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海趕進警局!兩名華人大姐挖走64斤蛤蜊,還準備拿去賣

不少喜歡趕海,挖點蛤蜊、撿點海鮮,既有樂趣,又能加餐。不過,一下子挖走64斤,還準備拿去賣,事情就沒那麼簡單了。

本周,兩名華人女子在希臘因涉嫌非法捕撈被捕,32公斤蛤蜊被全部沒收。當地海岸警衛隊表示,兩人不僅沒有取得所需的捕撈許可,還打算將這些蛤蜊拿去出售。

而執法人員檢查后發現,這64斤的蛤蜊,竟然全部小於當地規定的最低可捕撈尺寸。

據希臘海岸警衛隊9月21日發布的通報,事件發生在前一天中午,地點位於希臘北部塞雷斯地區的安菲波利港(Amphipoli)。兩名涉案女子分別為61歲和54歲,均為公民。

當局稱,兩人在當地捕撈了共計32公斤的雙殼貝類,目的是銷售。這些貝類的學名為Ruditapes decussatus,是一種食用蛤蜊。兩人沒有取得規定的許可證,也未使用規定的捕撈工具,所捕貝類尺寸全部不足。目前,涉案蛤蜊已經被沒收,卡瓦拉港務部門正在對案件展開調查。

這種蛤蜊在地中海地區並不罕見,當地人食用它已有很長的歷史,也不屬於瀕危物種。但即使是常見的食用貝類,捕撈同樣受到限制,並不是看見海里有,就能隨意挖走。

一趟趕海,最後變成被捕調查。類似的事情,這些年在海外已經發生過多次,有人付出的代價甚至不只是被沒收海鮮。

2015年,就曾發生一起大規模違規採集鳥蛤的案件。涉案人員在約三個小時內採集了10,548隻鳥蛤,執法人員清點這些貝類,就花了一個多小時。

案件隨後進入法院,相關人員被處以合計8000紐西蘭元罰款,兩輛汽車也被沒收。原本從海邊帶走的是一袋袋貝類,最終搭進去的卻是罰款和汽車。

也有過類似事件。

2020年,洛杉磯聖佩德羅的White Point海灘出現大量採集海洋生物的情況。執法部門接到舉報,有人帶著園藝工具、螺絲刀甚至撬棍,從潮池中挖取海洋生物。

當年9月,洛杉磯市檢察官宣布起訴45人,涉嫌違規行為包括無證捕撈,以及採集超過法定限額的貽貝、海螺、海膽等海洋生物。

趕海的樂趣,很多人都能理解。翻開石頭找到一隻螃蟹,退潮后挖到幾隻蛤蜊,確實容易讓人越找越起勁。但這次兩個人挖走64斤,還涉嫌準備出售,就很難讓人僅僅當作一次普通的海邊遊玩來看待。

在海外生活,喜歡趕海的華人還是要提前了解當地規定:哪些海灘可以挖、需不需要許可證、能帶走多少、多大的貝類必須放回去,都應當弄清楚。別看別人挖就跟著挖,也別只憑網上的「趕海攻略」就出發。原本是想放鬆一下、吃頓海鮮,最後卻惹上官司,實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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