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擬出台新法 公務員舉報浪費公帑免責

2013年01月18日 15:15

來源: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聯邦公務員舉報同事浪費納稅人資金,將首次獲得法律的保護。

姬拉蒂政府計劃立法,鼓勵告密者挺身而出,揭露嚴重浪費財政資金的不當行為。

特別國務部長格雷(Gary Gray)的辦公室日前透露,相關議案將於3月份之前推出,但是他說,議案的具體細節現在還沒有敲定。

格雷部長的辦公室在一份聲明中說:「預計《公眾利益披露草案》(Public Interest Disclosure Bill)將把浪費公共資金的做法視作一種不當行為,並且向揭露這種行為的人提供保護,使他們免於舉報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只要這種舉報符合制度規定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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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費的定義很有可能包括公務人員在公共建築和建設上未獲取足夠多的報價,或者未能選取性價比最優的方案,以及公務員揮霍公帑,為政府大樓裝備了過多的電器和設備等等。不過,聯邦部長方面的項目——如FuelWatch、GroceryWatch和家庭隔熱層安裝計劃等——或許將被豁免在外。

反對黨審查政府浪費事務發言人布里格斯(Jamie Briggs)表示,聯盟黨要等看到這份議案之後,才能決定是否要支持它。「過去五年裡的浪費性支出之所以會發生,都是因為部長下令讓公務員去執行那些浪費錢的項目,」布里格斯對《信使郵報》說,「工黨不應該把浪費公帑的責任歸咎到公務人員身上。在霍華德政府當政時期,就不存在浪費這種問題。」

2009年時,一個兩黨聯立的委員會曾建議在《公共利益披露法》對什麽樣的情況構成嚴重浪費,作出明確的定義。

他接著表示,工黨是上樑不正下樑歪,整個政府的文化傳統就是不尊重納稅人的錢,因此現任政府應當承擔起設定標準方面的責任。

社區與公共部門工會(Community and Public Sector Union)的全國助理書記珀西(Louise Persse)說,她對這份議案表示歡迎。「一段時間以來,我們一直在呼籲當局為我們的成員出台清晰的法律,圍繞著他們可以報告什麽,以及如何去報告作出規定,同樣重要的是,當他們這麼做的時候,必須要為他們提供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