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叢: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要下台?
作者: Lily Ottinger
譯文:蘇利文
嗯,我們以前見過這類說法……
你或許已經聽說過最近的傳言,近平正面臨來自解放軍和黨內精英的逼宮威脅,即將被取代。作為長期關注俄羅斯內政的觀察員,我對這類傳聞早已麻木——有關普京患重病或被內部政變推翻的傳聞,最早追朔到2012年,隨後在2015年、2016年、2020年、2022年和2023年輪番出現。習近平遭遇類似待遇的頻率如何?據我觀察,在他執政的十二年中,目前這已是第三次出現類似「將被取代」的傳聞。簡要梳理一下:2022年9月:印度炒作「習近平被軟禁」
2022年9月,時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代替習近平出席了聯合國大會,引發外界猜測。隨後,習近平有大約十天內未公開露面,引發其被軟禁、將被李橋銘將軍取代的傳言迅速蔓延。正值中國國內民航大規模商業航班調整,9月21日當天超過9000多架次航班被取消。這一「異動」使得政變傳言迅速在印度媒體中擴散,一位擁有超過1000萬粉絲的印度政客在推特上發文稱習近平已遭軟禁。
但航班在接下來的周一恢復正常,習近平不久也重新公開露面。與傳言相反,習近平是因為9月16日出席在烏茲別克舉行的上合組織峰會,回國后遵守「清零」政策下的隔離要求。2022年12月,李橋銘升任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司令員。
2024年8月:習近平快不行了?
2024年8月,一個法輪功背景的中文媒體「看中國」發布了一篇聳人聽聞的報道,稱習近平病重,並將在北戴河會議上辭去總書記職務,僅保留國家主席頭銜。該報道稱,中共高層已決定由胡春華接班,並援引了一條來自「太子黨」人物的含糊推文佐證。一段被引用的YouTube視頻還指出,2024年7月習近平會見越南、義大利和東帝汶領導人時,現場的職務標牌標註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而非「總書記」或「中央軍委主席」。
然而夏天過去了,胡春華並沒有上位。
2025年5月至今——第三次未必是最後一次
最新這輪傳言始於5月,當時習近平約兩周未公開露面。與以往類似,傳言最初由海外評論人士發起——此次是法輪功背景的《大紀元時報》異議記者蔡慎坤,他援引了一封據稱於2024年12月通過電郵方式發給他的「公開信」,信中列舉了習近平的28項政策失誤,並呼籲其辭職。
7月6日,李強代替習近平出席金磚國家峰會後,傳言進一步發酵。與此前傳言的另一平行之處在於,印度新聞媒體如《印度時報》the Hindustan Times迅速傳播此類消息以博取流量。流亡海外、前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中校姚誠也聲稱,習近平將在2027年10月召開的二十一大上被迫退休——也就是說,這輪傳言很可能會持續下去,直到那個時間點。
比爾說得對
比爾·畢曉普(Bill Bishop)在他最新一期《洞察中國》latest Sharp China podcast播客中,對這些傳言進行了精彩點評。我(喬丹)完全同意。
無論我們在此討論什麼,只需記住:每逢八月初,總會有人撰文稱習近平「消失了」,年年如此,已成固定節目。
我要說的是,首先,我們並不知道真相。中國高層政治如同一個黑箱,我們無法百分百斷言「什麼都沒發生」。這是我首先要提出的警告。但如果你仔細看看這些傳言的來龍去脈,再結合我是如何看待這類傳言的(這也是我長期在自己的簡訊里所做的),就會發現很多問題。
