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华裔男子在珀斯撞死小偷,判决公布

2026年11月04日 23:22

两年多前,发生了一起让人唏嘘的案子。最近判决出来,很多人看完心里都不是滋味。

一名新加坡游客在珀斯抓偷包贼,结果偷包的人死了,追贼的人被判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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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顿饭的工夫,背包被偷了

2024年5月,29岁的新加坡籍华人Jing Kai Ng和女友一家来到珀斯度假。原本,这趟旅行还有一个特别的计划:他打算向女友求婚。

一家人租了一辆KIA Carnival,前往East Victoria Park吃晚餐。没想到,吃饭期间,停在外面的汽车遭了贼。

小偷Mark John Burns砸破车窗,偷走了车内一个背包。包里装着女友弟弟Wesley Teo的护照、iPad、现金,还有一枚AirTag定位器。

发现失窃后,一家人当晚便向报了案。

与此同时,弟弟Teo通过手机追踪AirTag的位置,发现定位器正在移动,随即联系警方。警方建议他等定位器位置稳定后,再次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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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开车追了上去

第二天,Teo重新查看定位,发现AirTag出现在South Metro TAFE Carlisle校区附近的一处建筑工地。他立即通知警方,随后和Ng及其他家人一起开车赶往现场。

到了附近,一家人发现Burns正骑着电动自行车,身上的背包看起来很像他们丢的包。他们认为找到了偷包的人,于是开车追了上去。

根据法庭披露的情况,这场追逐一路延伸到Carlisle社区的Lion Street。期间,Teo还不断向警方报告Burns的位置。

当时,Burns骑着电动自行车驶上路边的草地。车内有人提议,让Ng轻轻撞一下电动自行车。

随后,Ng将车开上草地,撞中了电动自行车的后轮,Burns随即摔倒在地。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撞倒对方后,Ng继续开车,驶到Juniper Street停下,随后掉头,再次面对Burns。

此时,Burns已经站了起来,捡起电动自行车挡在身前,并对着车内的人大喊:“你这个混蛋……你死定了!”

Terence Palmer表示,他相信Ng当时确实感到害怕,担心Burns会攻击汽车和车内人员,因此想要倒车离开。

然而,车辆的挡位仍然处于前进挡(Drive),而不是倒车挡。

结果,汽车没有后退,反而再次向前行驶。

Palmer指出,Burns被卡在汽车驾驶员一侧的车轮下方。汽车继续沿着Lion Street向前开了约25米,将他拖在车底。

直到路边有人不断提醒,Ng才停下车并倒车,让Burns脱困。但已经来不及了。Burns因多处严重伤势死亡,时年40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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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被控谋杀,最终承认过失杀人

事故发生后,Ng一直被关押。他最初被控谋杀罪,但最终承认过失杀人罪(manslaughter)。

庭审中,Palmer表示,他接受Ng当时并不知道有人被困在车底,也相信Ng认为自己和车内人员正面临威胁。

不过,法官同时指出,这起事件存在明显的私自追捕行为。

从发现疑似被盗的背包,到一路开车追赶,再到主动撞击电动自行车,Ng参与了整个追逐过程,也让Burns陷入了危险境地。

法官强调,Ng是当时的驾驶员,车辆完全由他控制,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法庭了解到,Ng此前在和新加坡都没有犯罪记录。他向法庭提交了一封道歉信。为他提供品格证明的人也表示,他平时工作勤奋、为人友善,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Palmer认为,这次犯罪行为完全不符合Ng以往的表现,而且未来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的可能性很低。

然而,Burns的离世给家人带来的伤痛却无法弥补。

法庭表示,这起事件给Burns的整个家庭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他的父亲也在陈述中提到,儿子的离世给们带来了难以承受的伤害。

最终,Ng被判处5年9个月监禁。由于他从2024年5月起就一直被关押,刑期从当时开始计算。服刑3年9个月后,也就是2028年2月,他将有资格申请假释。

04

类似的案件,不同的结果

Ng的判决,看得让人心塞,毕竟他不是坏人,只是一个想找回失物的游客,甚至原本是来珀斯求婚的。

就在同一时期,西澳还发生了另一起类似案件,得到了不同的结果。

2024年11月29日上午,西澳Kalgoorlie一处住宅,一名20岁男子Tyron Smith闯了进去,当时一对夫妇和他们的孩子在家。

Smith戴着头套,手里拿着一把砍刀。随后发生暴力冲突,父亲受伤,Smith也受了重伤。几天后,Smith在Royal Perth Hospital死亡。

Tyron Smith的家人

西澳长Col Blanch在2025年1月宣布:不会对房主提出任何指控。警方做了“全面调查”,但“证据不足以让我们继续起诉”,并指出法律上有“当你认为自己在家中受到威胁时如何行事”的辩护理由。

当时劫匪Smith的母亲还说家人“崩溃了”,并表示:“房主有权保护自己,但不该到夺走别人生命的地步。”

把两个案子放在一起看,一个问题被摆上台面:当不法侵害发生,什么时候可以反击,什么时候必须交给警方?法律划出的那条线,到底在哪里?

Ng案是街头主动驾车追赶、撞击,属于私自追捕;Kalgoorlie案则是持刀入室威胁下的住宅自卫。

法律看的不是最终谁死谁伤,而是威胁是否真实、行为是否必要、是否越界。

东西被偷,大家都会生气,尤其出门旅游,护照、现金、iPad全在包里,换谁都想赶紧追回来。

但遇到类似情况,还是应该交给警方处理。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自行追赶、拦截,甚至与对方发生冲突,一旦失态失控,恐怕损失要比被偷本身大得多的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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