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員工醉駕碾壓女教師並拖行5.9公里致死,5人毀滅證據、策劃頂包,案件提級審理,罪名發生變更:均因故意殺人罪被公訴

2024年4月29日晚,陝西省安康市白河縣某小學教師薛某榮在步行回家途中,被白河縣職業教育中心教師劉某祥駕駛的撞倒。劉某祥靠邊停車、下車查看未發現被撞行人,隨後撥打報警電話。而在劉某祥停車靠邊期間,肖某駕駛的轎車同向駛入事故路段,將倒地的薛某榮碾壓並捲入車底,拖行5.9公里后死亡。該案引發社會關注。

9月28日,記者從被害人薛某榮妹妹薛女士處獲悉,案件罪名發生變更:肖某等五名被告人均因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此前,這五人中有兩人因交通肇事罪、一人因包庇罪均被檢方提起公訴,另兩人未被追究刑責。

起訴書載明,五名被告分別是陝西交控集團白泉分公司白河路產養護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白河養護中心」)原主任薛某旭、原職工肖某、隧道站原站長劉某、原副主任趙某波、消防隊隊長屈某利,事故發生時,五人同乘一車。經鑒定,駕駛員肖某案發當天血液酒精含量為80.83毫克/100毫升,屬醉酒駕駛。事故發生后,五人在明知碾壓他人的情況下,未報警救助,駕車逃離現場放任被害人被捲入車底拖行5.9公里致其最終死亡。案發後,五人商議毀滅證據、策劃頂包。

目前,該案已由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級審理,安康市人民檢察院併案審查。

女教師先後遭兩車撞擊、碾壓,被後車拖行5.9公里死亡,事故責任認定兩次變更

據薛女士講述,姐姐薛某榮系白河縣某小學教師,出事時49歲,事發路段是其平時經常走的路線。當晚薛某榮步行回家途中卻不幸先後被兩車撞擊、碾壓,后被拖行5.9公里,最終死亡。

起訴書披露:五人均為國企員工,醉駕肇事逃逸后毀滅證據、策劃頂包

薛女士提供的檢方起訴書內容顯示,2024年4月29日17時許,時任白河養護中心主任的薛某旭安排職工肖某聯繫場所,組織部分職工聚餐。薛某旭、肖某、劉某、趙某波、屈某利等十二人共飲四瓶白酒。飯後五人打麻將,20時30分許散場。肖某駕駛薛某旭所有的別克轎車,載薛某旭、劉某、趙某波、屈某利四人前往白河縣城某KTV。途中薛某旭提議聯繫單位司機來開車,肖某回應「不會有事」,繼續駕車前行。

同一時間,白河縣職業教育中心教師劉某祥駕駛豐田轎車行至「龍騰之星」汽車售後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龍騰之星」)附近路段時,將前方同向機動車道中打傘步行的薛某榮撞倒。事故發生后,劉某祥靠邊停車,下車查看未發現被撞行人,隨後撥打報警電話。

在劉某祥撞倒薛某榮后極短的時間內(8秒以內),被告人肖某酒後超速駕車(車載薛某旭、劉某、屈某利、趙某波4人,當日共同聚餐飲酒)同向駛來,碾軋薛某榮身體,並將其捲入該車底盤下,駛離現場。經鑒定,肖某案發當天血液酒精含量為80.83毫克/100毫升,肇事時車速65.3千米/小時。

據起訴書記載,在車輛碾壓薛某榮后,肖某說「好像是個人」,駕車減速欲駛入非機動車道試圖停車,坐在副駕駛位的薛某旭說「不要停,趕快走」,肖某遂駕車繼續前行,致捲入車底的薛某榮被隨車拖行。車輛行至「十天高速」白河引線紅石河隧道紅綠燈處,肖某和薛某旭分別放下車輛遮陽板,拔掉行車記錄儀內存卡和電源。

21時0分39秒,肖某駕駛車輛行駛5.9公里后,被卡滯于白界路轅門小學門前減速帶處,肖某倒車、前行均無法通過,遂讓同乘人員下車查看,劉某、屈某利先後下車,發現車底有隻腳,劉某遂探身車內告知薛某旭等未下車人員車底下有個人。屈某利看後上車,薛某旭隨即下車將衛衣帽拉起戴在頭上,朝車底方向看了一眼,從車尾繞行至車輛左側徑自朝前行走。

肖某欲下車查看時,劉某再次告知肖某「不用下車看,確實有個人」,肖某讓劉某上車,駕車強行通過減速帶駛離,薛某榮身體掉落在減速帶南側(21時01分55秒)。

此後,薛某旭上車並再次安排劉某聯繫同事柴某淳、趙某榮前來開車。21時3分14秒至21時9分37秒,劉某連續三次撥打電話催促柴某淳、趙某榮。21時14分許,柴某淳乘坐趙某榮所駕車輛抵達約定地點,薛某旭、劉某先後勸說兩人「頂包」。趙某榮拒絕,柴某淳同意,但在後續事故處理過程中被交警識破。

次日家屬才接到通知,看到遺體雙手呈抓握狀、全身多處拖傷碾壓痕迹,堅持追責。

死者妹妹薛某莉不認可首次屍檢結果,2025年8月二次鑒定表明,二次事故損傷是死亡主因,拖拽致開放顱腦損傷為絕對致命傷。

第二次司法鑒定報告

第二次司法鑒定報告

事故認定書顯示,肖某碾壓薛某榮並拖行,期間停車「找人頂包」、車上人員「交換位置」。肖某等五人來自陝西交控集團白泉分公司白河管理所,這令薛某莉憤怒不已。2026年3月25日,記者隨薛某莉重走拖行路線,她悲痛難抑。

女教師薛某榮。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附近居民監控記錄下了薛某榮被拖行后最終掉落在減速帶附近的過程,以及肖某等人處理后加速逃離現場的過程。

薛某莉在現場描述事發情形

薛某莉在現場描述事發情形

姐姐出事後,薛某莉難以入眠,請假兩月追真相,寫下近10萬字記錄,家中資料堆積如山。她學駕照因心理陰影,科目三考了4次,拿到駕照也不敢開車。

陝西省旬陽市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肖某依法提起公訴

2024年8月16日事故認定書顯示,肖某負主責,劉某負次責,薛某榮無責。

陝西省旬陽市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薛某旭依法提起公訴

陝西省旬陽市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薛某旭依法提起公訴

2024年9月肖某被刑拘逮捕,2025年7月被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訴,其血樣酒精含量超標,還串通「頂包」、銷毀證據,案件2025年12月25日開庭未宣判。肇事方曾想拿70萬私了,被薛某莉某全家拒絕。第二輛車上僅起訴3人,另2人未被起訴,家屬難以接受。2026年3月26日薛某旭交通肇事案開庭,其當庭推責。

薛某莉告訴新黃河記者,姐姐出事後,她開始自學法律相關知識,並考取駕照。她表示,考駕照的初衷,一是為了更直觀地了解相關的「道路交通法規」,二是想知道作為司機,在車底有異物時,駕駛人員應該有著怎樣的敏感度。薛某莉稱,希望法律給姐姐一個公道。

清明節前,薛某莉和母親到現場祭奠,她們堅信能為姐姐討回公道。

「我們不接受私了、不和解,只是請求法院公平審判,依法嚴懲。」薛某莉說,這五個人就像是給她的心裏捅了五個窟窿,「雖然前方還一片渺茫,但不管未來有多困難,我們都會堅持走下去。正義絕不會缺席,我相信我能為姐姐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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