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腐败是朱令命运的症结

2024年01月20日 1:59

作者:网络 文章来源:网络

   2023年12月22日,被投放铊毒的原大学女生含恨而逝,年仅50岁。

        朱令本名朱令令,因省去一个“令”字更上口而被昵称为朱令。

        在近三十年的时段内,特别是2000年互联网普及后的二十三年,朱令案多次被传统媒体和网络空间重新提起,所以如此,是因为该案至今仍悬而未决,因为朱令悲催而令人同情的命运,因为该案发生在这样在中国数一数二的名校,因为该案采用的铊投毒的专业、隐蔽而阴险的作案方式,因为该案在侦查以及朱令在协和治疗过程中存在的多个诡异环节。

 

        第一个诡异:报案后竟不封锁和保护现场

 

        1994年10月,朱令的眼睛两次突发暂时性失明及持续数日的视力模糊,先后在清华大学校医院及清华大学指定的北医三院接受检查,但未能查出病因。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开始出现中毒症状:先是腹疼,吃不下饭,12月8日头发开始脱落,几天内掉光。

        1995年3月,朱令第二次住院治疗,入住医院排名第一的著名协和医院,其父母得知北京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的陈震阳教授可做铊中毒鉴定,在协和医院一位良心医生的暗中帮助下,取得朱令的尿液、脑脊液、血液、指甲和头发,于1995年4月28日请陈震阳教授检验。检验显示“所有标本中均有很高的含铊量,高于健康人千百倍”,尿铊275 ug/L,血铊31 ug/L,毛发含铊531 ug/kg,指甲含铊22,824ug/kg,脑脊液263 ug/L,确诊朱令是铊中毒。当天,陈震阳教授出具检验报告,认为朱令为两次铊中毒,第二次中毒是致死的大剂量,判定是有人蓄意投毒,同时建议服用普鲁士蓝解毒。

        必须指出的是,傲慢的北京协和医院自身不具备进行铊检测的能力,却又多次主观、武断地排除朱令铊中毒的可能,而由于朱令正在协和医院住院,朱令父母无法通过公开、正常的途径取得朱令的上述标本,若非协和医院那位良心医生的帮助,朱令病因的确诊仍将继续被协和医院贻误。

        1995年4月28日当晚,朱令父母及朱令在清华大学工作的舅妈立即向清华大学时任化学系副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薛芳渝教授提出报案的要求,薛芳渝当即请示时任清华大学党委书记贺美英和校长王大中,之后薛芳渝立即电话向清华大学保卫部部长兼清华大学派出所副所长报案,保卫部部长兼派出所副所长虽答应报案却很推诿;次日早晨,朱令的舅妈又与薛芳渝教授联系,要求立即迁出同宿舍的其他学生以保护现场,查封朱令在宿舍的物品,以备进一步化验之用,薛芳渝却声称迁出宿舍其他学生有困难。一个堂堂清华大学的化学教授,竟是如此的毫无现场保护意识!薛芳渝尽管并非专业刑侦人员,然而经朱令舅妈提醒之后,作为清华的教授,竟依然低劣到缺乏一般市井都具备的常识之境地,腐儒书生之气以及视学生利益为儿戏的低劣师德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清华大学保卫部暨派出所并未在4月28日当晚或29日向中共公安报案,而是迟至一周之后的1995年5月5日才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如此的懈怠嬉戏,如此的漠视学生的生家性命,这就是中共国数一数二的高校!就是这般拙劣的所谓中国名校至今仍每年让无数天才中国学生趋之若鹜!这样的拙劣名校,读它干鸟甚!

        1995年4月28日是星期五,29日是星期六、30日是星期日。当时中共国正值大周末休息两天、小周末休息一天制度即将终止前的最后一个周末,从5月1日开始将实行双休日制;而无论4月的最后一周是最后一个大周末还是最后一个小周末,无论4月29日这个4月的最后一个周六是否工作,清华大学保卫部暨派出所不仅没在4月28日、周五当晚立即向中共北京市公安局报案,而且也没在29日报案;随后又是“五一”假期,所以直到5月5日、五月的第一个周五,清华大学保卫部暨派出所才向中共北京公安报案!

        报案这种十万火急、必须争分夺秒与罪犯争抢时间的事情,必须要等到工作日的白天吗?夜间不能报案吗?节假日的白天或夜间不能报案吗?依清华大学保卫部暨派出所的这一混账逻辑,莫非发生命案也必须等到工作日的白天才能报案吗?

        清华大学,你实在可耻之极!你枉为中国名校!就你这奔拙的管理水平和对学生毫无责任心的低劣职业道德,焉敢觊觎世界名校宝座?焉敢狂妄叫嚣已经建成世界名校?

        就在这被清华大学化学系和清华大学保卫部暨派出所懈怠嬉戏而贻误的一周内,朱令宿舍发生一起离奇的“盗窃”安,朱令的隐形眼镜小盒、口红、洗发液、浴液和水杯等私人用品丢失,并且只有朱令一人的物品失窃!入室、室内“盗窃”这些毫无经济价值的私人用品,分明是毁损证据,哪里是什么盗窃!

