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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尔本一对华裔前情侣为争夺一只狗狗的所有权而闹上法庭。地方法官日前裁定,这只名叫Kobe、价值4000澳元的博美犬应该归前女友所有,因为这是前伴侣送给她的礼物。
墨尔本地方法院审理了周先生(Maurice Chow)和他的前女友张女士(Siwen Chang)之间的纠纷,两人均声称自己是这只狗狗的合法主人,他们的关系于2019年结束。
法院得知,这对情侣于2017年6月开始交往,并在Southbank的一套公寓同居。一年多后,周先生向一名新州卖家支付了4000多澳元,买了一只博美犬,张女士给它起名为Kobe。
然而,地方法官霍尔(Meghan Hoare)驳回了周先生的请求,她认为张女士的证据更有说服力,即这只狗是买来送给她的礼物,应该继续属于她所有。
两人在购买Kobe之前的短信被作为证据,表明周先生最初并不愿意养狗。
有一次,张女士发送了一只小狗的截屏,并附上一条信息“送这个生日礼物吧”,周先生回复道“宝贝,不要养宠物”。
还有一次,张女士发来了一张搜救犬的照片,周先生回应道,“爸爸忙着赚钱呢,没时间养狗狗。”
后来,她说“我只想要一只狗狗(飞吻和小狗的表情符号)”,周回答说:“(亲吻的表情符号),我知道。”
张先生最终同意买一只狗,他写道,“你能不能别再烦我了,就给我们买只可爱的狗狗吧。”
根据法院的判决,张女士在多次询问中被问及为什么她没有自己买狗。她回答说,她负担不起,周先生的收入是她的四倍。
法院得知,张女士在买到Kobe后一个月就辞掉了全职工作,并成为它的主要照顾人,包括带它去看兽医。周先生和张女士都告诉法庭,他们教了Kobe一些动作。
周先生声称,他拥有这只狗的合法所有权,因为他把钱给了饲养人,而张女士在他们恋爱期间有权“使用和享受这只狗带来的乐趣”。
今年2月,霍尔宣读了她的判决,称她不接受周先生的证据,即他买Kobe是因为他想要一只狗,并援引了表示他不情愿的短信,法官还认为他买这只狗意图是想赠送给张女士。
周先生称,他不会上诉,但他每天都在思念Kobe。
“不管法院怎么判,我仍然认为那只狗应该是我的,”他说,“它太可爱了。就它的体型来说,它跑得非常快,很勇敢,而且很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