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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的一項判決為中國大型企業集團中信(CITIC)通過與澳洲富豪帕爾默(Clive Palmer)的交易在西澳額外開採10億噸鐵礦石鋪平了道路。
中信很可能會開發一個新礦,以補充其在西澳黑德蘭港(Port Hedland)以南海岸的現有磁鐵礦和港口業務,這對帕爾默來說是另一筆巨大的意外之財,因為中信必須向他繳納採礦權使用費。
在鐵礦石價格強勁的背景下,帕爾默的私人公司Mineralogy目前每年從中信的Cape Preston業務中獲得約5.23億澳元的採礦權使用費。
最高法院的裁決意味著中信在與帕爾默的幾場長期官司中取得了突破。
中信集團想要爭取額外開採10億噸富鐵礦的權利,但聲稱帕爾默在阻撓他們。
這家中國國有企業集團和這位昆州億萬富翁在一份名為「中國項目選擇權協議」(CPOA)的文件上爭執不下。
在周二晚些時候作出的判決中,法官馬丁(Ken Martin)下達了一份命令草案,規定了中信收購帕爾默公司旗下一家名叫Balmoral的實體的條款,該實體持有採礦權,交易預計將在未來六個月內完成。
馬丁法官給予雙方21天時間考慮各自立場,並就最終命令進行商議。
「我們最終獲得了大約2億澳元的預付款,然後還能收取採礦權使用費,按每年1300萬噸計算,每年還有額外的2.5億澳元。這很合理。這是在我們已經向他們收取的費用上額外累加的。」
每年2.5億澳元的採礦權使用費是根據銷售協議計算的,該協議允許中信在現有的Cape Preston產量基礎上每年生產1300萬噸磁鐵礦精礦。
「這就是讓我們多了些零用錢,我們想把它重新投資在澳洲,也許在西澳。」他說。
中信希望能有九個月時間來爭取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對此次收購的批准,不過馬丁法官認為,根據FIRB的指導方針,六個月時間應該足夠,因為FIRB將「優先考慮保護和支持澳洲企業和澳洲就業的緊急投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