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江佩薇,被開除黨籍
律政小常識 2024年10月10日 19:17
據10月9日中山紀檢監察消息,日前,廣東省中山市紀委監委對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原黨委委員、副政委江佩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江佩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職務晉陞、崗位調整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貪慾膨脹,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增駕考試業務、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江佩薇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江佩薇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轉自:水母真偵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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