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舉報瀋陽高官被拘 獲釋后曝光其罪行






對郭宏俠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網路照片)
對郭宏俠的傳喚證(網路照片)
郭宏俠的解除行政拘留書(網路照片)
瀋陽市市長陳海波(網路照片)
瀋陽市委書記曾維(網路照片)
瀋陽一名35歲女子日前發微博舉報瀋陽官員,被警方以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行政拘留10日。近日,她通過微博上傳了自己的行政處罰文書,曝光瀋陽市市長、市委書記、市公安局長設置駐京辦維穩工作組這一非法機構,並以流氓手段綁架百姓,濫用職權指派警力截訪等罪行,引起廣大網友關注。
9月3日下午4時7分,瀋陽35歲女子郭宏俠在新浪微博上傳了3份蓋有瀋陽當地警方紅色公章的法律文書。內容分別是瀋陽市公安局沈北新區分局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瀋陽市公安局沈北新區分局傳喚證和瀋陽市拘留所解除拘留證明書。
文書內容顯示,郭宏俠被行政拘留的原因為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拘留期從2014年7月31日至8月10日。其中,行政處罰決定書上顯示了拘留她更明確的理由:瀋陽市沈北新區警方查明,2014年7月30日18時57分,郭宏俠在瀋陽市沈北新區馬剛鄉鐵營子村自家中,利用自家已連接互聯網的電腦,登錄用戶名為郭宏俠的個人新浪微博,〝虛構事實〞,發布〝陳海波、曾維、許文有利用職權,設置瀋陽市政府駐京辦維穩工作組這個非法單位,不惜用流氓手段綁架百姓,濫用職權指派公安警力截訪,出具虛假情況說明強行拘留,偽造拘留證〞等信息。這些信息已被轉發4次,並有評論3條。
據郭本人敘述,她是於7月30日晚10點多在家中被警方帶走的。瀋陽市拘留所將她拘留10天後,於8月10日上午9點將她釋放。而此次並非她首次遭當局拘捕。2009年,郭宏俠父親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傷,進入司法程序后出現矛盾,令她走上進京上訪之路。近年她與家人反映問題的過程中,也有多次被拘的經歷。
另外,行政文書中所提及的陳海波、曾維、許文有等官員,分別為瀋陽市市長、瀋陽市委書記、瀋陽市公安局長。其中,許文有靠迫害法輪功,在不到3年的時間內從最初的普通刑警爬上政法委副書記的職位。作為周永康在瀋陽公安的爪牙,許文有在遼寧省警界也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
郭說,此次公開在微博中點出這幾位中共高官,是因為〝問題至今未解決〞。而她之所以在被釋放后不久又上傳了這3份拘捕文書,是〝因為發微博被拘十天,需要法律支持幫助〞。對此,瀋陽市公安局及沈北新區分局都拒絕作出回應。
網友對郭敢於公開舉報的行為紛紛表示支持。不少人表示,立案調查都沒有就直接拘留的行為實在太無賴,〝中國的公安已經淪為領導的御用打手〞。他們也表示將持續關注該事件發展,因為〝沒有人關注監督只會讓當權者更加肆無忌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