        清华大学、清华大学化学系、清华大学保卫部暨派出所必须对其懈怠嬉戏而导致的现场被破坏、物证丧失、朱令案未能及时侦破而承担责任!必须承担朱令的全部医疗费用!必须对朱令本人及其父母给予上不封顶的精神损害赔偿!

        直到1997年6月26日,清华大学时任中共党委副书记张再兴约见朱令父母时仍厚颜无耻地狡赖,妄称什么学校的有毒物品管理是按规定进行的,学校事发后及时报案,凡是公安局要求的都做了,朱令宿舍被盗不能简单说谁有责任。

        清华大学,你TM的像你的主子中共一样的无耻!朱令案最大嫌疑人孙维的的哥哥、非清华学生能够大摇大摆地进出孙维所在的实验室取走有毒物品,这是按规定进行?保卫部部长兼派出所副所长态度推诿,白白贻误一周的报案时间,是及时报案?尔清华大学保卫部同时也是中共的公安派出所,也是中共的基层公安机构,却不及时查封现场、保全物证,这是公安局要求的都做了?朱令宿舍被盗不能简单说谁有责任,那就复杂地说,你清华大学及清华大学化学系、清华大学保卫部暨派出所有责任吗?

        真你TM的扯!

        1998年12月,朱令的母亲朱明新为朱令办理退学手续时,发现朱令的相机、蜂蜜、咖啡等物遗失,而中共北京公安早在1995年就将这些物品封箱后存放在清华大学化学系办公室,并给朱家一份物品清单。朱令父母质疑:两次失窃丢的都是朱令的生活用品,有人要掩盖什么?贵重的相机在1995年“五一”期间的第一次室内“盗窃”并未被盗,还不能证明第一次“盗窃”并非盗窃、而是毁灭证据,还不能证明第一次“盗窃”罪犯正是投毒罪犯吗?还不能充分证明无论是窃贼还是投毒罪犯都是彻底熟悉朱令的身边人、内部人、同宿舍人吗?

    

 

        第二个诡异:协和医院的误诊和清华大学的管理混乱

 

        协和医院的懈怠嬉戏和玩忽职守

 

        1995年3月9日,朱令父母带朱令到协和医院请李舜伟教授诊断,李舜伟教授明确告诉朱令的母亲朱明新“太像60年代清华大学的一例铊盐中毒病例”。李舜伟教授在当天的病历中记录朱令的病情“神清语利,明显脱发,四肢不能被人触碰,指尖和足底红,不肿,温度较高,指尖和膝以下触刺觉减退,膝反射对称,踝反射低。高度怀疑轻金属类中毒,如铊铍等,清劳卫所张寿林所长、丁茂柏等教授会诊。”入住协和医院时,朱令“两手指甲有明显的Mees纹,被怀疑有铊中毒的可能”。为了进一步明确诊断,李舜伟教授当即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研究所张寿林教授联系,请其为朱令诊断。当天,朱明新陪同朱令到张寿林处检查,张寿林教授怀疑朱令是急性铊或砷中毒,但是该所也不具备进行铊或砷检测的能力。由于朱令及其父母和清华大学否认患者有铊盐接触史],并且协和医院同样也不具备进行铊或砷检测的能力,协和医院也就顺水推舟一直没有设法委托外单位进行铊中毒检测,朱令铊中毒确诊的黄金时机就这么在中国医学水准第一的协和医院相关人员的轻慢和嬉戏中白白错过!无论就医学水准还是职业道德而言,协和医院此等轻率嬉戏、漫不经心都是不能原谅、不能饶恕和绝不应发生的,特别是在协和医院自己的首诊专家李舜伟教授已经明确怀疑朱令病情与1960年代清华大学的一例铊盐中毒病例高度相似之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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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3月15日,朱令住进协和医院的神经内科,经各种治疗均无效果,病情继续发展,3月20日陷入昏迷;4月3日,神经内科大会诊,专家来自协和医院、中共军队301医院、北京医院、博爱医院(1988年成立,隶属中国残联)等多家顶级医院,但因其他各家医院的专家已得知协和医院排除了铊中毒,故均未再考虑铊中毒之可能,致使这次汇集多家顶级医院顶级专家的会诊徒自流于形式,再次错失确诊铊中毒的机会,朱令陷入长达五个月的昏迷状态,直到8月31日苏醒。

        离奇的是,这次会诊中未见到1995年3月9日首次明确怀疑铊中毒的李舜伟教授的意见,或者说李舜伟教授的首诊意见根本没有得到起码的重视,或者说李舜伟教授自己未再坚持自己的首诊判断!这是以协和医院为首要责任人的专家们的严重失职失责!朱令及其父母的运气也实在是出奇的差!呜呼,命运竟是如此的捉弄人!

        在这段住院期间,协和医院对朱令进行病毒、腰椎穿刺、核磁共振、免疫系统、化学物质中毒、抗核抗体、核抗原抗体、莱姆病、尿砷等多项检测,但除了莱姆病以外,其它项目的化验结果皆为阴性,唯独没有设法委托有能力进行铊检测的其他单位进行铊检测!而在未进行铊检测的情形下,协和医院居然明确告知朱令父母可以“排除铊中毒”,完全无视其自己的首诊专家李舜伟教授高度怀疑铊中毒的最初判断!

