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卡」擴大至7類企業、事業單位任職的外籍人
2015年06月11日 12:47
來源:未知 作者:Crino
中國公安部日前宣布,根據《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將擴大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外國人工作單位範圍:在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外商投資研發中心等7類企業、事業單位任職,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外國人,可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
此次擴大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外國人工作單位範圍,具體包括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外商投資研發中心等7類企業、事業單位,這些單位的批準確認情況可通過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查詢。
在上述7類企事業單位任職,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累計居留不少於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外國人,可向工作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在華永久居留,並按照《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辦法》規定,對在有關單位任職的外國籍高層次人才,在中國有較高數額直接投資的外國籍投資者、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或國家特別需要的人員以及夫妻團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親屬等家庭團聚人員,可以授予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即中國“綠卡”。
獲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擁有和中國公民在投資、購房、申請駕照及子女入學等方面同樣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