我的碩士研究方向就是中國政治。我的導師當時是美國政府首屈一指的中國政治問題專家(現已退休)。我也經常與許多專註于研究中國高層政治的人士交流。雖然大家難免判斷失誤,但我確實覺得自己在這一領域更有信心發表看法。
當你看到「習近平有麻煩了」傳言時,有幾點你應該追問。首先,這個傳言的依據是什麼?有報道稱:「五月沒有召開政治局會議,所以習近平出事了。」但沒提及2023年5月同樣沒開政治局會議,那就值得警惕了。事實上,在本屆中央委員會任期內,未召開或未公布的政治局會議次數遠高於往屆。如果不給出這個背景信息,說明他們並沒有真正努力去搞清楚什麼是異常情況,而哪些不是。
第二,如果有人說「習近平五月失蹤了十三天,出大事了」,卻不提他之前也曾有過類似長度的「消失」記錄——不僅限於每年八月初的傳統休假期,而是在其他時段。我們不知道具體原因,但過去確實發生過這種情況,隨後他又照常露面了。換句話說,這並不能構成「出大事」的證據。
如果有人說習近平在《人民日報》或官媒上的提及率少了,那顯然是不對的,這些說法有明確證據反駁。[參見中國媒體項目的相關分析。]說這話的人沒有做調查工作。如果他們引用的是某個推特或YouTube賬號,那又是一個危險信號。如果不去核查這些賬號過去的預測記錄,或沒有確認它們是否有法輪功背景,那就很成問題。現在活躍著數十個法輪功賬號,臆斷猜測中國政治的各種」內幕「。
舉個例子,有一篇發表在《觀察家》(The Spectator)報上的評論文章,作者是一位日本歷史教授。就像《紐約郵報》相關報道一樣,引發了大量關注。這位教授引用了一些我前面提到的信息,卻沒有提供任何背景說明,而且他還引用了明顯屬於法輪功的信息源。但讀者往往不管這些:「哦,這是《觀察家》發的。「或者」哦,這是《紐約郵報》啊。那肯定是真的。」於是一傳十,十傳百。
我理解為什麼很多人願意相信這些傳言。「希望上癮」(Hopium)是種很強大的「毒品」。大家總幻想出現一個「改革派」,比如所謂的「改革派」汪洋(可憐的汪洋,他都退休了)。每次傳言汪洋要接替習近平,估計他自己都很無奈。人們總幻想著那位「改革派」還在某個角落等著上場。正如一位曾長期在政府里研究相關問題的朋友所說:「人們總是想找個人把蛋糕寄過去。」
我理解這種心理,畢竟,想象著有人會出來拯救經濟、改變對俄羅斯政策、改善貿易立場——這總比面對現實要容易得多。
精算概率顯示,習近平今年因病或意外失能的可能性為3%,波利預測市場(Polymarket)上,「習近平未來六個月繼續執政的合約溢價約為4%。即使2%的政變概率在我看來也偏高了。
想深入了解習近平?
請閱讀我們對約瑟夫·托里金(Joseph Torigian)的專訪,聚焦他那部堪稱學術里程碑的著作:《黨的利益高於一切:習近平之父習仲勛的一生》,這本書無疑是近十年來最傑出的中國研究著作之一。用約瑟夫的話說,他的目標是「儘可能照亮歷史的黑暗角落」,以此更深入理解威權政治的本質。他做到了,甚至超出我的預期。
這部傳記讓我對中國政治有了前所未有的切身了解。它不僅細緻梳理了中共歷史上最具決定性的關鍵時刻,也生動再現了在毛澤東和鄧小平時代擔任高級官員的真實生活。這是一次兼具思想深度與人性觸動的閱讀體驗,令人震撼。
書中不乏令人印象深刻的軼事:比如,15歲的習仲勛曾試圖刺殺一位老師;又如,彭德懷在與習仲勛共睡一張通鋪時,用鞋子堵住他震天響的鼾聲……
在本次訪談中,我們討論了:通過研究習近平的父親,我們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威權主義、中國共產黨以及中國的未來;
托里金揭開被掩蓋的黨史的方法論;
黨如何成為生存意義的源泉,又如何將苦難」武器化「,從而在悖論中加深政治忠誠;
在黨無所不在的陰影下,家庭、愛情與事業之間如何交織互動。
附:
「制衡習近平」,還是」精進黨治「?
——最新政治局會議透露了中國政治的哪些新動向?