        协和医院,你搞什么名堂?你这不是轻慢嬉戏、玩忽职守、草菅人命,还能是什么?你一家中国最牛的医院和医学机构,何以竟像中的官僚机构希望,如此的嬉戏、携带、轻率和漫不经心?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学贝志城、蔡全清等人以求救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朱令的所有病情资料通过北京大学的互联网发往Usenet的sci.med及其他有关新闻组和Bitnet。

        由于当时中国的互联网运用刚刚起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的中国留学生李新博士和美国驻华大使馆的医生约翰·W·奥尔迪斯博士(Dr. John W. s)一起帮助创建UCLA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UCLA医学院服务器上备份的朱令诊断治疗日志记载,在4月10日贝志城等人发出电子邮件的当天,就有医生回复诊断为铊中毒。美国神经外科医生芬克博士认为重金属中毒的可能性很大。然而,傲慢、轻慢嬉戏的协和医院当时竟公然撒谎,回复谎称已经做过所有的重金属中毒检测;然而,随着进一步的沟通,美国医生们发现协和医院仅仅对朱令做过金属砷的检测!越来越多的医学专家认为铊中毒不可排除,认为协和医院必须尽快做关于金属铊的筛查。圣裘德儿童研究医院的医生在回信中指出“疑似铊中毒,……根据头发脱落、胃肠道问题和神经问题等症状几乎可以确诊”是铊中毒。芬克博士回忆,随着朱令病情的恶化,为了尽快明确诊断,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催促协和医院做铊中毒的筛查;当时除了动用美国驻中国大使馆的人脉,直接传真相关的学术文章给协和医院,奥尔迪斯博士还和协和医院的旧友们亲自沟通。

        在贝志城和蔡全清等在发出求救电子邮件后的18天里,有84位国际医学专家提出“铊中毒”的诊断,一说约30%的回复认为这是典型的铊中毒现象。

        1995年4月18日,贝志城拿着翻译好的电子邮件来到协和医院重症监护区门口给医生参考,但协和医院的医生并未对他积极回应,很少有医生参看,更未采纳电子邮件中的铊中毒判断和建议的铊检测办法,使得当时极其难得的网上国际远程诊断的结果无法及时发挥作用,第三次错失及早确诊铊中毒的良机。

        令人愤慨的是,当朱令父母请求医生考虑电子邮件提出的意见时,协和医生继续傲慢无礼地声称“我们有能力查阅国际医学数据库。”贝志诚对协和医院医生的傲慢无礼一直仍愤愤不平,2005年他在网上与第一嫌疑人孙维激辩时说是“协和当年的ICU主任(本文作者注:当为陈德昌,也可能是刘大为),……拒绝进行进一步的重金属中毒检查,甚至在发现协和误诊之后,毫无内疚之感,居然在医院会议上说‘这件事是西方反华势力企图利用此事搞臭中国医疗界’”。

        协和医院,协和医院ICU主任陈德昌或刘大为,真你TM的扯淡!

        美国驻华使馆医生奥尔迪斯博士对当时海外医生和协和医院之间交流渠道的狭窄以及因此导致有关朱令诊疗的信息和建议不被协和医院及时采纳感到十分遗憾。

        正是由于互联网上国际良心医生的较为一致和确定的铊中毒结论,这才有了朱令父母在一位协和医生的暗中帮助下,求助于北京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的陈震阳教授,最终确诊了朱令的铊中毒。然而,由于一再贻误最佳治疗时机,朱令的厄运已无法挽回!

        1998年8月《中华医学杂志》第78卷第8期发表北京协和医院黄觉斌、魏镜、李舜伟、刘大为、杜斌、陈德昌六人的论文《铊中毒五例临床分析》,对自1961年至1995年收治的5例铊中毒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朱令就是该5例患者中的“例1”,例2~5都没有使用特效药普鲁士蓝,而是“以二巯丙醇(BAL)、硫代硫酸钠、Mithiolium等络合剂治疗为主”,整体上都取得了较好的疗效。该论文表明,如非协和医院至少三次武断、轻率态度排除铊中毒,朱令完全能够治愈!而在朱令之前已有五例铊中毒病例的基础上,协和医院居然屡次三番武断地排除铊中毒,致使朱令的病情不可逆转,实在是罪无可赦!

