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思極恐:狗仔隊圍觀總理後院,萬一有狙擊手咋整?
來源:馬說東西
上回《馬說東西》說到:澳洲總理在自家後院,搞個小動作被狗仔隊偷拍,導致總理面臨調查與罰款。
有讀者嚇出一身冷汗,留言說:這若有一個狙擊步槍,總理豈不休矣?
還有「行人誤到總理家」的事兒發生呢!(一個華人乾的)
黨和國家領導人,安保沒人管?不應當肅靜、迴避,而且自帶狙擊手嗎?
我連忙搜了一下,發現問題比想象的嚴重
一是:總理家周圍的狗仔隊,可能不止一拔兒!
二是:總理早上在陽台伸個懶腰、打個電話,都被拍下,然後賣給報紙,掙個好價錢!
當狗仔,消遣總理,竟然成為一部分群眾的賺錢途徑!
總理在自家陽台上打電話,被狗仔隊拍下。
關鍵是太危險啦——總理在自個家陽台上,誰都伸手可及。撓一下不要緊,就怕真有槍啊!
但是,全澳洲人民,顯然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行人誤進總理家 可見安保有多差
說全澳人民警惕性差,要從我的一次「誤打誤撞,撞到總理家」說起。
2012年,那時的總理,還是吉拉德女士。
有一天,一個朋友找我商量開一個瑞典甜餅小店,把我約到墨爾本西郊老舊的Altona(阿童那),一個工人區。
正在街邊咖啡館談事,無意聽一個抱孩子的婦女,說前幾天總理在超市買菜如何如何。她們實際上直呼其名:昨天吉拉德咋樣咋樣。
我一聽,八卦心起,隨嘴就問:總理住這兒?
然後又人心不足地問:有地址嗎?
老闆與客人們比比劃划, 說出街名,卻不知幾號,最後還是那個抱著孩子的婦女,脫口而出:9號!然後找來一個糕點紙袋,給我寫下了總理的住址!
總理的家地址!
馬路邊上,一個陌生人,隨手就給了我、一個外國人!總理家的地址!
這是一位澳洲女工,用糕點包裝袋,將總理家地址寫給我。
在有的國家,比如我去過的盧安達——誰敢滿大街打聽國家領導人地址?
可能話音沒落,就不知被誰按倒在地,並扭送公安機關了,或者精神病院了。
我拿著地址,開車就去找。當時突然電閃雷鳴,大雨瓢潑,煉油廠的大煙囪也跟著呼呼噴火。似乎在嚇唬我,不讓我去。唉呀,你們澳洲保衛國家領導人,不是靠這些個吧?
轉過工廠不遠,在一個破舊的小巷裡,透過雨打車窗,我遠遠就分辨出:哪一個是總理家!
因為,雖然街邊都是一樣的舊磚房,但是,有一家門前,停著一輛 紅色警車(聯邦警察的標誌)。
筆者在當時的總理(2012年)吉拉德家門前拍的照片(左側)。右側為紅色的聯邦警車。這就是總理家的安保。正前方可以看到一輛鄰居的車,停在路邊。
門口——而且是馬路對面,停著一輛聯邦警察的車,這就是他們黨和國家領導人的保安了!
總理的家,院子連個大門都沒有。鄰居、行人,走來走去。這樣都行?總理經過路線,沿途居民窗戶不應當釘死嗎?
這些工人還允許跟總理住鄰居?
我沒有狗仔之心,更無狗仔之膽,就「稍近之」,與聯邦警察對峙了一會,手機拍了幾張照片,趕緊逃了。
這一經歷如此刻骨,所以,對於狗仔隊圍觀總理後院生活,我都不稀奇了。
但這位讀者想得對:「萬一有狙擊步槍」呢?對於一國總理,這麼隨意,還是太危險了吧?
從圖片上看,總理家面對港灣,四敞八開,毫無保護啊!
其實,聯邦警察也急個夠嗆!
按慣例,唐寶當了總理,就該搬到悉尼的官邸Kirribilli House。
但唐寶嫌官邸太破,說:我就住自已家,挺好!
