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某賓士4S的糟心經歷,要我白白多付$2萬澳幣?現在人也找不到,原來在澳洲合同也是不作數的
來源:貓本在線CN2MEL
我們接到一名讀者的求助:
您好,我要吐槽墨爾本某賓士4S店,我於2019年11月在該店預定了一款GLS 400D的頂配車,同時把家裡老的一輛GLS辦理了trading in給該店,老的這輛車市場價是47000,他們評估為43000,但是因為想逃稅,所以紙面上只寫了31000,簽完合同交完定金后,說大概在2020年四月份交車,我們也於2020年一月回了中國,由於突發疫情導致我們一直回不來澳洲。
(網路圖)
去年10月新車終於到了,銷售告訴我們因為我們的機票一直被取消導致回不來澳洲,他可以把這輛車先賣了(當時這是澳洲唯一一輛頂配現車,被賣了很高的價格),然後重新給我們定一輛,大概今年六月份左右就能拿到手,我們想著應該能儘快趕回來,同時也不耽誤人家4S店生意,就同意了這個解決方案。
結果一月份看到這個銷售離職了,於是聯繫他,他說已經交接給他的另一名同事Jelly了,聯繫這位Jelly想知道新車的進度,誰知他根本不搭理,只好給他打電話,他說要去了解一下情況,然後就沒有然後了,給他發過三次信息都不搭理。
於是我們就到達門店想知道新車的下落,結果經理告訴我們賣我們車的銷售已經離職了,他現在能做的就是重新給我定一輛車,在這一年多期間這輛車漲了好幾次,目前比我之前定的時候漲了兩萬澳幣,所以我們需要按照新的價格來支付,否則就是把定金退給我們就完事了!
從來沒想過在澳洲原來把合同視為無物,就算你簽了合同,賓士也可以無視它,其實如果在當時賣我新車的時候同時在廠家定了另一輛,是不存在後面這些溢價部分的,由於他們店裡內部管理混亂導致一直沒有做這件事(他們員工自己說的),最終用了欺詐的手段高價賣了我的車,現在又想讓我把這兩年漲價的部分支付了再重新訂車,請問小夥伴們這種情況下我應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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