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銀行售金融產品疑存欺詐 遭索賠1.4億元

2012年11月06日 11:43

來源: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聯邦銀行(CBA)最近被指控在全球金融危機鼎盛時期出售具有誤導性和欺詐性的複雜金融產品,遭一個市府和一家自主管理型養老基金起訴索賠1.4億元。
  周一,聯邦法庭宣布,推薦包括Gosford、Wingecarribee、Port Macquarie Hastings、好士圍(Hurstville)和科夫斯港(Coffs Harbour)在內的13個新州市府購買複雜金融產品的國際權威金融分析機構標普(Standard & Poor’s)和荷蘭銀行(ABN Amro)須為自己的意見負責。而聯邦銀行緊接著就成為下一個因建議客戶購買複雜金融產品而受到起訴的大銀行。

  周一聯邦法庭的判決被稱為「里程碑式的決定」,即國際評級機構標普必須為它降低了總值3000萬元的固定比例債務債券(Constant Proportion Debt Obligations,簡稱CPDO)的AAA評級而負責。標普已經表示將對這一判決提出上訴。
  多個美國法庭認為,信評機構發出的評級僅作為意見,因此拒絕受理在全球金融危機之前數年因為投資複雜金融產品而損失數千萬元的投資者的起訴。
  《澳洲人報》獲悉,聯邦銀行因為於2006年推薦新州Gloucester市府和自主管理型養老基金Clurname購買合成抵押債務(SCDO)受到了指控。它們指控聯邦銀行同時違反了澳洲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的規定和《公平交易法則》。
  今年早些時候,由於推薦新州市府和非政府盈利性組織在全球金融危機風頭正勁之時購買SCDO產品致其損失了2.3億元,已經倒閉的美國投資銀行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澳洲分公司受到了指控,並於今年9月被法庭判處須為此負責。
  而Gloucester市府和Clurname基金本次起訴聯邦銀行,很可能就是因為有了前面這個成功的典範。《澳洲人報》獲得的文件顯示,聯邦銀行被指控「違背了對原告的審慎義務」,而且對新州西北部地區Gloucester市府和養老基金 Clurname否買此類SCDO產品,「涉嫌誤導和欺詐指導」。聯邦銀行還被指控在出售金融產品時違反了ASIC法則以及銀行運行法則。
  聯邦銀行被指控同時充當抵押債務(CDO)的主辦銀行和銷售方,因此在處理此類產品時難免產生利益糾紛。聯邦銀行據稱還充當Gloucester市府和Clurname養老基金的金融顧問,但在把產品銷售給客戶時,對產品存在的風險卻沒有悉數告知。
  市府和Clurname基金這回仍是找了Piper Alderman律師事務所代表它們打官司。該事務所此前已代表多個新州市府和非政府機構成功地起訴了雷曼兄弟,並於周一再次贏得了針對荷蘭銀行和標普的訴訟案。
  周一晚上,聯邦銀行的一名發言人稱,出於保密原則,他暫時不便談論Gloucester市府提出的指控,但他否認銀行方面存在過失。該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稱:「銀行否認這些指控類似於雷曼兄弟的案件,我們將在法庭上捍衛這一立場,並且破除其他指控。」「在客戶購買CDO產品之前,銀行方面已經提供了詳盡的解釋性資料,提醒相關風險的存在。客戶是基於對銀行提供的資料自主作出投資決定的。」
  Piper Alderman合伙人巴頓(Amanda Banton)則告訴《澳洲人報》稱,雷曼兄弟的案例以及周一的法庭判決說明,法庭認為不管銀行和客戶之間是否存在書面顧問協議,金融機構都有義務提供「詳盡、坦誠的意見」。他表示,還有其他多家導致投資者損失數百萬元的銀行可能很快也將淪為被告。「就我們所知,澳洲多家銀行涉及主辦併發售抵押債券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