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教師遭解僱后淪三陪 販毒被捕獲刑4年
來源: 澳洲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Karen Beresford曾是一位國際知名的教師,但在被學校解僱后,卻在馬來西亞當起了「熟齡」三陪,之後更是因為走私「冰毒」而在墨爾本被判入監。

此前,維多利亞州州法院獲悉了這位61歲女子的「傳奇職業生涯」。據稱,Beresford原是南澳一個學院的教師,並且在任教期間獲得了國際聲譽。2000年,她被該學院解僱后,就去了吉隆坡當三陪,並且在那染上了冰毒癮。
周五上午,州法院的首席法官Michael Rozenes稱,Beresford的心理報告詳述了她被學院解僱后,事業及個人生活所遭受的「創傷性挫折(traumatic setbacks)」。一份臨床和法醫心理報告顯示,在Beresford被捕前,她已經在「從事性服務工作期間」吸食了兩年的晶狀甲基苯丙胺(methamphetamine)。心理醫生Jeffrey Cummins稱,雖然Beresford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但是她「吸食晶狀甲基苯丙胺的行為已經不可避免地損害了她的思維能力,讓她無法全面地認識自己的犯罪行為的嚴重性」。
2007年11月份,Beresford在墨爾本機場被海關人員攔下。檢查人員從兩罐護髮產品中搜出了186.6克的純甲基苯丙胺,預計市值在$52,800–$93,300之間。2010年2月8日,由於她未出庭聆訊,法庭因此簽發了一份逮捕令。去年10月份,當她使用一張以娘家姓辦理的護照,準備離開澳洲前往馬來西亞之時,被警方及時地攔截了下來。
在判決書中,Rozenes法官稱,Beresford並無前科,而且「曾兢兢業業,勉力為社會做出了值得讚賞的貢獻」。他同時重述了辯方請求輕判的理由,即在犯案時,Beresford「出現了影響思考能力的精神問題,因此,你的罪行在道德罪責(morally culpable)方面相對較輕」。但是法官表示,這樣的辯護辭並無有力的證據予以支撐,因此不足以減輕Beresford的道德罪責。
在終審判決中,Beresford被判入監兩年零九個月,最低服刑期為14個月,之後須遵守33個月的守行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