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取消了攝像頭警示標誌,新州交通罰款收入兩年內激增近30%
來源:1688 澳 洲 新 聞 網
自2019年以來,新州政府徵收的交通罰款飆升了近30%,總額達到創紀錄的8100萬澳元,高於疫情前水平。
與2019年同期相比,2020年12月的罰款總額增加了28%,2019年的罰款總額為6400萬澳元,這多虧了移動測速攝像頭的引入和移動速度攝像頭前的警示牌的移除。
新南威爾士州稅務局的數據涵蓋了議會、警察、公共交通、醫院、大學、救護車和其他組織在內的政府機構發布的罰款。
已發出的罰款項目包括違章駕駛、違章停車、無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亂穿馬路。
數據顯示,在去年的封鎖期間,罰款金額下降了至多20%,隨後反彈至遠高於新冠肺炎爆發前的水平。
從11月起,新州開始拆除警示車主使用移動測速相機的標誌,本財年由攝像頭髮出的罰款數量有所上升。
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期間,因使用移動測速攝像頭的罰單量不到1.89萬條,價值390萬澳元。
從2020年7月到2021年2月,共開出了85200張罰單,金額達1650萬澳元,幾乎是這個數字的4.5倍。
NRMA發言人彼得·庫利(Peter Khoury)表示,警告標誌移除后收入就增加,讓人很難說它們不是提高政府收入的工具。
他說:「三周后給一個人發罰款,而在那之前他們還在做錯事,這有什麼用呢。」
超速10公里每小時,罰款114元,記1分;超速10至20公里每小時,罰款265元,記3分;超速20至30公里每小時,罰款455元,記4分。
去年3月移動攝像頭的引入也顯著增加了罰款的數量和總額,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期間,政府向個人開出了16萬多張罰單,價值5600萬澳元。
新州運輸局負責安全、環境和監管的副廳長塔拉·麥卡錫(Tara McCarthy)表示,攝像頭拍到的車輛比警察多得多。
他說:「自攝像頭推出以來,與我們安裝攝像頭之前相比,被捕捉到的違法人數有所增加,這反映了我們已經知道的情況,也肯定了我們推出這個世界上第一個項目背後的原因,那就是,非法使用手機是新州公路上的一個問題。」
在2019年試點期間,被發現在開車時非法使用手機的人數從1 / 82(1.2%)下降到了1 / 454(0.22%)。
該項目于去年3月開始實施,從那時起,我們看到了一個令人鼓舞的結果,越來越多的司機遵守了規則,改變了他們的行為,放下了手機。
被移動攝像頭偵測到的違規行為將被罰款344元,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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