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正在制定新法案:每周工作32小時,待遇不變

國會上周再掀一輪工時改革討論。加州黨眾議員馬克·高野(Mark Takano)與佛蒙特州獨立參議員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重新提出《每周工作32小時法案》(Thirty-Two Hour Workweek Act),擬把聯邦《公平勞動標準法》中的標準工作周從40小時降到32小時,覆蓋非豁免僱員(non-exempt,通常是拿時薪、受加班法保護的工人)。

法案明文禁止僱主借縮短工時去砍正常時薪、周薪或現有福利。超過新門檻的工時須付加班費,並分四年逐步到位。目前,該法案的眾議院編號為H.R. 10323,正由教育和勞動力委員會審議。

高野選區包括大洛杉磯部分地區。他表示,40小時工作制是近90年前寫進法律的,、互聯網和人工智慧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利潤卻主要流向億萬富翁和大公司。

桑德斯則把人工智慧和機器人視為更緊迫的理由:「實現這一目標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實行每周32小時工作制,且不減少工資或福利。」該法案最早由高野於2021年提出,此次是再次提交。

四年過渡

逐步降至每周32小時工作時長

根據新法規規定,32小時工作制並非一蹴而就,而是由4年的過渡期,在這四年內逐步下調。第一年每周超過38小時算加班,第二年36小時,第三年34小時,第四年及以後定為32小時。

提案方舉例:現在每周工作40小時、周薪1000美元的工人,理論上可以改為工作32小時,周薪仍維持1000美元,而不是工時一減薪水就按比例下降。

需要分清的是:聯邦標準工時管的是「一周超過多少小時必須付加班費」,並不等於強制所有公司改成每周只上班四天。僱主仍可安排五天班;只是每天的工作時長從8小時變為約6.5小時,或者繼續每周40小時的上班時間,但要支付8小時的加班費。

按照加州目前最低工資$16.90/小時計算,原本一周40個小時,可以掙676美元。新法實施后,同樣一周工作4小時,裏面有8小時屬於1.5倍的加班費,那麼工人一周能拿 743.60美元,比「40小時全按平薪」多 67.60美元。

一個月就可以多拿270美元。

需要注意的是,法案禁止用降時薪來對沖縮短工時。也就是說,不能把40小時1000美元改成32小時800美元再宣稱「我們實行了四天工作制」。

支持 or 反對

或是另一批工人失業位代價

此舉得到了代表工人的組織,包括美國勞工聯合會-產業工會聯合會(AFL-CIO)、服務業僱員國際工會(SEIU)、全美汽車工人聯合會(UAW)、食品和商業工人聯合會(UFCW)、全國護士聯合會等大力支持。

對於工人來說,工作時間減少,工資又不少拿,是最優解。

但對於僱主來說,尤其是零售、餐飲、物流、醫療和製造業,這意味著加班預算可能上升,輪班、兼職比例和用工軟體都要重做。

毫無疑問,就像加州大幅提高最低工資一樣,當用工成本上升后,僱主會選擇其他方式來減小成本,比如加快自動化升級,減少工人人數。這樣以來的話,一些工人的工資提高,變成了以另一批工人失業位代價。

與此同時,就算每周工作量要求是40小時,僱主也不會積極給工人發8小時的加班費,而會把這8小時的工作量,以兼職的形式重新招人做,這樣就避免了支付加班費。

*以上內容系網友YOYO丫米自行轉載自大洛杉磯LA,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yeeyi號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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