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秋成回國可免坐5年牢 律政廳長堅持刑滿再釋放

2012年10月09日 14:03

  孟席斯向最高法庭法官Robert Beech-Jones表示,當局沒有考慮這一事實,即劉秋成獲得假釋后將被馬上遣送回馬來西亞,因此不會像其它被假釋的罪犯一樣受到警方的監視。因此,可以說他剩下的刑期就算是被一筆勾銷了。「如果有人來到犯罪,他們就不應該在刑滿之前就被遣送回國。」 來源: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新州法庭獲悉,謀殺華裔著名醫師張任謙(Victor Chang)的兇手劉秋成(Chiew Seng Liew)不應該被提前釋放,因為將他送回馬來西亞將讓他少服刑5年。
  上個月,新州假釋管理局(NSW Parole Authority)宣布將釋放患上老年痴呆症的劉秋成。他於1991年在Mosman搶劫未遂后槍殺了張任謙,不過假釋管理局認為他現在已經不會對小區造成任何危害了。
  張任謙遇害案的兩名兇手均被捕定罪,其中劉秋成被判須入獄26年,他至今已經服完21年的刑期。
  管理局被告知,鑒於劉秋成患上帕金森症,他必須儘快被送回馬來西亞,若再拖下去他將不適合出行。
  但新州律政廳長史密斯(Greg Smith)卻對假釋管理局的這一判決提出上訴。周二在法庭上,史密斯的代表律師孟席斯(Paul Menzies)指出,劉秋成應該等到刑滿才能釋放。

  孟席斯還指出,假釋管理局在其判決原因書中也只是簡單地總結稱囚犯應該獲得假釋,但卻沒有進一步給出細節原因。「他們似乎完全偏向于囚犯身體狀況嚴重性的推測。」

  在上訴聆訊會舉行之時,劉秋成將繼續留在監獄醫院中。法官已經對假釋管理局的決定發出了延期令。法官表示,劉秋成最終能否被假釋的決定將在周四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