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唐人街著名公寓樓出大事!一夜之間損失1250萬澳幣

2018年12月03日 23:54

來源:印象

一切要從一場震驚全球的大火說起……

2017年6月14日英國倫敦格蘭菲塔公寓(Grenfell Tower)突發大火

一共有79人在這場火災中喪生,消防員足足花了12個小時才將大火撲滅…

外媒形容這場火災為「英國幾十年來傷亡最嚴重災難」!

然而更讓人震驚的是導致火災發生的真相!竟是因為在改造大樓的過程中承包商為了省錢使用了一種易燃的外牆材料

由於「物美價廉」這種材料被廣泛用於建築行業,也不例外!

因此,這場發生在英國的大火引起了的高度重視,由此開啟了一場全行業排查!

然而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僅一地,就至少有435棟建築存在類似隱患,它們被特別調查組標註為「潛在高危」!

多達一半的建築都是住宅它們都用了類似的易燃外牆材料!

悉尼中國城一棟知名建築也不幸中招!廣大華人住戶苦不堪言~

中心著名公寓返修,天價賬單1250萬,在這435棟大樓中就有一個眾多華人購買過的公寓The Quay

在悉尼居住的人很多都知道Haymarket的The Quay,許多悉大和UTS的學生都會住在那裡~

在悉尼The Quay公寓外部發現了差不多一萬平米易燃性外牆材料,目前按照新州政府的規定,既然發現了如此危險的材料,就需要趕快移除,並找其它材料去代替!

(The Quay)

不算不知道,要想移除這一萬平方米的材料…需要差不多1250萬,而這個價格將會由所有業主共同承擔!算下來的話差不多每人要掏4.5萬!

為什麼這個錢要由業主出呢?這個其實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

天價賬單竟然有法可依?8月,新州政府宣布:這類外牆材料為禁用品,必須被移除!

被認為有重大缺陷的建築在完工後6年內,居住者有權要求建築公司完成修復工作。根據法定保修條款,業主也有權在7年之內追訴建築商。

然而,對於2012年以前建造的房屋,目前尚不清楚,業主們是否有任何形式的追索權。

悉尼The Quay公寓早就超過了追訴的時期,所以這1250萬的整改費用就需要用戶掏…

但是作為業主早都簽訂了合同,有些人甚至結清了款項,為什麼還要再多掏4.5萬呢?

(The Quay關於易燃外牆說明)

所以目前這些居民正在商量是否向新州最高法院以重大缺陷為由起訴建造商Parkview Construction及中國開發商Ausbao

澳洲政府明確易燃性外層定義為建築法中的「重大缺陷」,通常需要花費數百萬澳元。過去六年中建好的公寓樓業主將能夠採取法律行動。

但目前還沒有任何一個法庭判例確定,開發商的責任是否溯及既往。

物業管理公司新州主席Chris Duggan稱:沒有先例的情況下很難決定這到底是誰的責任。

所以,建於2012年8月之前的公寓樓業主根本無法起訴開發商。但是更換危險建築材料,已是白紙黑字的法律

 究竟哪一方需要為危險的外牆危機買單,這將會在接下來幾十年中引起非常大的爭議。

業主不願多交錢,被逼走上維權之路

在相同情況下維州政府為受影響的業主提供了低利率的貸款,但新州並未效仿這一做法

目前,全澳各地有不少受新法規影響的人群正在計劃發起集體訴訟The Quay業主委員會於2016年向Parkview和Ausbao提起了有關普通缺陷的訴訟。

現在,業主們必須決定是否在下周開庭時將起訴原因改為重大缺陷。本周舉行了臨時股東大會,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主說他根本不想參加會議,因為已經失去了信心…

今年8月,Parkview發表報告稱:

這些易燃性的外牆材料在去年8月份前安裝時並非「缺陷狀態」,因此Parkview和Ausbao都不必為移除費用負責任。

中國開發商Ausbao女發言人稱,此案件正在新州最高法院進行審理,不方便做出評價。

新州調查行動小組的女發言人建議:相關受影響的業主應儘快找火災隱患評估人員來檢測你住的地方的外牆材料,而不是等著政府來處理。

專業評估人員將檢查材料的類別,決定是否可以進行保留,若需要消除隱患將可能移除所有或部分危險材料。

The Quay並非個案,買房18年補交700萬,但其實這樣的事情在全澳都有發生…

除了The Quay外,鬧的最大的莫過於悉尼Pyrmont的天價賬單事件

Colin Knowles是澳洲的一位大叔用了自己一輩子的積蓄在2000年在Pyrmont買下的房產,並打算在那裡住一輩子,然而他根本不知道他的公寓大樓被易燃和危險的包層覆蓋,現在這被認為是非法的

在那裡住了18年後,Knowles和他的鄰居被要求更換外牆材料,而他們面臨的是一張700萬澳元的賬單

最初是保險公司對他們施加了越來越大的壓力,現在州政府直接立法要求更換。作為業主委員會的主席,Knowles說:

業主們現在非常擔心,他們認為,自己買下了公寓,而該建築都有檢查機構、政府證書、消防隊和其他所有人的簽字認可,結果卻發現,現在負債纍纍,而且還沒有追索權。

政府之前還宣布,安裝危險包層的公司可能被罰款高達110萬澳元,個人可能被罰款高達22萬澳元

Knowles表示,就他收到的法律建議,他和其他業主別無選擇,只能自己支付費用。

他表示,只有19層樓的85套公寓受到新法規的影響,但是所有200名業主都必須繳納一項特別的附加費用來解決這個問題。

如果繼續推進,每名業主至少5年內每個季度都會面臨1萬澳元的支出。可能會讓數百名新州的房產所有者自掏腰包,因為他們只能自己進行補救工作。

否則不但會強制交錢而且還會面臨額外的罰款,誰能想到,在已經住了18年後居然還要面臨這樣的問題…

澳洲政府年底做決定,華人群體或成交錢主力

業主委員會將在年底做出決定,但大部分業主認為:州政府應該介入幫助那些購買2012年前修建的房產的業主

買了公寓的業主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已經把事情搞砸了,這是因為以為的審批程序非常寬鬆,對易燃性和其他問題也沒有太多的控制。

Strata Community Australia的新州主席Chris Duggan表示,由於系統問題,這些外牆的建築材料得以安裝。

政府應對現在的狀況負責!政府的審批過程有疏漏,也沒有對易燃等問題進行管控。

在今年4月的建築部長論壇(Building Minister's Forum)上, 政府呼籲澳大利亞當局製作一份國家報告,對於住宅建築業主有權根據法定擔保條款追究建築商的責任

個人應該就他們的權利和法律選擇尋求獨立的法律建議,調查誰應對危險建築覆蓋物負責,誰應支付移除費用,以及誰可以拿回移除成本。

因為按照現在的法律,2012年8月前購買公寓的人,將會突然面臨好幾萬的「天價賬單」。

悉尼政府立法強制拆除外牆的危險材料,這本是一個非常好的舉動,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火災發生率,減少了危害住戶生命安全的潛在隱患。

但是,對於曾經在2012年前買了房子的人,每個人動輒好幾萬的費用,並不是所有人都負擔得起,或是願意掏的。

目前特別調查租僅僅檢查出了悉尼的435棟「風險」大樓,如果是全澳洲範圍的話將會有更多相同材料的大樓出現,這也意味著可能會有更多的人需要交這比「除危」費用。

在澳洲的華人,大部分還是喜歡購買公寓住宅的,一旦你的房子外層的建築材料不合規,這將意味著,將會有很大的一筆額外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