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周律微金融
這是CRS給澳洲稅局的首份獻禮(去年首次互換獲得的數據)。
海外賬戶和資產被CRS曝光,未申報海外收入的「澳洲人」,有好戲了。
所有澳洲公民、永久居民以及符合居住測試的人士,只要是澳洲稅收居民,都需申報全球收入。
目前,澳洲稅局已開始行動,也已發出2000多封奪魂追稅信,
相對37萬名有離岸資產的納稅人,這僅為冰山一角,追稅行動還在持續蔓延。
這才僅僅是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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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徵稅遇上CRS
澳洲移民熱,但全球徵稅很涼,
所有澳洲公民、永久居民以及符合居住測試的人士,只要你是澳洲稅收居民,都必須向澳洲稅局申報海外收入,並繳稅。
澳洲稅收居民?
事實上,澳洲對稅收居民的認定較為複雜和廣泛,無論是已經移民的華人,還是留學生,都有可能被認定為澳洲稅收居民。
判斷是否為澳洲稅收居民,一般有四個測試:居留測試(即是否有在澳洲長期居住的意圖),住所測試(判斷永久居住地是否在澳洲),以及183天測試和聯邦退休金測試。符合任一個,即被判定為稅收居民。比如M先生,明確表示無意留在澳洲,但由於他在澳洲開了銀行賬戶,並且租了一個12個月租期的房子,基於這兩點,他就可能會被判定為稅收居民。
再比如澳洲公民H先生,雖然全年大多在海外工作,但是由於他在海外只是租房子住,且曾三次搬遷(被稅局認定為在海外無固定居所),同時他的妻兒還都在澳洲生活,因此也險些被判定為澳洲稅收居民。
CRS報回?
而只要你被識別為稅收居民,根據CRS規定,海外金融機構就會將你的海外金融賬戶信息交換回澳洲。
對於個人賬戶,交換回賬戶持有人姓名、餘額/價值,以及當期收入總額等;對所持BVI殼公司,會穿透到背後實際控制人,將實際控制人的身份信息,以及其控制的BVI公司賬戶的餘額/或價值、當期收入總額等全部換回;
對於離岸信託,若委託人、固定受益人、保護人等,任一是澳洲稅務居民,該信託所持金融賬戶信息都會被換回澳洲,包括餘額/或價值以及信託賬戶的收支等。
2018年9月,澳洲首次啟動CRS信息交換,
碩果豐富。
僅首次,澳洲稅局就從近65個國家(/地區)獲得了160萬個海外賬戶信息,資產達1000億澳元。
拿到換回的海外資產信息,追稅好戲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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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追稅好戲上演
據《衛報稱》,澳洲稅局已確定近37萬名納稅人擁有離岸賬戶。
追稅行動
鎖定37萬名有海外賬戶的納稅人之後,進行大數據匹配,如果發現CRS換回的信息與自己申報的稅表有差異的,慘了。
要麼回信解釋差異,但如果有故意隱瞞海外收入行為(即虛假或誤導性陳述),可能面臨高額罰款及觸犯刑罰。不回信則視同承認差異,後面則是稅局的稅款和罰款。罰款由稅局視是否故意、配合的程度以及是否曾被罰過等,罰所欠稅額罰款25%-95%。
同意稅局信件中指出的差異,則無須回信,稅局將發送一份修訂后的評估通知,告知納稅人應付的罰款和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是通知發送之後的21天)。
日前,澳洲稅局已開始向瞞報海外收入的納稅人,發出了2000封信件,信中告知他們,稅局已經知道了他們的海外秘密賬戶。。。不過,相對於這160萬個離岸賬戶、1000億澳元離岸資產,以及背後的37萬名有海外資產的納稅人,以及持續在換回海外賬戶的CRS,這僅僅是開始。
後記
CRS當前,澳洲追查海外收入是如虎添翼,
再加上還有舉報制度。
澳洲鼓勵舉報不合規的稅務行為,並且舉報人可以選擇匿名舉報,而即使不匿名,稅局也會盡一切努力不披露會暴露舉報人身份的信息。
想隱瞞海外收入,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