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還是4年?PY有效期到底怎麼算?

2022年09月11日 10:21

近期很多同學獲得邀請,因此也很多來問打分相關問題。其中問比較多的是關於PY有效期。

江湖上說PY有效期是3年跟4年的都有,究竟哪個是對的?

本文從的角度,給大家分析一下這個問題。

EOI打分相關條款,都可以從 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 的 Schedule 6D找到。其中關於PY的時間規定,是從入讀日期算起后四年(PY 一般是 10 個月讀完,因此實際有效期是從畢業開始的 3 年 2 個月)

關於 PY 加分原文如下

for a period totalling at least 12 months in the 48 months immediately before that time.

從上文可知, PY 長度至少需要 12 個月(去掉假期44 周就滿足要求。這也是所有 PY 一直以來的長度)。

且這 12 個月的 PY 需要包含在獲邀前的 48 月裏面。

還有些同學可能對這句話的翻譯有所質疑:

這段是否解讀成「只要完成日期是在過去 48 個月之內」也可以?

那我再找一段可類比的條款作為佐證。

大家都知道,工作經驗只有過去 10 年的工作經驗才能加分,而 10 年之外的工作經驗是不能用來計算加分的。

這點應該是所有人都公認的。

關於這一點,原文是怎麼描述的呢?

以一年經驗加分為例

for a period totalling at least 12 months in the 10 years immediately before that time

對比這兩句,會發現除了 10 years 和 48 months這兩個時間長度不一樣之外,其他用詞完全一樣的。

因此可確定,PY 的 12 個月必須包含在 48 個月內,就像 12 個月的工作經驗需要包含在過去 10 年內一樣。

進而可知,從移民法立法者的角度,PY 的有效期,實際上是從 PY 開始日期開始計算 4 年,而不是 PY 畢業開始 4 年。

我也知道很多同學實在別無他法,在PY從就讀開始已超過4年,從畢業算則還沒超4年的情況下硬遞,少數也被網開一面獲批。

本文僅從法條角度進行解讀,希望可以給有這方面困惑的同學解惑,更好地做好相應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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