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沒油拋錨耽誤他人 交通團體吁重罰車主
來源: 墨爾本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EastLink的運營商和一個貨車運輸團體呼籲,對於那些因沒油在墨爾本道路上拋錨,導致嚴重擁堵,並給其他人造成耽延的車族,當局應當出台法律重罰。
Lovel稱,「我們希望那些汽車因汽油耗盡而拋錨的人能受到一些處罰。或許他們的汽車應當像停在非泊車區的汽車那樣被拖走,而要拿回他們的車,這些人就得先支付600元。」
每年都有數千名維多利亞州司機因未餵飽坐騎,致其半路罷工。在2011年,突發事件應急小組(Incident Response Teams)幫助759名因為油罐空空,在CityLink上枯等的司機;2012年,EastLink上因同樣的原因無法前行的司機也有472人。
維多利亞州運輸協會(Victorian Transport Association)的執行總監Phi Lovel稱,司機應確保他們的汽車可在道路上行駛,同時擁有足夠的汽油完成所需的旅程,這是他們應負的法律和道義上的責任。他指出,未盡到這類責任者應當受到處罰。
EastLink的發言人Peter De Luca稱,這個問題是由維多利亞州警方通過Reliability Taskforce提出來的。Reliability Taskforce是一個包括EastLink和VTA在內的交通運輸組織,旨在提高車族預防可避免的事故的意識。
2011年頭9個月時間里,VicRoads的突發事件應急小組出勤解決了7643起事故,其中近43%是因為汽油耗盡導致汽車驟然停止。德國早已出台法律對此類司機施以罰款。目前紐西蘭和迪拜也在考慮制定類似的法律。
維多利亞州皇家汽車協會(RACV)的公共政策總監Brian Negus稱,有證據顯示,扣除積分和扣押車輛比訓誡性的處罰更有效果。
去年維多利亞州的道路上大約發生了2.2萬起事故,包括汽車故障、棄車、燃油耗光以及行人和自行車騎手出現於禁止區域。道路運營商稱,逾80%的事故與司機的駕駛行為有關,而且都是可以避免的,但不幸的是,它們發生了,其中很多產生了數小時的影響。
VicRoads的道路使用者服務總監Dean Zabrieszach稱,目前他們還不打算引入相關的處罰條例。維多利亞州反對黨道路事務發言人Luke Donnellan稱,他並不認為處罰會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