        该论文前三位作者是当时协和医院神经科医生,后三位作者是当时ICU科医生。

        朱令去世后,从2000年初到朱令去世前几个月曾参与朱令治疗的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陈志刚教授发文哀悼,明确指出朱令“因诊断的延误而失去了宝贵的救治时间”,实际对协和医院在朱令诊治上的懈怠嬉戏和玩忽职守提出了明确批评,陈志刚教授又称“铊作为国家管控物品普通人一般很难有渠道获取和接触”,间接对清华大学在铊管理上的重大玩忽职守导致朱令悲剧予以批评,实际也间接批评了中共公安侦查方向的人为偏差和侦查不力。

        协和医院至今未能向朱令父母和律师提供朱令病历

 

        清华大学的重大玩忽职守和故意掩盖

 

        朱令铊中毒确诊后,清华大学校方尤其是化学系拒不认错和反省,反倒一直铁嘴钢牙,宣称清华大学的化学有毒物品管理十分严格,本科生不可能接触铊盐。

        至1997年,清华大学被迫改变此前一直坚称的上述说辞,转而承认与朱令同宿舍的孙维因参与老师课题能接触到铊,但1997年4月28日,清华大学总务处杜姓处长与其他部门头目共同会见朱令父母时仍拒不认错,无耻狡称清华大学对化学药品管理很好。2006年,朱令所在的原物化2班的一位同学回忆此事时说“至少在朱令病因确诊后,化学系不应该隐瞒分析中心有铊的事实。”

        1997年4月,为摆脱自己的嫌疑,反驳清华大学对警方所称其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盐的学生,第一嫌疑人孙维让其哥哥(并非清华大学学生)多次独自赴化学系实验楼,拍摄他随意拿取桌上的有毒试剂进出实验楼而无人制止的过程。1997年5月5日,孙维到清华大学党委办公室,将该录像放给党委办公室人员观看,并称“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由学校自己向公安反映真实情况,说明我真的不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1997年5月6日清晨,清华大学各实验室突然进行大规模整改,停止工作,将全部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保管。

        然而,1997年6月26日,清华大学中共党委副书记张再兴约见朱令父母时仍无耻狡称学校毒品管理是依规进行的。

        孙维这个类似模拟侦查实验的自拍录像的确能够证明清华大学实验室尤其是有毒物品管理的混乱,但并不排除孙维自己的铊投毒嫌疑,反而加重她的嫌疑,反而更加证明实验室的铊被私自取走并用于投毒一定有内部人参与、是内部人所为。因为,无论清华大学实验室和有毒物品管理是多么混乱,也只是对内部人的混乱,也是只有内部人才知悉和可以利用的混乱,不是专业的内部人或至少有专业的内部人参与,外部人不可能知悉并利用这种混乱,更不可能熟知铊的毒性,不可能产生进行铊投毒的犯罪意图。总之,对朱令实施铊投毒的犯罪人一定是、只能是与朱令熟识并且有机会投毒的专业人员即特殊犯罪主体,而不可能是无关、陌生、非专业的一般犯罪主体。

        1997年7月28日,中共国家教委办公厅下发教备厅〔1997〕13号文件《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清华大学铊盐管理混乱问题进行定性:“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事实上确认了清华大学及其化学系因对铊盐管理混乱而致朱令被投铊毒的重大过错,也否认了清华大学时任中共党委副书记张再兴等清华校方所称学校毒品管理是依规进行的之无耻狡赖。

 

        第三个诡异:中共敷衍塞责的侦查

 

        2013年5月7日,在无锡电视台经济频道的《观点制胜》节目中,朱令父亲吴承之先生首次公开指控孙维是最大嫌疑人。吴承之说1997年4月初,已退休的原北京市公安局科研处处长王补曾专门面见他们夫妇,提醒他们作案人应具备的条件:一、在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间,能够接触到朱令的饮食起居;二、熟知朱令活动规律,生活习惯,掌握投毒的时机和场合;三、懂得铊盐毒性、毒理;四、可接触到铊盐;五、有作案动机;六、有异常表现。王补推断,“嫌疑人的范围是很小的”,并根据清华大学女生宿舍的严格管理,进一步推断“朱令身边就有凶手”。

       吴承之在节目中称,孙维是最大嫌疑人。他认为主要有三点根据:第一,当年清华大学曾经向他证实孙维是校内唯一有机会接触铊的学生;第二,检验结果表明,朱令先后2次铊中毒,而第二次中毒地点就在宿舍内;第三,他们向警方报案后没几天,朱令的宿舍就发生一起离奇的“盗窃”案,唯一丢失的就是朱令曾经用过的一些洗漱用品,这是在销毁投毒证据。几天之后,这期《观点制胜》的视频在国内网站上被删除。

        1995年5月5日,清华大学保卫部暨派出所在坐失整整一周搜集证据、破获铊投毒案的黄金时段之后,向北京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处即十四处)报案,7日市公安局(十四处)立案,之后直至1997年4月2日十四处才以“简单了解情况,只是换个地方”为由将孙维从实验室带走讯问,整整两年期间侦破工作似乎毫无实质进展。考虑到朱令所在的清华92级物化专业学生即将毕业离校、人证更将难获得,朱令父母分别在1997年3月25日和5月20日给时任北京公安局局长张良基和中共国家领导人写信要求破案,而1997年4月2日十四处将孙维带走讯问显然是朱令父母1997年3月25日致信张良基的结果,而十四处这次在朱令父母催促之下对孙维的传唤本身也反证了北京警方在朱令案上长达两年的玩忽职守、消极不作为,这次对孙维的传唤不过是一场敷衍塞责、应付差事的作秀。这次讯问是中共北京公安对孙维的唯一一次讯问,孙维是否供认是其投毒外界不得而知,尽管有传言称孙维已经供认。

        而让朱令父母—当然也让所有正常智力者—大为怀疑的是,朱令父母致信张良基和中共国家领导人之事居然被外泄,第一嫌疑人孙维及其家人居然一清二楚!于是孙维家人也于1998年1月致信中共高层头目,尽管此时孙维以及清华化学系92级物化专业已经毕业离校。朱令父亲吴承之质疑:“我们从来没有跟别人说过‘上书’的具体时间,孙维是如何得知的?这让我觉得她的‘背景’非同一般。”后来中共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狡称一直依法办案、未受干预,实属自欺欺人!

