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鵬媳婦孫女涉港利益衝突
香港滑冰聯盟近年都選擇位於東莞的「冰星真冰」滑冰場用作集訓和舉辦比賽,而不選用香港或深圳等位置較近的滑冰場,甚至將「2011年亞洲花樣滑冰錦標賽」移師東莞舉行,舍近取遠。經偵查后發現,「冰星真冰」是由冰聯主席兼董事葉小燕的女兒葉丹丹全資擁有,而這對母女是前中共總理李鵬的媳婦和孫女。
香港滑冰聯盟(冰聯)發言人回應有關事件時證實,近兩年安排港隊前往東莞「冰星真冰」滑冰場集訓。「本會看到葉小燕自2011年起,每年有向有利益衝突申報要求的政府部門做出申報……滑冰場100%股權屬於其女兒葉丹丹。」不過,當被追問到,葉小燕究竟向哪個政府部門申報其母女的關係時,冰聯表示不再回應。
冰聯發言人強調,選用東莞「冰星真冰」滑冰場,因為它是「離香港最近、常年保持結冰狀態,符合國際滑冰聯盟規則……」其後再被追問,深圳最起碼有兩間國際標準的滑冰場,與香港距離更近,其中甚至離羅湖關口僅1公里,為何舍近取遠?冰聯就上述提問暫時沒有回應。
資助冰聯租場的康文署及香港體育學院,則沒有就葉小燕曾否向該部門申報利益衝突關係問題作回應,也拒絕將公開發放給冰聯的《撥款指引》。
另外,香港廉政公署(廉署)向體育界發出的《防貪錦囊》,清楚指明若租用董事親屬的場地訓練,便會涉及利益衝突,故須盡量避免及向董事會申報。廉署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指出,雖然《錦囊》只屬指引,不遵守並不等於違法,但冰聯受公帑資助,若深圳有租金相若,甚至更低的場地出租,冰聯便要充分解釋,以及要向資助機構如政府等彙報,並記錄在案,涉及利益衝突的決定必須知會政府。
一名冰聯會員的家長向媒體投訴稱,其女兒近兩年曾參与東莞「冰星真冰」的訓練營。「其實每日上冰(練習)都是兩個小時,下午便回酒店睡覺。」又表示,2011年東莞「冰星真冰」啟業前,花樣滑冰訓練營都在香港MegaBox或深圳「世界之窗」舉行。又質疑,冰聯將2011年亞洲花樣滑冰錦標賽移師東莞舉行並不適當,「香港爭得主辦權的大賽,以往在MegaBox舉行,轉去東莞比賽,香港媒體甚少報導,完全推動不到香港滑冰運動。」
冰聯回應稱,選擇東莞曾經公開詢價,並遵守政府指引,經冰聯執委會通過決定的,主席葉小燕亦遵守了避席的原則。
香港立法會議員、民政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陳家洛表示,「冰聯的利益衝突很明顯,深圳至少有兩個合適的場地,為何要舍近取遠,選用葉小燕至親的場館?招標、問價的細節如何?由於事件涉及公帑,性質屬相當嚴重,會提交立法會跟進。」
浸會大學體育系主任鍾伯光認為,冰聯選用訓練場地時「舍近取遠」,就要仔細羅列原因供隊員參考,「冰聯要解釋為何將香港爭得主辦權的亞洲花樣滑冰錦標賽,選擇于東莞舉行?港人希望觀賞都不方便!」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王大力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常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