反動派——(錯了,是反對派),以及安保專家,立刻炸了鍋,紛紛罵總理無知,說他的家,完全不設防,可以輕易從海上、街道、空中,甚至隔壁民宅,發起攻擊!
基本一點兒的安保升級,也要花費納稅人300萬澳幣!
總理上了倔勁兒,說:這些錢我捐!
反正就是不搬。
悉尼的總理「行宮」 Kirribilli House,確實不咋樣。圖中人物為前總理霍華德。
警方與政敵又批判總理自私,置鄰居於險境。誰知鄰居們聽說唐寶不搬,倒歡天喜地。
老鄰居Bernice Belnick說:我可以吹牛呀——總理跟我住一條街啊!
剛從美國搬來的鄰居,則既驚又喜,說」沒想到一國總理會選擇住在居民區「!」美國總統不可能這樣「!
相反,鄰居們對聯邦警察天天呆在街角,反倒有點不自在。雖然只有兩個警察,坐在警車裡。
為什麼警惕性這麼差?
總理自個家,確實比官邸闊氣。但門前街道車來車往;正面向大海敞開;也確實不符合安保要求。
悉尼的總理官邸,同時還是旅遊景點?這不更不安全了嗎?
吃瓜群眾與總理,心咋這麼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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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官權不大,反而更安全
在票選制度下,一人雖貴為總理,但他無權獨自裁決。
偉大領袖唐寶,無論有啥英明主意,都要先提交議會,與反動派(又錯了,是反對派),吵個底朝天,在全國電視鏡頭下,最後投票決定的。
分權制度,也讓責任分散了。不但是三權分立,聯邦、州、市三級政府,也是相對獨立,州政府的事務,聯邦也不能直接管。
所以,敵對勢力也明白:暗殺了他,也沒啥用啊。
索性就不費那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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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人主要沒在國內
票選形式下,國內有火氣,不需要弄什麼狙擊手——組織一些人,把他選下去就得了唄!
另外,「小政府」的概念,政府管的少,老百姓所有的事兒,都是「自治」的,當官的想「卡」也卡不著。
有人是野心家、想「取得代之」當總理?
那暗殺更沒用,你能不能當上,不在於對手死活,而在於第三方——老百姓選不選你。
所以,票選體制下,人們眼睛不再盯著對手,而是取悅觀眾!罵對手,其實是爭寵于觀眾。殺了對手,大家更不選你啦,警察還來抓呢。
看來,票選下的不自由,反讓政客更自由了。
所以,民選國家政要的威脅,主要不在國內(民主國家的暗殺行動,幾乎都是精神病乾的),多來自涉外恐怖襲擊。
因此,澳洲總理住宅的安保,主要由情況部門負責。(情況局第4行動組:T4 Unit ASIO)聯邦警察配合行動。
有讀者說:
總理,畢竟是重要人物,保證安全是必要的。
是的。
但正如負責吉拉德安全的特工所說:「我們談論的是(總理住的)阿唐那(Altona),不是黎巴嫩,也不是巴格達」。
和平時期,那些沿途戒嚴,門窗釘死,可能不是為了警衛,難道是為了威風?
最後,唐寶不願意搬去官邸,可能還有一個小算盤:
被他掀下台的前任——阿伯特,當總理時就全家搬去官邸,卻吃了點虧:
前總理阿伯特與女兒
全家搬進官邸不久,他剛畢業的女兒找到工作了,大家正高興呢,總理卻接到通知說:女兒再與老爸一起住在官邸,就得繳「住宿費」。因為有了工作,就不再視為「總理家屬」( (is therefore no longer classed as a dependant) 。據說價錢還很昂貴,因為官邸雖破有海景,就得按海景房付錢。
總不能為了錢,骨肉分離呀。為了女兒,阿伯特也只好割肉了。
唐寶可能會想:讓我搬去官邸?我的孩子可都工作了,回爸媽官邸住一下,你們還收我住宿費!才不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