        1995年底,时任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就告知朱令父母“有对象”即有明确的嫌疑人,“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只剩一层窗户纸”;然而,1996年2月,十四处头目对朱令父母表示案件难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1997年2月,清华大学化学系薛芳渝教授告知朱令家人,校方将配合警方作一次有效的侦破行动,但却一直没有下文。

        朱令母亲朱明新1997年11月18日发表在UCLA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上的一封英文信称“警方迄今一直怀疑身为朱令同宿舍兼同班同学的一位女生是真凶,但他们说……过硬证据尚属缺乏,比如指纹之类的东西,因为犯罪嫌疑人趁中毒的临床报告出来得太迟,破坏朱令宿舍的物品。尽管如此,警方仍表示不会放弃并有自信在公开的法庭上给嫌疑人定罪。”

        1998年8月25日,朱令被投铊毒一案被中共北京公安无果结案,北京公安未向社会公告这一广受关注的离奇案件结案的消息。

        2006年,已经退休的原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向媒体表示“这件事是市公安局十四处刑警队李树森主办的”,而李树森同年则对媒体称“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从个人来讲,我不愿意回答;从公安民警的纪律来说,我不宜发表意见。领导要求我怎么向媒体说一些事情,我只有照办”,并称“这件事情很敏感”,由于公安机关内部纪律的要求,不能回答记者的问题。

        2007年9月17日,中共公安部公办查〔2007〕040014号《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陈章立委员来信反映问题调查情况的复函》称,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已于1998年8月25日结办此案,并妥善答复当事人家属。该复函还详细说明该案的许多内情,首次披露当年“朱令令的家长多次致信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中共公安部该复函并未向社会公布,直到2013年4月20日才由《新京报》披露部分情况,而2013年朱令父亲表示公安并未告知他们朱令案已结案即终止侦查,因此中共公安部该复函的妥善答复当事人家属之说根本回避案件侦破的实质内容,纯属无病呻吟、装腔作势、隔靴搔痒的官样文章!

        网传“ ‘由于事发两个月后才报案,直接证据已被灭失,案件继续侦查难度大’,经中央领导批示,北京市公安局于1998年8月25日结案”之说,大概也是出自中共公安部的该复函。而所谓“事发两个月后才报案,直接证据已被灭失,案件继续侦查难度大”,则纯属无耻地推卸责任,企图掩盖清华大学保卫部暨派出所恶意延误长达一周才报案、拒不及时严格保护现场之重大过错,以及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十四处)玩忽职守、消极怠工和低劣而非专业的侦查过错。

        2013年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长微博,回应公众对朱令案的质疑,称北京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根据朱令令的日常活动情况,深入调查走访了130余名相关人员,并对北京市经营、使用铊盐的全部100余家单位开展工作。因从朱令令出现中毒症状到公安机关接报案件,时间已近半年,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尽管办案人员尽最大努力,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受到任何干扰”,“确有一些案件受侦办条件限制,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最终无法侦破。对此,也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理性客观看待,尊重侦查工作规律,理解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这个回应貌似客观、理性,实则竭力掩盖清华大学保卫部暨清华大学派出所恶意拖延一周才报案、导致朱令宿舍现场被“盗”并且仅以朱令个人物品为“盗窃”对象、坐失获取原始物证绝佳时机之重大玩忽职守行径,同时也逃避提及是否以及如何对1995年“五一”期间朱令存放于宿舍的个人物品被“盗”这一起独立的案中案进行侦查这一关键环节!这一节外生枝的诡异“盗窃”案中案显系为了破坏、毁灭对朱令投放铊毒的原始物证,侦破这起“盗窃”案完全等同于侦破了对朱令的铊投毒案,即使狡辩铊投毒行为距案发即朱令发病时间太久,那北京公安为何不趁热打铁侦破这起新近发生的蹊跷“盗窃”案?更况,朱令被盗个人物品并无经济价值,这起貌似“盗窃”的案件根本就不是盗窃,而根本就是毁灭铊投毒物证!北京市公安局在清华大学保卫部暨清华大学派出所玩忽职守、延迟一周才报案之后继续玩忽职守、拒不查获这起诡异的貌似“盗窃”实为毁灭罪证的案件!清华大学保卫部与清华大学派出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保卫部既是清华大学的内设机构,同时也是北京市公安局的基层派出所,清华大学保卫部暨清华大学派出所玩忽职守的过错和行径同时也是北京市公安局的过错和行径!

