持一審結果,對於未休年休假工資改為1905.05元,但對於加班工資僅認定了2025年9月的44.19元。
小古稱,自己主張的加班費本應更多,但公司勞動合同設下條款陷阱:加班需書面審批,未經審批不算加班,工資異議須于收薪三日內提出。她並未按期提出異議,法院因此未支持她2025年9月之前的加班費訴求。
小谷將這段經歷唱成歌發到網上,視頻爆火,但遭到了前公司投訴,有幾十個視頻被迫下架。「他們投訴,我就繼續發。」
8月27日,前公司終於向小古支付了法院判決的款項。但是,前公司還拖欠6個月社保和公積金,而且開始繳納之後,未按實際工資水平足額繳納,繳費基數遠低於法定標準。小古將繼續向有關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女子上班6年半突遭公司「冷對待」,被踢出845個工作群、半個月工資僅發55元,維權經歷爆火:一審二審均勝訴,「加班證據好幾個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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