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過於「高調」,悉尼前香港檢察官:我就這人設

來源:1688 澳 洲 新 聞 網

一名高調的律師因其上備受爭議的車牌而將在法院受審,此前已將此車繳獲。

前香港檢察官Peter Lavac與當局就其黃色蘭博基尼的車牌問題進行了長時間的交涉。

他的車牌為「LGOPNR」(leg opener)即「開腿者」——之前被州政府的交通機構認為有潛在的冒犯性。

Lavac為保留車牌與新州交通廳進行了數月的鬥爭,他認為車牌是一種無辜的樂趣。

9月初,他在法庭上戰勝了新州交通廳,但這並沒有阻止該機構來取車牌,併發出通知稱,他們將在10月取消他的註冊。

警方證實,官員們已經在周四扣押了這塊車牌,「因為它將在11月被取消」。

「濫用權力」

這位自詡為花花公子的人,正在法庭上與此事抗爭,他說這是一場關於的鬥爭。

「這是言論自由、表達自由,是對審查制度的反擊,」他周一在法庭外表示。

「這是一種濫用權力的行為。」

Lavac也否認這塊車牌具有攻擊性,他表示,它們是「以詼諧、有趣、幽默的方式,對我作為花花公子的名聲表示敬意。」

代表新州交通廳的檢察官Taylor McAnderson在法庭上表示,該機構「擁有所有特殊號牌的所有權」,並且「可以在任何時候回收號牌」。

周一,一名地方將決定是否維持或駁回上訴。

由於贏面不是很大,Lavac已經在為新車牌做考慮。

「如果我們贏了,(新車牌)將是『贏家』,如果輸了也無傷大雅,」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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