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刷视频刷到另一个自己,竟是失散20年的双胞胎姐妹!律师:如果假的,要付出沉重法律代价

2026年11月05日 16:41

近日,博主“Sum”(小夏)和“阿Co”(小罗)发布“失散二十年双胞胎生日重逢”的视频,小夏配文:我们共享生日,却缺席了彼此二十年的人生。在我们生日前一天,因为抖音这个平台,久别重逢。我想我会牵着你的手,像小时候那样,一起走下去。什么也不多说了,我爱你妹妹。

这个视频吸引了大量网友的关注,“双胞胎姐妹出生就被不同人家抱走抚养,彼此不知道对方存在,长大后通过网络视频发现和自己长得很像的人,从而相认。”这样的经历简直“小说情节都不敢写”。

评论区内,网友们纷纷为这对“失散二十年双胞胎”献上了诚挚的祝福:“这简直是一场‘血缘奇迹’,真的不敢想,活了20年,突然有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出现在眼前,真的好神奇。”

“全世界感觉也没多少例,真的很幸福。”

也有网友怀疑事情的真实性:“希望这一次不是剧本。”

“这真的不是演绎或者摆拍吗,有点太偶然了。如果不是剧本的话,也太有宿命感了。”

根据小夏所说,当年她的亲生父母生了大姐、二姐,第三胎就是她和小罗(双胞胎),她的养父母在小区里认识了亲生父母,抱养了她,小罗也差不多时间被抱走了,从此两姐妹就分开了。还有两个姐姐在原生家庭,从没见过。

孙天宝律师说,如果视频中的“双胞胎”身份本身是真实的,但“生日当天刷到”、“恰好同一天生日”等关键情节是人为设计的,就属于“半真半假”的信息。这样的设计属于发布不实信息,与虚假摆拍没有本质区别,都是虚构情节引导公众产生认知错误。

“民事欺诈的构成需满足‘欺诈故意→欺诈行为→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作出财产处分’的完整逻辑链。仅发布加工后的视频,未诱导用户打赏、消费、捐款的,不存在‘财产处分’的后果,因此不构成法律上的欺诈,仅属于道德层面的不诚信,违反平台内容规范。”

“但是,如果发布者以‘奇迹重逢’的人设立意,后续通过直播打赏、带货、募集款项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则隐瞒真相、包装戏剧性情节的行为符合民事欺诈的构成要件;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记者尝试联系小夏和小罗,截至发稿没有回应。橙柿互动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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