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今日阿德萊德
相信各位在澳洲開車通勤的讀者朋友們都會發現,澳洲交規和國內交規最大的一個區別就是
澳洲交規更考驗司機的自覺性。
比如像roundabout,give way和stop sign這些澳洲常見的道路標示,都要求司機對路況有正確的判斷以及足夠的自覺性。
2018年3月7日,事故發生South Para 和 North East Rds 在Chain of Ponds 的交叉口。一位名叫Raelene Richter的女士被撞身亡。
肇事司機Michael Duigan在法庭上稱,他的確看到了停車標誌,但那時候已經太晚了。
他表示,他一直對此事感到十分內疚,並願意承擔全部責任。
他回憶說,『我錯過了十字路口……我什麼都沒看到……我只是開著車,砰,我到了——這是我唯一能描述的方式。』
在車禍發生后,Duigan一直想向Richter夫人的家人道歉,但被警方告知不要聯繫他們——他後來給他們寫了一封道歉信。
他在信里說道: 「我非常後悔,每天都在想這件事,生不如死。」
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家覺得這件事是哪一方的責任呢?在下面留言,和時代君討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