        至于所谓“朱令令出现中毒症状到公安机关接报案件,时间已近半年,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更是无耻而别有用心地误导公众!多数刑事案件都是发生很久后才被发现和立案,岂止是朱令案一案如此?在中共公安广泛非法假设监控设施之前,所有的刑事案件都一律存在不被事前监控的问题,岂止是朱令案一案如此?难道将近半年前发生的刑事案件就理所当然地可以不侦破?难道没有事前监控视频,刑事案件就可以天经地义地不予侦破?更况,立案之际,陈震阳教授的检测报告已确凿地证明朱令至少被两次投毒,即便朱令第一次被投毒、第一次发生中毒症状并住院是报案时的近半年前即1994年10月,第二次被投毒和发病则仅仅是报案时的两个月前即1995年2月27日的发病日及稍早但日期不确定的投毒日。中共北京公安这个微博回应为了掩盖自己懈怠嬉戏、玩忽职守、拒不及时保护宿舍现场而致罪证被盗和毁灭、拒不查获旨在毁灭罪证的宿舍“盗窃”的重大渎职行径,蓄意且恶意地把两次投毒的不同时间混为一谈,笼统地狡称什么“出现中毒症状到公安机关接报案件,时间已近半年”,企图掩盖朱令第二次出现中毒症状和住院距报案仅仅两个月的事实,实在是煞费苦心、阴险而卑劣!

        北京市公安局该微博声称组成了朱令案专案组,而2006年已退休的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却称朱令案“是市公安局十四处刑警队李树森主办的”,而李树森同一年则对媒体称朱令案“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但其个人却又“不愿意回答”,并称“这件事情”即朱令案“很敏感”。

        按中共公安的职能分工,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即文化保卫处是内部保卫部门,并非专门的刑事侦查部门。微博回应所称专案组到底是由十四处内设的刑警队及其警员李树森为主组成,还是由北京市公安局专门的刑事案件侦查处即刑警总队为主、由十四处内设的刑警队及其警员李树森为辅组成?显而易见,十四处及其内设刑警队这样的内保部门刑事侦查能力很低,甚至不具备刑事侦查能力,而按清华大学派出所时任所长李慕成的陈述,朱令被投铊毒这等重大刑事案件却被交由非专业的十四处而非专业的刑事侦查处即刑警总队侦办。北京市公安局,你这是什么神操作?你这到底是想破案还是压根不想破案?

        朱令作为在校学生,人际交往十分单纯,朱令被投铊毒,分明是身边熟人作案,所谓的专案组不集中力量对朱令身边人员重点进行侦查,却大动干戈、漫天撒网,“对北京市经营、使用铊盐的全部100余家单位开展工作”,看似认真投入,实则全无重点、毫无效率、偏离侦查主线,不仅徒劳无功,更加故意给第一嫌疑人孙维加强心理防范、从容应对两年后才姗姗来迟的审讯预留时机、大开便利!北京市公安局,你这又是什么神操作?你这到底是想破案还是压根不想破案?

        北京市公安局,你扯什么“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扯什么“办案人员尽最大努力”,扯什么“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你连朱令宿舍这个第一现场都不及时查封、勘查,分明就是放任、听任“犯罪痕迹物证……灭失”,分明就是任由投毒人精准“盗窃”留有铊毒痕迹的朱令个人物品!尔等如此神操作,“犯罪痕迹物证”当然要灭失!你对旨在毁灭痕迹、物证的精准“盗窃”朱令个人物品这一故意横生枝节的案中案拒不及时侦破,你还扯什么“办案人员尽最大努力”?你的“最大努力”之力为何不用在及时查封宿舍现场、及时侦破毁灭证据的“盗窃”案件这个刀刃上?

        最要害部的是,你为何不在第一时间、在孙维尚无充分准备的情形下突击审讯、询问孙维及另两位同室女生?及时的审讯、询问,结合各种审讯、询问技巧和手段,加上囚徒困境下不到20岁的女生较为脆弱的心理,原本完全能够获得可信的言词证据!

        朱令一案的侦破,非不能也,实不为也!非不能也,实乃玩忽职守、懈怠嬉戏、坐失机会也!可以确信,仅凭孙维当时刚由北京市副市长转任中共全国政协副主席的堂伯父孙孚凌就足以干预、干扰朱令案!

        毫无疑问,即便孙维不是清华大学及其化学系唯一能够接触铊盐的人,她也是最有机会、最有动机对朱令投放铊毒的人。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刑诉法教授陈卫东表示,朱令令案与复旦大学投毒案不同,复旦大学投毒案从行为到案发时间较短,嫌疑人很快就到案并且供认。

    陈卫东教授认为朱令案投毒时间距案发时间较长、且第一嫌疑人孙维拒不供认因而难以侦破,而复旦投毒时间距案发时间较短、嫌疑人很快到案并供认因而很容易就被侦破,这一类比虽有些许逻辑合理性,但同样有意回避中共公北京安局和清华大学保卫部暨派出所懈怠嬉戏、玩忽职守、拒不及时查封、勘查宿舍现场而致罪证被投毒人毁灭,以及拒不及时侦破所谓入室、室内“盗窃”案,坐失破案良机之基本事实。事实证明,并非投毒时间距案发时间较长而导致朱令案未被侦破,投毒时间距案发时间较绝非朱令案不能侦破的充分、必要原因,而是中共公北京安局和清华大学保卫部暨派出所懈怠嬉戏、玩忽职守才导致导致朱令案未被侦破,才是朱令案至今不能侦破的充分、必要原因!