霍利·斯奈普博士是格拉斯哥大學政治學講師。本文最初由英國地緣戰略委員會發布。
《調查者》|第15期/2025
中央決策協調機制新規出台
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通報引發諸多猜測,不少輿論據此渲染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權力失勢」的說法。事實上,會議通報稱,政治局審議了《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工作條例》,這類機構通常被簡稱為「DDC」。
這種推測基於兩個核心觀點。較極端的觀點認為,某個神秘勢力試圖設立一個高於習近平的新權力機構,其依據是對會議通報首句的誤讀——那不過是對相關議題的常規引言,而非權力結構的變化。另一種觀點則認為,這些新規旨在通過制度框架約束習近平的權力。
這兩種解讀都忽視了幾個基本事實,以及兩個已有充分證據支持的持續趨勢:其一,中共的集中決策機制正在逐步取代國家行政體系;其二,黨內治理愈發依賴規則框架(即「依規治黨」)。若僅將會議通報與有關習近平「地位下降」的揣測挂鉤,恐怕會錯失理解這些新規背後政治意圖的機會。儘管分析普遍指出,習近平執政以來呈現出權力「集中化」和「個人化」的傾向,但外界對中共及其領導人在掌握權力之後如何實際行使它,仍缺乏充分了解。這些尚未公布的規定,很可能正是中共中央持續推進位度重塑的重要一環,意在將集中的權力轉化為組織和治理能力。
需要明確的是,政治局會議通報並無出人意料之處。事實上,中共中央早已著手籌劃相關規定的制定。這一點可以從2023年4月發布的《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計劃綱要(2023–2027年)》中找到明確證據。
沒有規則的」集權「,還能稱得上治理嗎?
這些擬定中的規章制度,是習近平長期以來推行的核心工程的一部分,旨在通過「以規則治黨、以法律治國」實現對中共與中國的治理。他的宏觀藍圖將「基於規則的黨內治理」與「基於法治的國家治理」結合起來。習近平上台之初就指出,黨亟需規則來約束自身的越界行為,以防黨群關係破裂所帶來的生存危機;並自此一直在推動規則制定工作。
習近平不僅制定了「制定規則的規則」,明確黨規應由誰制定、如何制定。也設立了一整套將黨員幹部權力「關進籠子」的制度。他通過這些規則,為自己爭取到推進決策的最大靈活性,並藉此重塑黨的內部運作機制,建立新的激勵體系,使自己成為全黨必須「對標看齊」的核心。他幾乎將規則應用於治理的方方面面;從規定幹部在宴請中最多可上幾道菜,到界定黨如何行使權力來操控國家機器,無所不包。
習近平高度重視規則及其在構建治理機制中的作用。他將規則視為實現中國「現代化」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019年,中共中央全會通過的一份文件明確提出,要「更好地將我國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文件呼籲「強化」參与政治局爭議通報工作的相關機構職能,完善確保黨中央決策貫徹落實的各項機制,並「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簡稱IRR),這是一個鮮為人知,但對黨內運作至關重要的制度。
習近平不僅通過規則實現權力的最大化,也藉助規則提升權力的行使效率。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負責制」就是一個典型例證。儘管外界分析多聚焦于習近平的「負責」身份——他擁有最終決策權——但他為強化這一決策角色所構建的一整套規則和機制,卻未引起充分關注。例如,通過黨內規範制定的「三種機制」,就是為了增強軍委主席的決策能力服務的。
什麼是黨中央決策、議事和協調機構(DDC)?
