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魔鬼藏細節中 各界炮轟港府可借《國歌法》順中共旨意迫害異見

2019年01月11日 0:41

港府星期三公布《國歌條例草案》,在香港引發連串爭議。(大紀元合成圖)

【希望之聲2019年1月10日】港府星期三公布《國歌條例草案》,在香港引發連串爭議。草案規定貶損「國歌」可面臨最高監禁3年,要求議員在宣誓時奏播國歌,又將檢控時限從一般的6個月延長至2年。多個派政黨和民間團體均表明反對草案,形容草案是「魔鬼在細節中」,令當局有更大權力按中共意旨迫害異見,並引發民眾互相報復揭發。

超過40個民間團體聯同民主派議員星期四召開記者會,批評《國歌條例草案》內容內容模糊,很容易令人誤入法網,打著逼人「愛國」的旗幟,其實是進一步打壓香港的言論、表達和創作自由。(口號:反對國歌法立法、就是不願做奴隸、表達自由是香港基石、創作自由是香港基石。)

基督徒社關團契召集人馮智活表示,香港人不滿傷害香港的一國兩制和司法獨立,才令港人不愛國,條例草案卻強逼市民「愛國」(愛黨),只會引致更多不滿,認為條例草案應有至少6個月時間諮詢公眾。

公民黨議員陳淑庄表示,在議員宣誓儀式加入奏唱國歌環節,擔憂當局配合北京針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進行政治篩選。「又說國歌是跟宣誓分開的,但播唱國歌時你沒出席就交給監誓人看是否你有貶損之疑,或是侮辱之疑,為何你不出席,這是什麼態度?現在就可以無限上崗,在宣誓上僭建,就是播唱國歌時你不在你就不愛國,你不愛一國兩制,你不擁護基本法,你就不應做議員。這不單是在民事上DQ議員,會否讓議員負上刑事責任呢?大家不要忘了民事是說錢刑事是有案底,所以大家要明白國歌法不單是對議員,而是對整個香港影響非常深遠。」」

她又批評港府跟足大陸的一套對中小學生洗腦。「就是第四部份的推廣國歌,當中涉及就是我們公民黨提出的有機會違反《基本法》,就是中小學需要教國歌。第二部份是涉及廣播條例,意味我本人甚少見到香港法律是制訂用來推廣一些東西,法律不是用來推廣東西,推廣東西不需要訂法律,是屬於行政。還要在中小學,用大氣電波、用發牌箝制你一定要放,其實它現在 就是將學校和電視台做為自己中國國家的宣傳機關,這個非常的嚴重。」

新民主同盟議員譚凱邦諷刺港府用壓迫方式令人所謂的「愛國」。「我很難想像香港人在不斷被壓迫下,竟然還要求我們要尊重國歌,若是理想的做法就應該要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各種香港人在移交之前已享有 的人權自由,這樣才是令我們尊重這個政權的方式。當年英國政府有逼我們唱國歌及立法嗎?沒有。但大家心裏很支持英治時代建立的人權廉政等。但今日特區政府倒行逆施,用嚴刑峻法要求我們尊重一個黨政一體的國歌法及國歌。所以我們並不認同國歌法,我們認為這是侵犯言論自由及表達自由,所以除非政府撤回或是大幅 改動修正內容,否則我們難以支持。」

公民社會發展資源中心代表楊文俊形容今次草案是令香港進一步大陸化。「很明顯不管是貶損、侮辱、故意這些字眼都是沒有客觀標準,沒有人能講出什麼是貶損、侮辱、故意,這個很像大陸的尋釁滋事罪或是顛覆國家政權罪等等,沒有入罪標準的罪行,可以由檢控者詮釋法律,對香港市民是完全不公平的。」

新民主同盟議員范國威表示,會聯同其他民主派議員加入法案委員會,要求當局解釋不同情境及提出修訂。民主黨認為《國歌條例草案》涉及很多需要主觀判斷的所謂違法行為,加上有兩年檢控期限,猶如置於市民頭上的刀,加深市民的憂慮,如果當局不改動,民主黨不會支持草案。該黨主席胡志偉指草案將很多權力交付行政機關迫害民眾。「行政機關可以隨意運用時,這才是它最大危機。我呼籲市民要正視國歌法衍生的後遺症,帶給我們的社會各種箝制,各種可能出現的白色恐怖時,這才是我們最需要緊張的地方。」

該黨議員尹兆堅表示,港府早前聲稱《國歌法》不會影響市民日常生活,但今次草案的演繹顯示絕對影響生活,而且提供空間讓市民互相報復揭發。「奏國歌會否有馬迷害怕,即時站起來,有一兩個沉迷其中看馬報的會否被旁邊的人拍照呢?兩年內可追究你呢?沒完沒了。會否一些不同的人基於他的判斷主觀地找執法部門投訴呢?有無侮辱性有無動機是很主觀化,我覺得這是很不理想的狀態,令我們現時很憂慮,相信很多市民跟我們一樣是很憂慮。」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星期四則在電台透露,《國歌法》草案內容及每一個環節都有跟中央溝通過。《國歌條例草案》星期五刊憲,將於本月23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

責任編輯: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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