        陈卫东教授又称,在嫌疑人不承认、定罪证据又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警方不能限制孙维的人身自由,并以张高平、张辉叔侄案和佘祥林案进行类比。然而,陈教授的这一类比除了继续帮助中共北京公安掩盖懈怠嬉戏、玩忽职守、拒不作为而致罪证灭失外,更是机械和迂腐地解释疑罪从无原则,完全无视朱令案投毒人身份的特殊性、专业性与张高平、张辉叔侄案和佘祥林案中犯罪人身份的非特殊性、非专业性的本质差别,朱令案的犯罪主体一定是特殊主体,即便朱令的水杯、隐形眼镜护理液等直接证据已被投毒人毁灭,第二次投毒能够确定是宿舍内投毒能之事实——1998年8月25日结案当天北京市公安局约见朱令父母时也确认朱令是在学校内中毒——也足以确凿地证明投毒人是朱令宿舍内的特殊主体,而张高平、张辉叔侄案和佘祥林案的犯罪人则可以是任何不特定的个人,不是特殊主体,而是一般主体,疑罪从无原则的适用在朱令案与在张高平、张辉叔侄案和佘祥林案中完全不同!现有的间接证据基本足以认定孙维就是投毒人,如果在第一时间对孙维同宿舍另二女生进行突击审讯、询问,更能突破言词证据难关,更能确凿无疑地侦破朱令案!

 

        第四个诡异:为什么投毒?何种仇恨竟至要下此毒手?

 

        2013年9月26日,有网友在微博发布“一封奇怪的来信”,直指朱令铊中毒案是朱令室友集体投毒。这封信的由来是,当年6月底,朱令家人收到一封写自美国洛杉矶、寄自拉斯维加斯的信件,落款时间是5月31日,寄出日期是6月4日。这个署名为“冬冬”的写信人在信中称,当年是因为朱令每天排练到深夜才回宿舍,严重影响到了其他人的休息,长达两年且毫无改变之意,同宿舍的人都处于半崩溃状态,忍无可忍,只想将她逐出宿舍,于是集体下药想要让她生病留级,至于后来将她毒残,纯属剂量出现意外所致,并称朱令做人失败。朱令父母聘请的李春光律师亦在微博晒出此信的信封照片,这封信的真实性可以确认。

        如果信中内容属实,写信人“冬冬”当是朱令92级物化专业赴美留学的同学。即便朱令确因排练太晚而影响同舍同学休息,难道这个问题没有其他办法解决,如向班主任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化学系副主任薛芳渝教授反映、要求解决,而竟至于必须采取投放铊毒这种专业而阴毒的手段?影响休息的仇恨竟如此之大吗?

 

第五:必须立即重启侦查

 

        陈卫东教授除了发表前述两个机械、迂腐的书生之见外,还提出了对朱令案重启侦查的建议,这个建议则是完全可行的。

        有细心的医学专业网友检索出美国马里兰大学的Richard Ash博士与Min He(何敏?或为华人学者)在权威法医期刊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 2018年11月第292卷上发表了一篇论文,英文题目是Details of a thallium poisoning case revealed by single hair analysis using laser ablation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mass spectrometry,意为“使用激光消融感应耦合血浆质谱法,进行单根头发分析,揭示了一起铊中毒病例的详细信息”。

        在论文中,Richard博士及Min He开创了一种创新型技术,用激光把朱令的两根头发击碎成无数微小颗粒,然后再检测这些颗粒中的铊含量。

        这一技术的原理是,重金属毒物在被身体吸收后会进入头发,而头发又一直在生长,就像树木的年轮一样,头发会记录下不同时间段人体所摄入的重金属含量。因为短期内头发的生长速度是基本一定的,所以还能根据头发的生长进程推断出中毒的时间,精确到每周甚至每天。对于那些慢性中毒或者多次中毒的案件来说,一旦能够找出下毒的剂量和时间,就能更进一步缩小投毒嫌疑人的范围。

       这篇论文虽未点明朱令的名字,但明确表示是一位来自中国北京的二十一岁年轻女病人,在1994年到1995年间至少两次铊中毒,无疑就是朱令本人。论文发表的次月,即2018年12月,马里兰大学网站上的另一篇介绍性文章更明确指出这个样本的主人名叫Zhu Ling,一起二十多年前投毒案的受害人,提供头发的是朱令的父母,Richard博士及Min He的检测材料主要是朱令的两根头发,一根长约7厘米,是她在1994年12月出现大量脱发时掉落的,另一根只有0.5厘米,是她在经过第一次住院治疗后,身体好转,又重新长出的新发,但是在1995年3月入住协和医院时候再度脱落。根据这两根头发里铊的含量,论文作者用电脑制作了一个波形图。波形图中铊含量的最高峰值突破了铊中毒的致死量,但又迅速回落,论文作者认为,朱令1994年10月中旬的那次突发失明么极大可能就是这次高剂量的摄入引起的急性铊中毒。