黨中央決策、議事和協調機構(DDC)構成了一個特殊的權力層級,其功能在於將重大決策權「上收」,從國家機關移交至黨中央體系。一些DDC機構最初為「領導小組」,在2018年機構改革中被升格為「委員會」,以「強化黨中央對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另一些則直接以委員會形式設立,如「中央科技委員會」(CSTC)。
儘管分析人士將新規稱為「中共中央工作條例」,但文件的官方標題使用了「黨中央」(而非「中央委員會」),這反映出黨中央決策協調機構的實際權利歸屬:它們隸屬於政治局的24名成員,或其常務委員會的7名成員(PBSC),而非更大範圍的中央委員會。習近平作為總書記,直接掌握這些機構會議議題的主導權,可決定是否召開會議或批準會議召開。
關於黨中央決策協調機構(DDC)的職能,6月政治局會議通報中的表述幾乎與此前的《黨規制定綱要》如出一轍。《綱要》指出,制定相關規定旨在協助DDC履行「頂層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重大工作的職責。這正是2020年《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中所使用的語言,該條例賦予中央委員會設立DDC機構的職權。政治局會議通報採用了相同的「四字四句」的標準表達方式。類似的表述也出現於具體DDC機構的描述中。例如,2023年的機構改革方案對當時新設立的中央財政委員會的職能描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關係法》也賦予中央外事委員會相同的職能。
新規將對現行規則進行補充或調整。而現行規則本身也揭示了這些難以捉摸的權力中樞的部分運作邏輯。習近平在過去十年間的「立規熱」重新激活了「請示報告制度」(IRR)。該制度允許下級機構向上級請示指令,並彙報執行情況,使黨內機構能夠就本地或特定政策領域的突發事件做出響應,但也可能導致決策流程梗阻。
自2019年以來,DDC機構及其負責人已被允許充當IRR響應方的角色。這或許是一種在下放黨中央權力的同時,協助政策更好地校準中央要求的機制。此舉還有助於緩解IRR激增的局面——過去十年間,因接連不斷的政治運動、普遍的懲罰機制以及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嚴苛要求,許多官員陷入「躺平」狀態,或尋求規避責任之道。DDC已被指示在各自領域制定詳細具體的IRR執行規則。這可能意味著將實質性權力下放給DDC下屬執行部門的負責人。
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CFAC)和中央科技委員會(CSTC)在組織安排上的異同,是值得拿來討論的參考。以王毅為例,他不僅是CFAC辦公室主任,還兼任政治局委員與外交部長,這使得CFAC的決策可直接對接國家的主要執行機構。王毅在兼管外交部與CFAC辦公室的情況下,既可通過外交部推進相關政策,也可藉助與其他CFAC成員單位的協調行動來執行CFAC決策。其「CFAC辦公室主任」的身份,可能成為推動其他機構配合外交部工作的權威槓桿。儘管CFAC與外交部之間的這種架構可能是特例(源於其前任秦剛的突然去職),但中央科技委員會的設置與之類似。據報道,科技部部長、中央委員陰和俊亦兼任CSTC辦公室主任,使CSTC的決策可直接傳導至科技部,同時也為其以「CSTC辦公室主任」身份協調各方、推動CSTC決策的落實提供了制度性抓手。
習近平「權力失勢」,還是「授權機制精細化」?
再來看政治局會議通報,鑒於中央直屬機構負責人所具有的重要職能,規定要求各直屬機構「統籌不代替、到位不越位」,並不令人意外。儘管有人解讀為是對習近平的「直接批評」,但更可能的是,相關規定旨在規範黨中央下放的權力。值得注意的是,習近平本人也曾使用過類似表述,涉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的相關工作。
忽視地方層級的實踐,會錯失反思既有假設的機會。針對政治局的通報來看,某些表述或許可以被合理解讀為習近平「權力失勢「的觀點。省級黨委的實際反應卻恰恰相反——他們在承諾做得更好的同時,重複使用了通報中的相關措辭。例如,山西、重慶和新疆都表示將「學習習近平在政治局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並改進各自轄區內地方決策協調機構(DDC)的運作方式。他們承諾出台「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這也是政治局會議通報中的表述),並將更好地規範本地DDC的設立與運作,以「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省級黨委有權制定黨內法規。由此看來,圍繞黨中央出台的《條例》所進行的宣傳與傳達,正在促使各地黨委跟進,出台具體的配套實施文件,以加強對地方DDC實踐的制度化管控。
與其說這項條例的出台標志著習近平權力走弱,不如說它是一項常規性舉措,旨在在其前兩屆半任期完成權力集中之後,進一步釐清中共如何行使這些權力的具體方式。2027年召開的中共第二十一大上,黨中央(或其中部分成員)可能會推動將該條例的相關內容寫入黨章,從而為在治理中使用DDC機構提供一種「憲法」層面的正當性,進一步鞏固其在新時代黨內官僚體系中的制度地位。
來源:《話中國》(ChinaTalk.med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