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生效!澳17类签证不能境内申请学签

2026年10月02日 13:33

从10月2日起,(Australia)学生签证的境内申请规则出现实质性收紧。如果你持学生签证,或者正考虑在境内转成学生签证,先看清楚自己属于哪种情况——这次限制的是“在哪里申请”,不是禁止这些读书。

持500再续500:原则上要先出境,但有6类例外

从10月2日起,持子类500学生签证的人,如果要以主申请人身份再申请一个500签证,原则上必须在澳洲(Australia)境外提交申请,并且获签时人也要在境外。

不过存在明确例外,以下几类学生仍可能符合境内申请条件:中小学阶段学生、国防(Defence)相关学生、外交事务(Foreign Affairs)相关学生、博士(PhD)学生、因教育机构违约(provider default)受影响的学生,以及已经开始主课程、且能在CoE(入学确认书)结束日期后12个月内完成课程的学生。

17类签证不能在境内转学签,完整名单在这

LIN 26/102这份文件规定的完整17类签证是:400、403、407、408、417、457、462、482(Skills in Demand)、482(Temporary Skill Shortage)、485、600、601、602、651、771、988、995。

其中,403只针对外交或领事人员的家庭雇员(Domestic Worker)这一类别,不是所有403持有人都受影响。这次10月2日新增的是400、407、408、417、457、462和482的两种形式——举个具体例子:持签证(417或462)的人,10月2日之后已经不能在境内把身份转成学生签证。

注意:这不是“申请后被拒”,

可能是递交本身就不成立

这一点特别容易被忽略:对清单上这17类签证持有人来说,在境内递交学生签证申请,很可能根本不构成一次有效的申请,而不是“递交后等审理结果、然后被拒”。

换句话说,不能指望”先在澳洲境内递交试试看”来规避这项新规——递交这个动作本身,在法律上可能就是无效的。

家属规则:符合例外也不能“以后再补”

大多数新申请的学生签证和毕业生签证,默认不能再自动携带家庭成员,太平洋地区和东盟国家申请人、博士(PhD)学生仍属于例外。

但即便符合这些例外,家属也必须和主申请人同时申请——以前那种自己先申请、之后再把配偶或作为“后续入境家庭成员”(subsequent entrant)补进来的方式,这次已经被取消。

已经在澳洲(Australia)、已经持有相关学生签证或副申请签证的家庭,不会因为这次改革被强制拆散。

换教育机构:

从6个月延长到12个月,但只是过渡措施

这是另一项配套改革,和上面的17类签证清单是两件不同的事。

作为过渡措施,从10月2日起到2027年6月30日,非学校类学生通常需要在原主课程就读满12个月,才能申请转到其他教育机构——此前这个门槛是6个月;学校阶段学生首个注册课程仍维持6个月限制不变。

从2027年7月1日起,新的“学生签证转换”(Student visa transfer stream)类别将正式接替这项过渡安排,规则到时候还会再变。

几个具体案例,帮你对号入座

持417打工度假签证,想在境内转500学生签证——❌ 不行

持485毕业生签证,想在境内转500——❌ 不行

持600访客签证,想在境内转500——❌ 不行

本科读完Bachelor,正常升读Master(更高AQF等级)且符合其他条件——✅ 可能属于境内申请的”课程升级”(course progression)例外

博士(PhD)学生——✅ 境内续签例外

当前主课程能在CoE结束日期后12个月内完成——✅ 境内续签例外

需要注意,“课程升级”例外要求的是完成当前主课程后,继续读更高AQF等级的课程,而且通常是一个后续课程——如果不是正常升读,而是转去层级更低的课程,就不能套用这个例外。

什么时候的申请,按什么规则

10月1日之前提交的申请,按原规则审理,不受影响;10月2日及之后提交的申请,按这次新规则处理。

持417/462打工度假签证、485毕业生签证或600访客签证,正打算在境内转成学生签证的人,现在基本只剩境外申请这条路;

正准备从本科升读硕士、或者正在读博士的学生,大概率还落在例外范围内,可以留意自己的课程衔接是否符合”课程升级”的具体条件;

手上已经有学生签证、正考虑带家人一起来的人,记得家属必须和你同时申请,不能先自己办、之后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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