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微珀斯
本周,澳媒公布了一條重要消息,實在是震驚了輿論,澳洲政府是不是瘋了?明年起,如果使用超過1萬澳幣的現金,那你就可能要倒大霉了!
內容是:將商家和個人之間的現金交易,限制在10000刀,任何超過10000刀的現金交易都將視為犯罪,將面臨2年刑期及25200刀罰款!
簡單說就是,你向商家買東西時,如果使用現金支付,而且現金超過1萬刀,你就犯罪了,你和商家,都將受到坐牢及罰款的懲罰!
不過,這裏要划幾個重點,也就是三種例外情況: 這個規定不適用於個體之間的交易,你找私人買個東西,支付現金的數量不受限制; 從銀行存取現金也不受此限制; 最後,數字貨幣也不受10000刀上限限制,財長提交的草案中說: 「儘管數字貨幣也被定義為現金,但是考慮到目前澳洲使用數字貨幣的方式,財長可能豁免大部分涉及數字貨幣的交易。」
所以,上周助理財長Michael Sukkar就以買車這個場景為例,解釋了這個現金限製法案的內容: 「重要的是,現金支付限制不適用於私下交易——不包括房產交易,例如,你將私家車賣給另一個人就不受限制。
打個比方,你將自己私人財產賣給另一個人,例如把自己車子作價1.5萬出售,仍然可以用現金交易。」
「但是,如果你向一個汽車經銷商買車,你支付的現金就不能超過10000刀。」
「政府想明確向公眾、更重要的是向犯罪集團傳達一個信息,使用現金逃稅或從事犯罪活動是很嚴重的一件事,需要採取更嚴厲的措施。」
但是,法案能不能通過還是未知數。
首先,就連政府也承認,該法案的「收支」情況不明。
簡單說就是:執行任何法案都需要成本,可是執行法案能帶來多大的收益呢?
一個名叫John Adams的經濟學家就評論說: 「他們自己都說,我們不知道這個法案能帶來多大收益,也就是說成本效益分析是個很大的問題;政府還說,執行這項嚴苛的法律需要花錢,但是能給社會帶來多大正面效益,能追回多少稅收,都是個未知數。」
這位經濟學家反對該「嚴苛」法案的另一個理由,是它「奪走自由」。
還有一個一國黨議員說,現金是澳洲的法定貨幣,人民應該想怎麼用就怎麼用。
此外,CPA Australia(澳洲註冊會計師組織)也反對法案,他們負責人說: 打擊「黑市經濟」確實有必要,但是將所有大筆現金交易都和犯罪活動聯繫在一起,就有點超過了。
以及,這項法案的前提是只有逃稅者、洗錢者等犯罪分子才使用現金,但事實並非如此,這項法案一旦實施,影響面將很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