        以朱令头发铊含量这个高峰值为时间节点进行前推和后退,并且再加上身体对铊的吸收时间以及铊中毒的潜伏时间,Richard博士及Min He把朱令中毒的过程划分成:在家期、周中上学周日在家期、第一次入院并在家调养期、返校期、第二次入院期等各个阶段,并且相对应地输入朱令头发中的铊含量数据。

        结果令人震惊:朱令从1994年8月中就开始陆续被人下毒,因为少量多次,所以10月份才因为铊在体内的积累而出现不适,在那次大剂量下毒引发失明之后,凶手似乎对朱令去医院检查这个事情有所顾忌,消停了一段时间,然后又开始持续对她下毒,强度和力度还较两个月前略有加强,直到朱令再次入院治疗并且回家休养。随后,那根7厘米长的头发脱落在家中地板上,所以它的铊含量记录使命宣告结束。

        而那根短发的检测结果更加恐怖,朱令在短短两周内,就高强度大剂量的摄入了七倍于致死量的铊,并且另一根橙色曲线还显示,她体内还一并摄入了同样超大剂量的铅,二毒齐下,对方明显是要致她于死地!

        面对这样的数据结果,Richard博士都不得不感慨,这样的剂量,如果换了别人,估计早就被毒死了。而朱令不仅能够挺过四个多月的慢性下毒、两周的高强度毒杀,还能在医生误诊耽搁近两个月后,依然顽强地活了下来,并且带着严重后遗症以及输入血浆不幸感染的丙型,一直存活。这可能跟她之前作为业余运动员的优秀体质有关,也离不开她顽强的求生意志,也许是为了父母,也许是要活下去,看到凶手伏法。

        至于下毒的手法和时段,论文作者通过朱令体内铊摄取的浓度,推测在8月到12月,很可能是通过皮肤接触吸收,那次超高剂量以及引发短暂失明的铊毒则大概率是投入了朱令的隐形眼镜护理液中,因为相对于皮肤这一天然屏障的保护作用,眼角膜对铊的吸收更快、更强,但是由于面积小,代谢相对也更快。

        Richard博士的这些推测,也能解释为什么1995年4月28日-5月5日期间朱令宿舍失窃,被盗的只是她的一些日常洗漱用品以及隐形眼镜护理夜,而那次高强度的铊和铅中毒,根据剂量和吸收程度来看,极可能是下在了朱令的食物和饮水中。

        朱令母亲回忆,朱令返校时,她一直叮嘱每朱令每天喝中药调理身体,所以凶手可能会将熬好的中药作为铊毒的首选载体,因为尽管高纯度的铊无色无味,但是作为实验材料的铊盐类化合物,多少都会有些化学品的味道,而中药刚好就能盖住这些引人怀疑的怪味。

        隐形眼镜护理液,中药,这些都是她身边亲密的人才能接触到的东西,尤其是前者,几乎只会出现在宿舍里,而对照她体内铊含量和日常生活的时间线,完全能够排除在家中或者校外中毒的可能性,投毒只能是在朱令宿舍内。

        让Richard博士困惑的一点是,根据这个曲线图,朱令在第一次入院治疗期间体内的铊含量依然在升高,直到一段时间之后才慢慢下降,难道说有人胆大包天到能在医院下毒?

        Richard博士猜测说可能是因为这个阶段,朱令的身体出现了吸收和代谢问题,所以才会在没有接触毒物的前提下,体内铊毒依然上涨。

    但是,博士可能在这个问题上还是太天真,他还是低估了人性的丑恶。如果投毒人到医院“陪护”朱令,不是仍然能够继续投毒吗?

        Richard博士及Min He这篇论文完全能够直接用作朱令案的司法鉴定结论,结合前述署名“冬冬”的那封寄给朱令父母的信,以及被网友人肉出来、据信是孙维本人注册的名为“空心菜没有心”的“小红书账号2023年12月23日23:50从发布的“又不是孙一个人干的”跟贴,足以支持中共北京公安重启对朱令案的侦查,特别是“冬冬”及其信中内容以及据信就是孙维本人的“空心菜没有心”账号主人如能查证落实,加之继续查明孙维等朱令同宿舍女生是否在朱令第一次住院时曾到医院“陪护”,则朱令案的真相定水落石出。当然,这要求北京公安必须立即行动。

 

        期待全球清华校友特别是海外校友能像2016年人民大学海外校友声援雷洋那样,立即集体发声,对中共公安施压,要求中共公安立即采信 Richard博士及Min He的这篇论文,并立即启动中美、中澳刑事司法协助,对“冬冬”的身份及其信件内容以及“小红书”账号“空心菜没有心”主人的真实身份查证落实,不失时机,最终侦破朱令案,将真凶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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