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子女補助須拿監護權換 昆州被指歧視紐國人

2012年11月16日 19:35

來源: 昆士蘭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根據《反歧視法》(Anti-Discrimination Act)的修訂案,那些已在州生活數年的紐西蘭居民如果被拒絕予以殘障援助或其他的政府服務,他們也無權提起歧視指控。包括太平洋島民在內的紐西蘭人稱這是以國籍為基礎的種族歧視,並威脅將提起集體訴訟。

澳洲新聞網訊)昆士蘭州反歧視專員稱,近期的一項法律改革將影響到數千名生活在昆士蘭州的紐西蘭人,並製造出一個「永久的二等公民」群體。

昆士蘭州反歧視專員Kevin Cocks在一個議會委員會上指出,育有殘疾子女的紐西蘭家庭將因此不得不放棄子女的監護權,讓他們處於州府的監護下。一對養育著一名35歲智障女兒的紐西蘭夫婦在公開意見書中指出,昆士蘭州殘障服務部門的職員曾說,如果他們希望女兒獲得援助,那麼他們要麼放棄她的監護權,要麼就宣布她已經無家可歸。

此次法律更動也在紐西蘭國內引起了軒然大波。紐西蘭的外交事務發言人Phil Goff稱,長期生活在的紐西蘭人和澳洲人一樣繳稅,因此他們不應當被視為二等公民,加以區別對待。

在一名患大腦性麻痹症的紐西蘭女被拒獲得殘障服務后,昆士蘭州律政廳長Jarrod Bleijie宣布了這一修訂案。

昆士蘭州民事和行政法庭(QCAT)稱,這個修正案是基於國籍而施以直接歧視(direct discrimination)的典型案例。紐西蘭人維權分子David Faulkner稱,「這個修正案將會激怒紐西蘭社區,致其對州府發起大規模的集體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